中标
沈阳市大东区东中街万泉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2022年大东区万泉片区内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管理][沈阳市·大东区] [项目管理][沈阳市·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东中街万泉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2022年大东区万泉片区内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其它工程
中标通知书
沈阳市大东区东中街万泉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5239 | 工程名称 | 沈阳市大东区东中街万泉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5239001003 | 标段名称 | 沈阳市大东区东中街万泉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2022年大东区万泉片区内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管理 | ||||||||
建设单位 | 沈阳大东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项目管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7月2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07月2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大东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穆英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建[造]19210007610) | 0.970000% | 365日历天 | 合格 |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2、投标人须具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 92.94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华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穆英 | 马一 | 李春光 | ||||||||
注册资格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
证书编号 | (建[造]19210007610) | (00311857) | (建[造]19210007610) | ||||||||
投标报价 | 0.970000% | 0.970000% | 0.970000% | ||||||||
工程工期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2、投标人须具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2.投标人须具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2.投标人须具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 ||||||||
评审得分 | 92.94 | 87.19 | 83.94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沈阳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华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辽宁天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辽宁中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22.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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