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渤海石油港区、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评估鉴定技术服务-20211110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1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渤海石油港区、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评估鉴定技术服务-20211110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0】【 大 中 小 】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渤海石油港区、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评估鉴定技术服务-20211110询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0日
项目信息
GKXJ-2021-AH-6790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渤海石油港区、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评估鉴定技术服务-20211110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GKXJ-2021-AH-6790/01 |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渤海石油港区、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评估鉴定技术服务-20211110 | 询价 |
公告信息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渤海石油港区、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评估鉴定技术服务-20211110
1项目
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作,报送环保部门备案。
天津滨海新区
按照滨海新区环境局及滨海高新区城环局要求,现需开展渤海港区和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剩余污泥开展评估鉴定工作。
天津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投标人经营领域应包括环境检测与监测、场地调查、技术服务与咨询等相关范围; 3)※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实验室认证资质(CNAS),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2项土壤或污泥等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等类似的项目。 4)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5)近三年(2017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6)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7)如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8)申请人成立时间应满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集团公司内部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以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供应商除外)。 9)申请人应于中标后 2 日内按照准入名录的资料提报要求完成资料准备和上传工作,具体请详见附件5:海油发展供应商名录准入资料提报要求。 10)申请人承诺:中国海油员工未在我公司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否
2021年11月10日到2021年11月14日
1.若为首次登录:①必须先行注册(免费)后方可购买询价文件。标书费支付成功后,应答人可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询价文件,不可参加投标。②若确认响应询价,须及时告知公告中联系人,进一步完成系统注册审核后,方能提交报价文件。” 2.后续流程:①参与海油发展公开询价的原库外供应商在系统中进行自助注册,目标单位选择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②供应商自行联系公告中联系人;
0.0元
2021年11月15日
所有的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1年11月15日
中海油采办业务系统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应答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中海油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洋石油大厦B座
刘琨
liukun12@cnooc.com.cn
300452
022-25802251
汇款信息
否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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