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调溯源设备”(第三次)(四川鹏开政采竞磋(2022)19-2号)
金额
49.8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7872022000013
预算金额49.85万元
招标公司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乐0816-260799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6
公告正文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调溯源设备”(第三次)(四川鹏开政采竞磋(2022)19-2号 )
项目概况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调溯源设备”(第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应当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参与绵阳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期内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Mianyang/),在供应商用户中心获取用于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文件数据包(BBL格式),然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否则将不能参加绵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没有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需要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使用注册账号登陆绵阳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06 13: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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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N5107872022000013 | ||
项目名称 |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调溯源设备”(第三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元) | 498500 | ||
最高限价 | 461000 | ||
采购需求 | 详见磋商文件。 附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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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30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2-08-24 09:00:00到2022-08-30 17:00:00(北京时间) | ||
地点: | 供应商应当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参与绵阳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期内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Mianyang/),在供应商用户中心获取用于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文件数据包(BBL格式),然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否则将不能参加绵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没有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需要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使用注册账号登陆绵阳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 ||
方式: | 供应商应当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参与绵阳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期内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Mianyang/),在供应商用户中心获取用于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文件数据包(BBL格式),然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否则将不能参加绵阳市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没有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需要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使用注册账号登陆绵阳政府采购网进行操作) | ||
售价: | 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2-09-06 13:30:00(北京时间) | ||
地点: | 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Mianyang/)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2-09-06 13:30:00(北京时间) | ||
地点: | 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B区26栋3楼)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五)供应商应当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未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六)参与绵阳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的有效期内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zc.mianyang.cn/zfcg/myzc/Mianyang/),在供应商用户中心获取用于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文件数据包(BBL格式),然后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及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导致的不能参加绵阳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没有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需要在绵阳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后,使用注册账号登陆绵阳政府采购网进行相关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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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地址: | 绵阳市经开区涪滨路北段110号 | ||
联系方式: | 13990190129,0816-284466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B区26栋3楼 | ||
联系方式: | 0816-260799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乐 | ||
电话: | 0816-26079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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