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石家庄国际陆港中欧班列进境粮食高效集疏运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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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915500922001001 | ||||||||||||||||||||||||||||||||||||||||||||||
招标内容: | |||||||||||||||||||||||||||||||||||||||||||||||
石家庄国际陆港中欧班列进境粮食高效集疏运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国际陆港中欧班列进境粮食高效集疏运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已由高邑县行政审批局以高审投备〔2024〕3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国际陆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省国际陆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石家庄国际陆港中欧班列进境粮食高效集疏运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总占地面积约293亩,总建筑面积约84700㎡。包含进境粮食中转仓、检验、控制中心、机修车间及机械库和其它配套设施。
2.1.2 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高邑县石家庄国际陆港园区内。
2.1.3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工作,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相关住建手续之日止。
2.1.4 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2.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15 09:00至2025-01-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河北省国际陆港有限公司:郭经理,1593115747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薛旸、盖森0311-86958901,邮箱:hxzb201@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高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1-84011291 电子邮箱:gyxzbb123@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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