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京基100大厦办公场地空气治理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函
金额
8.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1bb0207079
预算金额8.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贇璞
标书截止时间2021/0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1/03/07
公告正文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京基100大厦办公场地空气治理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函
原公告地址: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京基100大厦办公场地空气治理服务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211BB0207079
项目地址: 京基100大厦70楼 项目类型: 服务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项目行业分类: 其他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 根据《采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采购项目由于特殊性或专业性,只能从有限的供应商或服务机构范围内选择具备投标资格的”,第(二)项规定:“公开招标成本过高,与标的价值不相称的”。 本次采购的标的是京基100大厦办公场地空气治理服务项目,性质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和专业性,且治理服务控制价为12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成本过高,与标的价值不相称,故本次确定为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函名称: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京基100大厦办公场地空气治理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函 发送时间 2021-02-18
答复截至时间: 2021-02-23 13:13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京基100大厦办公场地空气治理服务项目采购 标段/包编号: 211BB0207079/01
报价方式: 总价包干 预算价(元): 82500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启形式: 线下开启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下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服务期(天): 60 服务期说明: 一、招标项目:京基100大厦办公场地(京基一百大厦70层及拟增租63层半层,下同)空气治理服务。 二、招标范围:京基100大厦办公场地空气治理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运、材料运费、检验及试验、成品保护等,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检测、包竣工资料、包验收合格、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措施、包成品保护等。实际工作内容以甲方要求及现场情况为准,报价前需自行勘察现场。 对京基100大厦70层办公场地内进行空气治理,合计约3300平方(不计算核心筒区域),室内的甲醛、TVOC、苯、氨、甲苯、二甲苯、汞等有害气体控制在符合环保要求及健康安全的指标,且不低于《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 50325—2020)中Ⅰ类民用建筑工程标准。 三、验收标准: (一)检测依据参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20)(2013年版),关闭门窗1小时后或中央空调正常开启下,按照GB 50325—2020中的方法对所有房间进行检测;严格按治理程序执行后,室内空气中甲醛、苯、氨TVOC浓度控制要求:符合GB 50325—2020。 (二)检测依据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0,关闭门窗12小时后,按照GB/T 18883-2020中的方法对所有房间进行检测,符合上述要求即判定为合格,所有房间合格为符合验收标准;如仍有不符合要求的房间,提供免费补救施工与服务,直至100%符合验收标准。 (三)按照GB 50325—2020的采样条件检测,需达到以下数值:氡(Bq/?)≤130;甲醛(mg/?)≤0.05;氨(mg/?)≤0.10;苯(mg/?)≤0.04;甲苯(mg/?)≤0.10;二甲苯(mg/?)≤0.15;TVOC(mg/?)≤0.35。(如验收标准1、2与验收标准3不一致的,以验收标准3为准) 四、验收时间:乙方完成治理后,甲方须对治理环境实施不少于7天通风(方式:自然通风或者机械通风均可),如未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通风造成检测结果不达标从而影响交付使用的,不属于乙方责任。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通风但检测结果仍不达标的,由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负责重新治理,并在签署《施工确认单》3天后完成空气质量检测。 五、项目成果:由甲方负责安排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费用由甲方负责)或委托乙方对施工现场环境内的空气质量进行检测,验收治理效果符合验收标准,以检测报告为准。 五、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即包括但不限于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运输、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调试、包所有检验试验(含节能试验)、包验收、包成品保护、水费、电费、包各类材料价格风险、包一切措施费用和政策风险及税金(增值税普通发票)、保险、工程验收所需的全部费用、包不可竞争费等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并且已包含施工图及招标文件中所有工作内容,除发生设计变更及签证外,结算时不得另外增加清单项目,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招标/采购范围:
深圳
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其他条件:须具有同类工程经验。 三、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1-02-18 13:13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2-23 13:13
质疑截止时间: 2021-02-23 13:13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2021-03-07 13:13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1-03-07 13:13 开标时间: 2021-03-11 09:00
文件获取地点:
投资大厦7003
开标地点:
投资大厦7003
邀请函附件: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
联系人: 孙贇璞 联系电话: 135304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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