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利珠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春红177002572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9
公告正文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永发改地区【2021】1号文 、 永发改地区【2021】2号文 ,项目业主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建设内容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6200万元,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和上级专项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和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1.2.2  建设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区、永州经开区、冷水滩区岚角山街道、曲河街道;
1.2.3  项目基本情况
1.永州市湘江流域城区段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一期)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500万元,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永州市湘江城区段主要支流生态修复建设,主要包括溢流坝生态化改造、构造入河口湿地、边坡防护,河道生态环境改善等工程,降低各支流汇入湘江干流的入河污染负荷;二是湘江干流态修复建设,主要包括建设阶梯湿地、沙洲生态恢复等工程,提升干流水质的同时塑造市区景观。2.永州市福耳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700万元,建设内容为福耳河入河支渠生态改造建设及干流生态护岸建设。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招标项目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面积、桥梁面积或跨度或结构、管道直径或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以及招标项目合同额等”)
   1.3 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并提交完整的工程备案资料(项目工期:9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对项目进行工期优化和对施工质量的监控。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  永州市  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  1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 永州市   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2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售后不退。
5.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5.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350130012@qq.com)邮箱,否则视为认可交易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 11月2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楼会议室。
6.3、投标单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投标。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永州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为电话:0746-8338767。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
联 系人:邓利珠        
电 话:18874638262(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顺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商贸街
联 系人:李春红   
电 话:17700257277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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