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铜陵市产业发展母基金管理机构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铜陵市产业发展母基金管理机构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受铜陵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铜陵市产业发展母基金管理机构遴选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本项目遴选。



一、项目概况



为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坚持用市场的逻辑谋事、用资本的力量干事,构建完善的市县区多层次产业发展基金体系,铜陵市市政府拟组建铜陵市产业发展母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母基金以聚焦铜陵市重点产业发展为方向,以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统筹兼顾政策目标和市场效益,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联动、科学决策、创新发展、防范风险”原则,通过参股子基金、直接投资等方式,为铜陵市基金运作和双招双引工作赋能。



二、遴选对象



遴选基金管理机构,由其向采购人委派专业的管理团队,共同组建管理公司,承担母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等工作。



三、母基金概况



母基金总规模100亿元,首期拟出资20亿元。投资方向围绕铜陵市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和文化旅游、智能装备制造、现代农业和食品加工、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六大重点产业链和其他重点支持产业。



四、包段划分



不分包。



五、本项目采购方式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的要求,通过公开遴选选择管理机构。



六、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管理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机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备案登记,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具备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制度。



3、综合实力强,有能力提供优质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和产业整合等综合服务,具有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经验,累计管理母基金规模应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累计管理基金总规模应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



4、具有丰富的行业数据和资源,与国内外优秀的投资机构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5、对铜陵市的产业导向等方面政策具有较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对管理本基金具有良好的运作理念与思路,能与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在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确保完成基金各项政策目标,提升基金的社会影响和运营效率。



(二)管理团队



1、具有3名5年以上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工作或相关业务的专职投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团队及主要成员具有良好的历史投资业绩和具有代表性的成功投资案例,核心团队管理人员应在母基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包括但不限于获取过相关行业奖项、担任相关行业职务。



2、基金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受过行业自律组织处罚。



3、符合相关工作方案的其他各项要求。



4、特别规定:



(1)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进行申报,否则申报将视为无效申报。



(2)本次遴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申报机构、配备的核心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本次遴选原则上对存在重大负面舆情、与政府投资基金配合度较差、以往申报材料不实等类似情况的机构不予受理。



(4)管理机构须承诺中选后,按照铜陵市产业发展母基金设立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母子基金组建设立和投资运营工作。



(三)管理费



管理费按照母基金实缴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母基金层面按实缴1%收取,直投项目部分按实缴2%收取;母基金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具体比例在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中明确。



(四)资格审查



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验证材料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终止遴选资格。



七、注意事项



参选人获取遴选文件后,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如果参选人的响应文件不符合遴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该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责任自负。



八、本项目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九、遴选文件的获取



1、遴选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8月10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24日17时00分。



2、文件获取地点:合肥市。



3、遴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1遴选文件获取时提交以下资料:



3.1.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格式自拟);



3.1.2被授权人身份证盖章扫描件;



3.1.3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



3.1.4参选人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遴选文件,参选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地点(递交地点):详见遴选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首次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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