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5月永州市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潇湘丽景安置小区工程室外园林电气及给水系统采购计划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伍宇强 | 联系电话: | 15802574286 | |
联系邮箱: |
潇湘丽景安置小区工程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永州市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潇湘丽景安置小区
招标项目:永州市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潇湘丽景安置小区
招 标 人: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时 间:2023年5月16日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一条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第二条 招标的内容和范围 3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其他约定 3
第四条 工期、质量与安全 5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 7
第六条 验收 8
第七条 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的组成 8
第九条 开标与评标 10
第十条 授予合同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书......................................................15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承诺书 9
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20
七、分包资料(如有) 21
八、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22
九、其他资料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致:各合格单位
永州市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潇湘丽景安置小区项目室外园林电气给排水系统材料采购及安装合同分包进行招标,现邀合格的分包单位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永州市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潇湘丽景安置小区
招标数量:
吊装服务租赁。
以上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最终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合理低价法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月 日前在永州市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潇湘丽景安置小区项目商务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联 系 人: 张 鑫
联系电话: 18075817806
五、投标规定
1.领取标书日期:2023年11月 日17时前
2.递交投标文件日期:2023年11月 日17时前
3.开标时间:2023年 11月 日 10时
4.开标地点:永州市潇湘丽景安置小区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5.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投标截止前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第一条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 | 永州市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潇湘丽景安置小区 |
2 | 建设地点 | 永州市冷水滩区 |
3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永州市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潇湘丽景安置小区项目部 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江西路以东,凤凰路以北 联 系 人:张鑫 联系电话:18075817806 电子邮箱:22077702@qq.com |
4 | 招标承包范围 | 室外园林电气给排水系统材料采购及安装合同 |
5 | 质量标准 | 达到省级优良标准 |
6 | 安全文明标准 | 1.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遵守项目安全文明规章制度; |
7 | 工期要求 | 满足招标人整体项目进展计划,具体双方协商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
8 | 投标人资质 | 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
9 | 领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3年 月 日 |
10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1 | 投标资料费 | 500元/套 |
12 | 踏勘工程现场 |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13 | 书面提疑 | 截止时间: /年/月/日 |
14 | 投标截止 | 截止时间:2023年 05 月 26日 9 时整 |
15 | 开 标 | 时间:2023年 05 月 27 日 16 时整 |
16 | 评标地点 | 永州市潇湘丽景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
17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密封要求:正、副本装订成册后分别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密封在不同的档案袋里。 |
18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时间后 / 个日历天 |
19 | 其他事项 | 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3%),其他详见本招标文件 |
第二条 招标的内容和范围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潇湘丽景项目工程所有室外园林电气给排水系统材料采购及安装合同相关工作,具体以施工现场划分范围及技术交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变更为依据,包括设计变更及工作联系单等体现的所有涂料工程内容。
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其他约定
一、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包人工、包主材、包生产生活水电费、辅材及小型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实验检测费及机具检测、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卫生清理、包规费、利润、税金(含与分包工程有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包加班人员工资、包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流动施工津贴、交通费、防寒、防暑、包管理费及人员进出场交通费、包高危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包验收合格及资料、包含公司资质费用以及自备施工中所有所需机械工具及小型用具、劳保用品、铺材要自备(如:刷子、滚筒、电缆线、铁铲、灰刀、灰桶、搅拌工具、斗车、空压机、喷枪、吊篮、淋水胶管、靠尺等工具,安全帽、安全带、水鞋、雨衣、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劳保用品,和阳角线、美纹纸、铁丝、铁钉等辅材),招标人不另进行任何费用支付。
二、其他约定
1.单价中包含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人工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用的辅助用工、零星用工费和劳动安全保护、季节性施工措施、赶工期费等,其中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自行承担。
2、单价包含临时架子搭拆、吊篮租赁安装升降使用,吊篮数量由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自行安排,不再另行计费。
3.包括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技术措施费、二次或多次转运费、安全文明费等。施工中如施工范围调整,单价不变化。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超出设计范围外的施工面积不予计算。
4.单价包含施工前后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及装卸、发生的二次及多次转运,包括材料堆场及施工现场内和进场材料场内卸车堆码。
5.投标人承包单价中还包含如下内容和费用:
①、冬雨季施工人工降效窝工费用、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工程技术间歇窝工费用、现场同一作业面多队施工、相互影响(人、材、机等)降效窝工费用。
