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泽国镇金樟村腾空房屋拆除项目竞价公告(以此为准)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庄杰136005893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公司受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委托,对泽国镇金樟村腾空房屋拆除项目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泽国镇金樟村腾空房屋拆除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泽国镇金樟村部分房屋房屋拆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残值转让,拆除范围为泽国镇金樟村房屋拆除,废钢、建筑残渣(混合结构)未拆建筑面积约17512.36 ㎡,废钢、建筑残渣(混合结构)已拆建筑面积约6233.13㎡,建筑可挖土方土地面积约6754.01㎡,具体以当地实际面积为准。
本公告所涉及面积均为估算,不以实际面积增加或减少而调整,估算不准均与业主方无关,竞价申请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并考虑拆除面积变化产生的风险,不影响本次竞价结果及成交价。
拆除工作要求:
①负责将拟拆除的房屋进行解体落地;
②负责将拆除解体遗留的木板、木条、废弃建筑混凝土、废弃砖石等建筑垃圾及其他产生的废弃物全部清理外运;
③建筑等垃圾清理外运,各类垃圾不得堆放在拆除现场,不得造成二次污染,拆除时地下可挖至原土,不得回填,不得破坏道路路面,否则业主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④拆除后的所有材料全部归成交签约的竞价申请人所有。
中标方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业主方要求拆除并清空拆除范围内全部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圈梁基础拆除、化粪池内污水清运等。如遇残值丢失、村民自行拆除、不可抗力等,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不做任何经济补偿,相关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拆除物残值价值的增减等一切风险由中标方承担。
工期要求:农历十二月二十六全部拆除所有房屋,2024年3月15日前清空所有垃圾。无故逾期未清空垃圾的则每天罚款500元。
竞价起始价:75万元(第一次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否则不予成交。)
统一踏勘时间:
2024年 01月10 日上午 9 点在泽国镇金樟村村部集中。踏勘人员为业主方,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以及各参与竞价的申请人等。未按时参加的竞价申请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
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 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发售竞价资料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01月 1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2幢1401室。
3.竞价申请人购买竞价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竞价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的需提供该项,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上均需加盖竞价申请人公章。
四、竞价开始时间及地点:
1.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 01月12日9:30整
2.竞价地点:温岭市泽国镇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超过竞价开始时间到达竞价地点的竞价申请人将不得参加竞价会议。
五、其他事项:
1.竞价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段内提交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处,代理机构进行审查。
2.合格有效的竞价申请人携带: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公章;
3)竞价申请及承诺(格式已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的需提供该项,格式已提供);
按竞价书约定准时到达竞价地点进行现场报价,未按时到达竞价地点或未签到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3.业主方(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有权在竞价会开始前撤回本竞价标的(泽国镇金樟村腾空房屋拆除项目),并取消竞价会。
4.截止报名结束,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价方(人)的,则在不变更公告所列条件和合同相关条款的前提下,竞价方(人)可以报价,其报价在达到或超过竞价起始价的,即确定为成交人。
六、相关保证金费用:
1.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竞价人以现金形式携带到竞价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在竞价开始前缴纳,否则竞价无效,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竞价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竞价成交后3日内递交至业主方指定账户,未提交的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且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3.本项目竞价服务费为壹万柒仟元(竞价服务费包含了招标代理费和评估费),由成交的竞价申请人在成交后3日内支付给代理机构,未提交的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且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4.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全部的成交合同款一次性打入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指定帐户,未提交的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业主方:温岭市泽国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05765518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杰、郭红艳
      联系电话:13600589397、1356668961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