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人力资源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4.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175
预算金额119.2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028-8626189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175

二、项目名称:人力资源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海纳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1号2栋1单元22楼2215号 943,077.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海纳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单位提供约60人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管理、社保公积金管理、薪酬管理、劳资纠纷处理等,具体事项如下: 1.1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制定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1.2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管理该批人员的工作。 1.3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 1.4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采购人核准的人员费用情况进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付金额和险种并承诺在天府新区缴纳。(提供承诺函) 1.5本招标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投标我公司今后一切项目资格。 1.6本次招投标工作属双方自愿行为。 1.7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应与中标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替换为他人。 1、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单位提供约60人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管理、社保公积金管理、薪酬管理、劳资纠纷处理等,具体事项如下: 1.1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制定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1.2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管理该批人员的工作。 1.3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 1.4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采购人核准的人员费用情况进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付金额和险种并承诺在天府新区缴纳。(提供承诺函) 1.5本招标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投标我公司今后一切项目资格。 1.6本次招投标工作属双方自愿行为。 1.7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应与中标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替换为他人。 1年 1、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单位提供约60人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管理、社保公积金管理、薪酬管理、劳资纠纷处理等,具体事项如下: 1.1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制定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1.2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管理该批人员的工作。 1.3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 1.4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采购人核准的人员费用情况进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付金额和险种并承诺在天府新区缴纳。(提供承诺函) 1.5本招标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投标我公司今后一切项目资格。 1.6本次招投标工作属双方自愿行为。 1.7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应与中标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替换为他人。 207,360.00
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单位提供约60人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管理、社保公积金管理、薪酬管理、劳资纠纷处理等,具体事项如下: 1.1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制定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1.2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管理该批人员的工作。 1.3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 1.4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采购人核准的人员费用情况进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付金额和险种并承诺在天府新区缴纳。(提供承诺函) 1.5本招标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投标我公司今后一切项目资格。 1.6本次招投标工作属双方自愿行为。 1.7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应与中标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替换为他人。 1、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单位提供约60人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管理、社保公积金管理、薪酬管理、劳资纠纷处理等,具体事项如下: 1.1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制定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1.2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管理该批人员的工作。 1.3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 1.4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采购人核准的人员费用情况进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付金额和险种并承诺在天府新区缴纳。(提供承诺函) 1.5本招标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投标我公司今后一切项目资格。 1.6本次招投标工作属双方自愿行为。 1.7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应与中标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替换为他人。 1年 1、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单位提供约60人的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管理、社保公积金管理、薪酬管理、劳资纠纷处理等,具体事项如下: 1.1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制定人力资源服务工作。 1.2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管理该批人员的工作。 1.3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服务。 1.4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采购人核准的人员费用情况进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付金额和险种并承诺在天府新区缴纳。(提供承诺函) 1.5本招标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该供应商参与投标我公司今后一切项目资格。 1.6本次招投标工作属双方自愿行为。 1.7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应与中标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替换为他人。 735,717.6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红梅艾晓欣(采购人代表)曾新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8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情况:1、项目名称:人力资源服务
2、计划备案编号:51000022210200012233[2022]04144;
3、预算金额:1,192,800.00 元;最高限价:100 元/月/人
4、采购品目名称:C99 其他服务;
5、监督管理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 5927,地址:四川省
成都市南新街37号
6、成交供应商服费务报价为36元/月/人,其他费用按人数据实结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西路 123 号

联系方式:19983307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西环广场一栋1701

联系方式:028-86261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28-86261899

四川仁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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