②、建筑超高(人、机)降效窝工费用及单层超高用工费用。
③、施工中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工费用、劳保用品(双方确认由乙方承担的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手套等),自备机具的维修费用。
④、责任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的卫生清理用工费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清理用工费用,迎接各种大型活动、检查的卫生清理费用、特殊及其它工种的配合费用,所有因其产生的垃圾均由投标人负责装袋清理,并运送至项目部垃圾收集指定地点。
⑤、必要的开会教育用工、学习用工费用,其它分包配合单位的配合费用。
⑥、现场至生活区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往返路途耗时降效费用。
⑦、地区性停电停水(法定)、自然气候、政府性重大会议、民扰或扰民、甲方材料设备供应等影响造成的停窝工费用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
6.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自行制定劳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协议签订后当天,投标人需将原件交于一份给投标项目部备案。根据《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用工年龄需年满16周岁,不得超过64周岁。如未签订劳动协议者或未按要求正确签订劳动协议者,项目部将不认可此人员,后续或发生安全事故者,项目部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费用。
7.投标人劳务作业人员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将参保人员的身份信息发于项目部综合办进行工伤保险办理,参保生效前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否则后果自负;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项目部,并保护好现场,再由项目部及时上报有关保险;凡是未按照项目部要求不给工人办理保险的,发生事故后,班组负责人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各劳务班组每半年必须配合招标人进行参保人员核查,核查是否有遗漏、超额人员,如有超额人员应立即劝退。
8.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及时进行实名制系统录入,根据实际上班进行上下班刷脸打卡,项目部将根据考勤记录为作业人员进行工资核算及发放,如未到项目部登记非法进入施工现场者,项目部将不认可此人为项目部作业人员,并追究相关班组负责人及劳务单位的责任,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每月初由劳务班组提供各班组的发放工资人员名册,由项目部进行核实并核算工资(计量工资由劳务班组自行提供),核实无误后由劳务公司进行个税申报。每月工资必须按照工人的实际工资上报,不允许拖欠克扣、虚假冒领、截留挪用等现象。工资表必须由工人本人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10.劳务作业人员离场时(包括临时用工),必须第一时间由本人到项目部办理离场手续,项目部根据考勤记录为其进行工资核算,核算后的工资统一到下个月的工资发放日从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不允许提前以现金的形式结算工资,若因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工资而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投标人次月发放上月的工资,若作业人员发放的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所产生的税费招标人概不承担,招标人可协助乙方对劳务人员进行个税申报APP使用操作流程的宣传工作。
第四条 工期、质量与安全
1.本项目拟开工日期为 2023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为 2023 年 月 日(具体以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分包合同为准),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具体工作期限根据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调整。
2.质量要求:
(1)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应及时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至项目部复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2)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按照国务院第8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工验收证书的当天算起。质保期内,如腻子层或油漆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负责返修。
(3)在质量保修期内,投标人负责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缺陷的修复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如若投标人不能按时修复,招标人可以另行选择施工队伍进行修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技术要求
㈠、本工程在施工及竣工验收中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现行相关规程规范,满足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满足省市住建节能及验收要求。其中质量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
永州市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潇湘丽景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图纸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建筑反射/保温隔热涂料应用技术规程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图集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2012D)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㈡、未列出的技术规范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其他见设计文件及施工详图中规定。上述技术规范如有最新规范按最新规范执行,除上述技术规范外,若有遗缺,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行业不全的按本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标准执行。
㈢、投标人严格按本工程采用的施工技术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下发的技术交底要求,合理组织施工,设计要求或技术交底中未明确需要施工的部位,投标人应提前跟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3. 安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投标人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相关施工人员应履行招标人总公司及招标人规定相应管理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接受招标人的安全生产管理。
(2)投标人施工作业过程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130-2019),通过当地安监机构的达标验收,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应的法规、规范。
(3)由于投标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投标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招标人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指导、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投标人必须执行招标人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求,服从招标人管理,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按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人需立即通知发包方并全力配合后续事情;凡属于投标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承担处理;因其它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单起安全事故费用经保险公司理赔后在壹万元(含壹万元)以内由投标人承担;单起安全事故费用经保险公司理赔后超过壹万元,超过部分由投标人承担30%,招标人承担70%;壹万以内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责出面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留底备案,壹万以上安全事故由招标人负责出面处理,投标人全力配合处理后续事情。因投标人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且使招标人受到建设行政部门处罚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接受招标人总公司及招标人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问题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5)乙方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要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由项目部统一采购并收取相应费用,每个人员进场前必须到项目部领取安全帽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
