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超限检测点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1-09-06 18:12:44
采购计划编号:441803-2021-03184 预算金额:3492606.0000 采购品目:其他建筑工程
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赖焯谊 项目负责人:张焕金
项目概况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的委托,对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超限检测点工程 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CCG2021-025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超限检测点工程
预算金额(元):3,492,606.00
最高限价(元):3,492,606.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超限检测点工程:
标的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超限检测点工程 | 1(项) |
3,492,606.00(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估价) |
完工期: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仅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提供2021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或2021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06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承诺书》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政府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按《磋商承诺书》承诺):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6、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7、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注册单位必须为供应商单位。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四、报名登记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知
1、报名登记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
(1)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3)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4)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09 月 07 日起至 2021 年 09 月 13 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6号华茂中心14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缴纳磋商保证金
1、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间:自 2021 年 09 月 07 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2、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3、形式:转帐或银行汇款方式。
4、磋商保证金账号信息。
(1)户名: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新城支行
(3)账号:44684 701 040 011 401
5、磋商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交纳磋商保证金时,请注明“JCCG2021-025 保证金”字样。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09 月 17 日16时00分。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6号华茂中心14楼)
九、磋商时间: 2021 年 09 月 17 日16时00分。
十、磋商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6号华茂中心14楼)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 2021 年 09 月 07 日至 2021 年 09 月 09 日止。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新城路16号
联系方式:0763-5828912
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6号华茂中心14楼
联系方式:0763-3996899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763-3996899
备注: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需要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的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
(注:采购项目编号以JCCG2021-025为准)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6日
2021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