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肖桥公租房1、3、5栋门面、丹桂大厦裙楼1-4楼部分房屋、原洁丽雅厂房内1栋、3栋厂房租赁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地址

标的号

商铺号

面积(㎡)

起拍价(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租赁期限

南外环华信市场肖桥公租房1栋、3栋、5栋

标的1

1#楼101号商铺

66.57

12781

12781

2023.10.31-2026.10.30

标的2

1#楼102号商铺

93.78

18006

18006

2023.10.31-2026.10.30

标的3

1#楼103号商铺

95.25

18288

18288

2023.10.31-2026.10.30

标的4

1#楼104号商铺

95.25

18288

18288

2023.10.31-2026.10.30

标的5

1#楼105号商铺

95.25

18860

18860

2023.10.31-2026.10.30

标的6

3#楼101号商铺

86.17

17062

17062

2023.10.31-2026.10.30

标的7

3#楼102号商铺

61.06

12090

12090

2023.10.31-2026.10.30

标的8

3#楼103号商铺

76.05

15514

15514

2023.10.31-2026.10.30

标的9

3#楼104号商铺

82.28

16785

16785

2023.10.31-2026.10.30

标的10

5#楼101号商铺

60.7

12383

12383

2023.11.30-2026.11.29

标的11

5#楼102号商铺

93.98

19172

19172

2023.11.30-2026.11.29

标的12

5#楼103号商铺

79.05

15652

15652

2023.11.30-2026.11.29

标的13

5#楼104号商铺

83.21

16476

16476

2023.11.30-2026.11.29

标的14

5#楼105号商铺

83.21

16476

16476

2023.11.30-2026.11.29

标的15

5#楼106号商铺

83.21

15976

15976

2023.11.30-2026.11.29

标的16

5#楼107号商铺

83.21

15976

15976

2023.11.30-2026.11.29

标的17

5#楼108号商铺

67.54

12968

12968

2023.11.30-2026.11.29

丹桂大厦裙楼

标的18

门面

200

79200

79200

2023.11.1-2026.10.31

标的19

门面

39.01

127900

127900

2023.11.1-2026.10.31

2-4楼

717.03

长安大道(温泉开发区工业园内)原洁丽雅厂房

标的20

1幢砖混厂房

1402.8

185170

185170

2023.11.1-2025.10.31

标的21

1幢砖混厂房

314.2

41474

41474

2年

标的22

3幢钢构厂房

2000

240000

240000

2023.11.1-2025.10.31

标的23

3幢钢构厂房

500

60000

60000

2023.11.1-2025.10.31

标的24

3幢钢构厂房

1500

180000

180000

2023.11.1-2025.10.31

标的25

3幢钢构厂房

750

90000

90000

2023.11.1-2025.10.31

标的26

3幢钢构厂房

750

90000

90000

2023.11.1-2025.10.31

标的27

钢构厂房

550

66000

66000

2023.11.1-2025.10.31

标的28

钢构厂房

600

72000

72000

2年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XN

 

挂牌日期:

2023-11-6 2023-11-17

 

项目名称:

肖桥公租房1、3、5栋门面、丹桂大厦裙楼1-4楼部分房屋、原洁丽雅厂房内1栋、3栋厂房租赁权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咸宁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咸宁市安居房地产估价与测量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基准日

标的1-172023-3-9;标的18-19,2023-7-14;标的20-282023-7-14

 

批准(备案)机构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核准(备案)日期

标的1-172023-4-28;标的18-19,2023-10-30;标的20-282023-10-30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1-6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17

 

是否自动延牌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本次标的门面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仅适用于有装修需求的闲置资产):资产面积在100㎡(含100㎡)以下的,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资产面积在100㎡至300㎡(含300㎡)之间的,免租期不超过2个月;资产面积在300㎡以上的,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免租期在3年合同期外。
  2. 本次标的厂房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仅适用于有装修需求的闲置资产):资产面积在1000㎡(含1000㎡)以下的,免租期不超过1个月;资产面积在1000㎡至3000㎡(含300㎡)之间的,免租期不超过2个月;资产面积在3000㎡以上的,免租期不超过3个月,免租期在2年合同期外。
  3. 标的1至标的9若由原租户竞得标的,则租赁期限为20231031-20261030日,若由新租户竞得标的,则租赁期限为交易日或进场日-20261030日止。具体起始日期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
  4. 标的10至标的17若由原租户竞得标的,则租赁期限为20231130-20261129日,若由新租户竞得标的,则租赁期限为交易日或进场日-20261129日止。具体起始日期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
  5. 标的18、标的19由原租户竞得标的,则租赁期限为2023111-20261031日,若由新租户竞得标的,则租赁期限为交易日或进场日-20261031日止。具体起始日期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
  6. 标的20标的22至标的27由原租户竞得标的,则租赁期限为2023111-20251031日,若由新租户竞得标的,则租赁期限为交易日或进场日-20251031日止。具体起始日期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
  7. 本次标的招租标的不得经营从事涉及违法犯罪、涉及人身及财产安全隐患以及出现污染、噪音的行业。
  8. 本次标的由承租方自行装修,所有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添置。

9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此次招租标的以首年租金作为起拍价,以租赁总年限租金总成交价为成交金额

11此次网络竞价招租,原承租户在同等价格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参与竞租,才能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

12如有标的在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后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自动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在公告期(延长周期)内,如只有一个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公告期(延长周期)内有两个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13、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时,须缴纳标的相应的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82010000002769312 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支行),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承租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14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房屋租金、合同押金(按最终成交价三个月的租金金额收取,实际金额以租赁合同的合同押金金额为准)一次性付清,余下年限租金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一年租金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合同押金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重大事项披露

出租方提示:

1、本次标的商铺、厂房以现状出租,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承租标的现场勘察,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承租标的现状和瑕疵已充分了解,并对本次承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标的,不因标的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详见竞价文件

3、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咸宁市安居房地产估价与测量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安居房评第2023A015-3号、安居房评第2023A015-1号、安居房评第2023A015-6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若标的面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测面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二、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处置方案

竞价专场

 

三、承租方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其它

 

交纳账号

开户名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82010000002769312 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支行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关于保证金的处置约定:(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地块)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地块)租赁合同的。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15812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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