1.预付款的额度:无。
2.付款方式:按甲方实际付款方式为主。
3.付款节点:甲方每个节点付款时间与业主拨款时间同步,甲方收到业主方拨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款给乙方;单批电梯设备订货前,甲方支付该批次电梯合同总价的30%的定金及排产款给乙方;在电梯安装调试运行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次电梯合同总价的40%的款项给乙方。电梯设备自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该批次电梯合同总价的20%的款项给乙方。单批电梯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6个月后,甲方支付该批电梯合同总价的5%的款项给乙方。本工程最后一台电梯设备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质保期满一年后,甲方支付电梯合同总价剩余的5%的款项给乙方。甲方可根据项目需要,分批排产、发货。乙方收到甲方拨付的排产款后,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安排生产、发货及安装。每台电梯经调试运行正常使用后,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使用。
第六条 验收
1. 验收由招标人进行验收,验收组将按图纸和有关规范进行验收,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与业主总包合同对工程质量的约定,满足省市住建节能及验收要求。
2.交付验收的条件
(1)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满足有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每道工序须经招标方管理人员签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投标单位已准备好全部验收资料,并已送招标人备存。
第七条 招标要求及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编制的主要内容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二部分合订为壹本)
1)投标文件商务标包括(一式贰份,正副各壹份):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承诺函
(5)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6)公司证件资料
(7)人员配备情况
(8)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9)投标人近3年类似工程经验
(10)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11)其它资料
2)投标文件技术标包括(一式贰份,正副各壹份):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6)资源配备计划(包括劳动力计划和主材使用计划);
(7)施工设备;
2.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文件所涉及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3.招标文件的发放
凡接到投标邀请的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复印件于2023年 月 日前到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效力
本工程招标文件是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基础,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认真研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须知项目。如果投标人的标书不能满足或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则可视为不确定标书,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5.投标答疑
(1)招标人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口头解释与澄清,并进行补充说明和答疑。必要时将根据解答纪要整理成招标文件补充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除招标人向投标单位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也应通过现场勘查、自行了解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有关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 、税收属地化等。
6.投标书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书应按本招标书有关条款和附件一所列内容、格式要求编制。投送的标书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并装入档案袋中密封,在封口处齐缝加盖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印章,否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将盖章并密封交至 永州市潇湘丽景安置小区项目部二楼商务部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 时前。
(4)要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补充、修改投标书有效。若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内未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书,而且在该时间之前投标单位也未以任何可视为依据的形式告知招标单位原因并征得同意者,一律视为弃权。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书不再予以接受。
第八条 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在确定开标前一天由招标人通知评标委员会成员具体时间和地点,确认每一个成员都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同时,通知各投标人准时到会参与询标。开标前,由商务组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开标时,由招标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拆封。
3.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和标记的;
(2)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名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工期不能满足招标工期的要求;
(2)投标文件有明显串标围标行为的;
(3)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二、评标
1.评标委员会主要成员由公司领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生产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及相关人员组成。原则上以上人员均须参与,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与,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在开标记录中进行说明。原则上评标委员会应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
评标内容保密: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人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人泄露。
2.投标文件澄清: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出的须澄清事项进行答复、磋商。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在评标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4.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质量标准、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如下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85 |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85分。投标报价比基准价高1%扣减2分,低于基准价1%加1分。 |
