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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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东莞市创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 受理号(号)20230015357项目名称东莞市创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布田路6号1栋建设单位东莞市创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德瑞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创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布田路6号1栋,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96492612D,改扩建后,项目主要从事水性胶水的生产加工,年产水性胶水2850t/a。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投料粉尘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搅拌、分装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搅拌、分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达标排放;经通过上述措施,项目产生的各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属于清净下水,可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项目搅拌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有资质的零星废水公司回收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仁和水,对仁和水的水质影响不大。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可确保项目厂界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故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中转物收集后可交原供应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废暂存场所等区域进行地面硬底化处理。同时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设置在厂区内,生活垃圾采用桶装处理,其暂存区需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措施、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公示时间2023-07-31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23391131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项目概况描述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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