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康1885738240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24
公告正文

嘉通集团所辖高速公路2022-2025年日常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嘉通集团所辖高速公路2022-2025年日常养护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嘉通集团年度养护计划,养护资金为自筹。项目业主为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市嘉绍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申嘉湖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联合委托嘉兴市嘉绍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人(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的中标人分别与浙江杭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嘉兴市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嘉兴市申嘉湖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嘉兴市嘉绍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协议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嘉通集团所辖高速公路包括杭浦高速公路,主线里程112.692㎞;嘉绍大桥北岸连接线高速公路,主线里程43.262㎞;杭州湾北接线(含二期)高速公路,主线里程52.33㎞;申嘉湖高速公路(嘉兴段),主线里程59.1㎞。

2.2招标范围:为保持杭浦、嘉绍北接线、杭州湾北接线(含二期)、申嘉湖(嘉兴段)沿线高速及其附属设施(不含房建、机电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而实施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分的作业,以及对各类道路设施的巡视、检查、保洁等。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安设施的抢修和增设、坑洞修补、路面病害处理、桥面系病害维修、服务区外场维修、钢扶手油漆、绿化管理养护及道路巡检查、保洁等。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置一个标段。

2.4养护工期:36个月,2022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和三类(甲级)资质;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高速公路日常养护里程累计150公里及以上(以单个合同主线养护里程为准,累加计算),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养护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信用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提供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无需提供网页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3 4日至 202231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 14 00 分至17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含经办人联系方式)、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嘉兴市置地广场东楼1205室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已报名但未认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不予接受。(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报名也可通过邮箱形式将上述报名资料的整套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43190242@qq.com,报名成功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报名人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递交截止时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精神,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参加投标代表身份核验、开标及开启投标文件等活动。

投标人可将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在20223月24日13时30分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置地广场东楼1205室,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具体交接经办人:张康,电话:18857382401)。采用邮寄方式的,必须确保在规定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邮寄前务必提前联系,以便妥善办好交接签收手续。未按时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邮寄送达的单独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开评标期间授权代表电话应保持畅通,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

5.3 开标时间:2022年3月24日 13 时30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网银、电汇、保函(采用银行网银、电汇形式的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以便确认到账。采用银行保函(纸质)形式提交的,应递交银行保函原件)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嘉兴洪兴路支行

账号:33001638055053001295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嘉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jxjtjt.cn/)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嘉绍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客运中心办公楼2F 地 址:嘉兴市置地广场东楼1205室

联系人:许女士 联 系 人:张康

电 话:0573- 83831657 电 话:0573-82764883(18857382401)

传 真:/ 传 真:0573-82764882

2022年3月4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和三类(甲级)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

承诺营运资金不应小于50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支行。

注: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的,信贷证明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高速公路日常养护里程累计150公里及以上(以单个合同主线养护里程为准,累加计算)。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2.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行为并构成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但无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其它证明材料,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实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中标候选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则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于投标人名称一致。

2、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高速公路日常养护里程累计150公里及以上(以单个合同主线养护里程为准,累加计算)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3、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4、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

项目总工

1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安全生产负责人

1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

1.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结果,但应对此做出承诺;招标人在中标候选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a.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b.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c.在建合同工程未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如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具体项目上任职,但该项目已提前完工,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则视为在其它在建项目上任职。开标后招标人不接受拟委任项目经理在其它在建项目提前完工的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有业绩要求的,需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人员姓名、任职、规模、工程内容的,必须附加盖发包人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及质量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能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

性质

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

2000型及以上(即在标准工况下额定生产率为160 吨/小时及以上),在嘉兴市公路运输管理中心 公 示 名 录 内

(http://jtysj.jiaxing.gov.cn/art/2022/1/4/art_1229395835_4854279.html)如有最新公示,以最新公示结果为准。

1

自有或租赁

工具车

5座货车

4

自有

预警车

可由其他车型改装而成,满足需求

3

自有

多功能清扫车

需满足清扫垃圾、路面泥沙等功能

2

自有

综合养护车

满足需求

1

自有

水准仪

满足需求

1

自有

回弹仪

满足需求

1

自有

钢筋保护层厚度测试仪

满足需求

1

自有

激光测距仪(200m)

满足需求

1

自有

注:

1、投标人自有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并以自己名义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证明资料,但不得再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签订租赁协议,否则都作废标处理。

2、自有沥青混凝料拌和设备的单位如同时与2家及以上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协议的,与之关联的所有投标人都作废标处理。

3、租赁沥青拌和设备的需提供设备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协议复印件;其他自有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机械设备的功能和具体车型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由业主认定。认定不满足要求的需进行更换,否则业主有权不予以签订承发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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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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