2 | 施工方案 | 5 | 人员机械配备及安排合理;建设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合理;有合理化建议,能节约成本的,计0-5分。 |
3 | 业绩 | 5 | 投标人近三年有不少于200万元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和验收资料复印件;若是在建项目,可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建设单位的证明函原件,每项业绩加1分,最高5分。 |
4 | 信誉 | 5 | 与大型央企国企合作经历(提供合同原件,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个计1分,最高分5分) |
合计 | 100 |
5.评审
(1)初步评审:评委会成员按下表所述内容进行评审
序号 | 对投标人评价指标或内容 |
1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并按要求加盖公章; |
2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3 | 投标文件载明工程工期、质量标准符合标文件规定; |
4 | 工期、质量标准、质量目标以及主要材料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5 | 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了单价和总价,未发现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问题;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逻辑关系一致,无重大偏差。 |
6 | 投标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7 | 投标人无串通投标、陪标嫌疑; |
8 | 投标总报价未严重偏离合理报价; |
9 | 投标人资格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
存在上述条款之一被否决的投标均属实质性偏离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应界定为废标或无效投标。对于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商务标评审)。
(2)详细评审
分包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具有证明材料,其证明材料有无说服力;管理班子配备应满足工程需要,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其资质及所承担的业务范围应满足本工程项目的要求;审查企业业绩信誉,有无类似工程经验、近年工程获奖情况及服务态度等。
详细评审过程中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将会要求投标人对偏差作出书面澄清或说明,只有投标人根据本款提交的澄清文件或说明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才能作为有效标函。若投标人未能提交的澄清文件或说明,或者提交的澄清文件或说明未能被评标委员会接受,则作为废标处理。
第九条 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书
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组成部分。
2.合同协议签署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前往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额度:按合同条款执行。
4.合同条款: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分包合同为准。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永州市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潇湘丽景安置小区工程项目
投
标
文
件
招标人: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投标人:
日 期:
一、投标函
致: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司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司愿响应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及款项;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测试,直到竣工验收,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司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对上述内容完全响应。我司愿按照上述要求,以固定综合单价计费方式承接该工程专业分包,报价详细清单后附。
3.一旦我司中标,我司保证按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材料。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4.我司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人民币 /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担保。
5.招标人对材料标准如有调整或招标范围的变化,我司同意中标价格按招标人认可的材料价、范围进行调整。
6.我司理解,贵司原则上接受合理低价的投标但不保证接受最低价投标,贵司有权选择任何一家单位作为中标单位而无需向我司作出任何解释及承担任何责任。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书
致: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我司自愿在永州市湘江西岸棚户区改造潇湘丽景安置小区工程项目外墙装饰专业分包招标中作如下报价:
投标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 工程专业分包作业计价细目 | 单位 | 工程量(暂定) | 单价 | 费用组成 | 计量规则 | 工作内容 | 备注 |
、 | ||||||||
备注:该综合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价格。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
四、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五、投标承诺书
致: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为了充分体现公平竞争、诚信投标行为,
我司对参与 的投标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所投入的管理、技术人员均为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
2.我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等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3.若中标,我司将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履行中标人的义务;中标后,不能对中标价格进行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
4.严格按照招文件约定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中标资格。
5.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能够按期到位,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征得招标人认可,严格按程序办理。
6.主动接受行业监督部门、业主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反,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被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
致:致: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永州分公司
我公司参与 投标,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坚决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投 标 人: (全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七、专业分包资料(如有)
专业分包资料中须附本公司相应专业分包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如果本单位没有相应专业分包资质则须出具与有相应专业分包资质单位的长期有效的专业分包协议书的复印件及该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果既没有本单位相应专业分包资质又没有与有相应专业分包资质单位签定长期有效的专业分包协议的则需承诺进行专业分包招标。其公司必须满足承包工程专业资质要求。
八、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文字或框图说明)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九、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能为自己中标增加可能性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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