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天心区商务局: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编制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三高四新”战略为指引,把握全球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方向,以国家医学中心为龙头带动,加快引进生命健康优秀企业和高端人才团队,加快推动国内外医学重大研究成果转化,构建“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发展模式,形成“研发、临床、智造、消费”为一体的产业生态,推进生命健康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建设全国领先的生命健康产业高地、中南地区医学研发创新高地、国家智慧医疗应用示范高地,为 “健康中国”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发展定位:
1、全国领先的生命健康产业高地。以国家医学中心为核心策源,重点构建“一核三圈”产业格局,不断优化医疗服务、康养服务供给结构与质量,形成具有区域带动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生命健康产业生态,成为全国领先的生命健康产业高地。
2、中南地区医学研发创新高地。依托国家医学中心,显著提高医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打造立足湖南、辐射中南、影响全国的生命健康研发创新策源地、生命健康尖端人才产学研中心与生命健康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
3、国家智慧医疗应用示范高地。充分运用5G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构建智慧医疗基础体系,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全面汇聚和标准化,成为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智慧医疗应用示范高地,推动国家生命健康产业走向国际高端行列。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区相关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规定。
三、技术规格:
服务要求:
1、研究制定《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医学中心的战略定位,发挥国家医学中心科研成果转化的带动能力,结合未来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趋势,根据湖南和长沙以及天心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基础,参考国内外有关城市、园区发展生命健康产业的成功经验,提出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提出重点任务、工作和保障措施。《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总体要立足长远、结合实际、科学可行。
2、研究制定《促进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在《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分年度列出任务清单,清单包括不限于产业发展目标、招商引资目标、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科研服务公共平台建设任务、政策资源争取任务等。《促进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总体要任务具体、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可行。
工作内容:
项目编制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备注:未涉及内容以采购人最终提出的要求为准。
团队成员要求:
本项目组成员须包括总负责人一名、执行负责人一名、顾问三名、主要成员12名。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自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报告的初稿。
五、服务标准:
编制成果提交形式及要求:
1、编制成果为甲方认可的规划报告分析及图纸。规划成果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均需提交,其中电子版本中:文字为 Word 格式、图片为 Dwg 格式和 Jpg 格式;纸质版本按照A4规格印制提交不少于 10套。
2、编制成果为甲方所有,且为商业秘密,成交供应商不得外泄。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其它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评审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如因政策变化或采购人其它原因需变动、在双方约定服务范围内增加编制内容的,采购人不再增加其他费用,成交人须完全配合。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三高四新”战略为指引,把握全球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方向,以国家医学中心为龙头带动,加快引进生命健康优秀企业和高端人才团队,加快推动国内外医学重大研究成果转化,构建“政产学研用金”六位一体发展模式,形成“研发、临床、智造、消费”为一体的产业生态,推进生命健康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建设全国领先的生命健康产业高地、中南地区医学研发创新高地、国家智慧医疗应用示范高地,为 “健康中国”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发展定位:
1、全国领先的生命健康产业高地。以国家医学中心为核心策源,重点构建“一核三圈”产业格局,不断优化医疗服务、康养服务供给结构与质量,形成具有区域带动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生命健康产业生态,成为全国领先的生命健康产业高地。
2、中南地区医学研发创新高地。依托国家医学中心,显著提高医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打造立足湖南、辐射中南、影响全国的生命健康研发创新策源地、生命健康尖端人才产学研中心与生命健康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
3、国家智慧医疗应用示范高地。充分运用5G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构建智慧医疗基础体系,实现健康医疗大数据全面汇聚和标准化,成为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智慧医疗应用示范高地,推动国家生命健康产业走向国际高端行列。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市区相关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规定。
三、技术规格:
服务要求:
1、研究制定《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医学中心的战略定位,发挥国家医学中心科研成果转化的带动能力,结合未来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趋势,根据湖南和长沙以及天心区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基础,参考国内外有关城市、园区发展生命健康产业的成功经验,提出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发展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提出重点任务、工作和保障措施。《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总体要立足长远、结合实际、科学可行。
2、研究制定《促进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在《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分年度列出任务清单,清单包括不限于产业发展目标、招商引资目标、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科研服务公共平台建设任务、政策资源争取任务等。《促进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总体要任务具体、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可行。
工作内容:
项目编制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成果 | 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 发展现状及主要问题分析 | ? 通过调研摸底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现状,并与发达城市城区及周边区域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总结提炼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
2 | 战略定位 | ? 基于生命健康产业发展的行业趋势和国内动态,结合省、市相关上位规划,提出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重点方向与重点领域。 ? 结合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基础及产业特点,明确片区生命健康产业整体定位与发展目标。 | |
3 | 空间布局 | ? 结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方向,结合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空间规划和调研情况,提出能够支撑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战略的空间布局规划,并对主导产业板块发展提供可靠的发展建议。 | |
4 | 发展路径 | ? 结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方向,提出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重点任务及重点工程,明确产业发展路径、发展方式及产业体系构建。 | |
5 | 保障措施 | ? 在要素方面提出要改革完善的政策措施。制定产业发展计划及相关保障措施,包括组织协调、资金保障、用地保障、人才保障、政策保障等。 | |
6 | 《促进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 产业发展目标 | ? 工作目标:设立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未来几年的工作目标,并进行逐年任务分解。 ? 根据前几个阶段的研究成果,确定项目在三年期间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并形成可量化的评价指标。 |
7 | 招商引资目标 | ? 确定项目在三年期间针对实验室、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生命健康各领域的龙头企业等招商引资对象的招引目标,并进行逐年任务分解。 | |
8 | 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 ? 围绕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所需的办公楼、产业园区、孵化园区等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确定项目在三年期间的产业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并进行逐年任务分解。 | |
9 | 产业服务平台建设任务 | ? 根据前几个阶段的研究成果,围绕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所需的创新服务平台、专业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确定项目在三年期间的产业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并进行逐年任务分解。 | |
10 | 政策资源争取任务 | ? 围绕国家医学中心“一核三圈”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所需的土地、人才、资金及其他创新试点政策,确定项目在三年期间的政策资源争取任务,并进行逐年任务分解。 |
备注:未涉及内容以采购人最终提出的要求为准。
团队成员要求:
本项目组成员须包括总负责人一名、执行负责人一名、顾问三名、主要成员12名。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自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提交规划报告的初稿。
五、服务标准:
编制成果提交形式及要求:
1、编制成果为甲方认可的规划报告分析及图纸。规划成果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均需提交,其中电子版本中:文字为 Word 格式、图片为 Dwg 格式和 Jpg 格式;纸质版本按照A4规格印制提交不少于 10套。
2、编制成果为甲方所有,且为商业秘密,成交供应商不得外泄。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其它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评审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如因政策变化或采购人其它原因需变动、在双方约定服务范围内增加编制内容的,采购人不再增加其他费用,成交人须完全配合。
3、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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