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荆门市掇刀区紫竹花园3号楼1701、2001号房地产
金额
9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2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经理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729日上午10时至202473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v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一: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位于荆门市掇刀区紫竹花园3号楼1701号房地产一套,房屋建筑面积约:121㎡,房屋为毛坯,房屋规划用途:住宅,该楼盘正在修建中,已封顶。

标的二: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位于荆门市掇刀区紫竹花园3号楼2001号房地产一套,房屋建筑面积约:121㎡,房屋为毛坯,房屋规划用途:住宅,该楼盘正在修建中,已封顶。

整体打包起拍价:92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的资格和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参与方式: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该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荆州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保证金大额支付需在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办理U盾,然后在电脑上选择网银支付。

企业参与竞买,建议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荆州区人民法院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服务热线:023-630888811

四、拍卖财产已知瑕疵:

1、房屋状况以实际交付为准,房屋现状以实地看样为准。

2、本次拍卖标的物仅以现状拍卖,不包括本标的物简介未作说明的建筑物、构筑物、室内设备设施等。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接收时的现状为准。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对房屋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装修固定损坏、房产结构差异不做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对标的物所作的描述是以标的物相关权属资料中载明的数据和信息作为依据,仅供参考。

3、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可能包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增值税、附加税、契税、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其它税费等)、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及其他未作说明的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及缴纳。

4、标的物相关水、电、气等费用是否存在欠缴情况不详,若有欠缴情况,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可能包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增值税、附加税、契税、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其它税费等)、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及其他未作说明的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及缴纳。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当事人及优先购买权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前以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九、拍卖竞价前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202482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荆州五星支行,账号:622840079729191676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咨询与联系方式:工作日内均可联系预约咨询。

电话:15926645267    曾经理

0716-8021103   姚法官

监督电话:0716-8021119/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热线:023-630888811

网址:https:// www.rmfysszc.gov.vn

此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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