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4年-2026年度全市烟叶收购称量设备校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谈判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4年-2026年度全市烟叶收购称量设备校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eyccg2024029)已由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4年-2026年度全市烟叶收购称量设备校准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为保障2024年-2026年烟叶收购工作的规范开展,公正合法的使用计量器具进行过磅和打包工作,保障公司与烟农的合法权益,拟在2024年-2026年烟叶收购前开展烟叶收购称量设备的统一调修校准和检定工作。
2.3采购范围: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机关及所属7个县(区)分公司(包括景东县分公司、镇沅县分公司、墨江县分公司、景谷县分公司、宁洱县分公司、思茅区分公司、江城县分公司)管辖的所有收购站(点)及各县(区)中转站烟叶收购、仓储、打包使用的电子秤、磅秤、打包设备的调修、校准,并出具检定证书,对烟叶收购、仓储、打包使用烟筐的皮重进行校准。全市所有收购站(点)及中转仓库的烟叶收购、仓储、打包使用的电子秤、磅秤现有500台,预计每年涉及校准243台左右,全市所有收购站(点)及中转仓库的烟叶收购、仓储、打包预计每年需要校准的烟筐为8239个左右,实际费用按照实际维修校准的秤和烟筐数量,据实结算。
2.4项目预算金额:20.00万元/年,三年60.00万元。
2.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单价最高限价(含税)电子秤、磅秤:280.00元/台,烟筐:16.00元/个,谈判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6服务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机关及所属7个县(区)分公司(包括景东县分公司、镇沅县分公司、墨江县分公司、景谷县分公司、宁洱县分公司、思茅区分公司、江城县分公司)管辖的所有烤烟和雪茄烟收购站(点)及各县(区)中转站。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2026年雪茄烟收购前10个日历天内完成雪茄烟收购、打包使用的相关电子秤、磅秤维修校准和烟筐的校准工作;2024年-2026年烤烟收购前90个日历天内完成烤烟收购、仓储、打包使用的电子秤、磅秤维修校准和烟筐校准工作。
2.8服务质量要求:所有设备经过调修、校准后达到国家关于衡器检定的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承诺书。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由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后递交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7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8供应商向采购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书。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是普洱市唯一集计量、质量设备综合检验,及政府部门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的机构,委托其对收购称量设备进行校准,权威性、准确性有所保障,能够有效减低烟叶收购过程中称重风险。根据云烟办〔2020〕121号文件有关规定,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批准,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邀请谈判供应商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
供应商单位名称: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单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永平路28号。
6.公示发布的时间和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媒介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内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85号
联系人:潘工、刘工
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4年-2026年度全市烟叶收购称量设备校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eyccg2024029)已由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以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2024年-2026年度全市烟叶收购称量设备校准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为保障2024年-2026年烟叶收购工作的规范开展,公正合法的使用计量器具进行过磅和打包工作,保障公司与烟农的合法权益,拟在2024年-2026年烟叶收购前开展烟叶收购称量设备的统一调修校准和检定工作。
2.3采购范围: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机关及所属7个县(区)分公司(包括景东县分公司、镇沅县分公司、墨江县分公司、景谷县分公司、宁洱县分公司、思茅区分公司、江城县分公司)管辖的所有收购站(点)及各县(区)中转站烟叶收购、仓储、打包使用的电子秤、磅秤、打包设备的调修、校准,并出具检定证书,对烟叶收购、仓储、打包使用烟筐的皮重进行校准。全市所有收购站(点)及中转仓库的烟叶收购、仓储、打包使用的电子秤、磅秤现有500台,预计每年涉及校准243台左右,全市所有收购站(点)及中转仓库的烟叶收购、仓储、打包预计每年需要校准的烟筐为8239个左右,实际费用按照实际维修校准的秤和烟筐数量,据实结算。
2.4项目预算金额:20.00万元/年,三年60.00万元。
2.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单价最高限价(含税)电子秤、磅秤:280.00元/台,烟筐:16.00元/个,谈判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6服务地点: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机关及所属7个县(区)分公司(包括景东县分公司、镇沅县分公司、墨江县分公司、景谷县分公司、宁洱县分公司、思茅区分公司、江城县分公司)管辖的所有烤烟和雪茄烟收购站(点)及各县(区)中转站。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024年-2026年雪茄烟收购前10个日历天内完成雪茄烟收购、打包使用的相关电子秤、磅秤维修校准和烟筐的校准工作;2024年-2026年烤烟收购前90个日历天内完成烤烟收购、仓储、打包使用的电子秤、磅秤维修校准和烟筐校准工作。
2.8服务质量要求:所有设备经过调修、校准后达到国家关于衡器检定的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当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承诺书。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3.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由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后递交谈判小组进行评审,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7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烟草行业采取禁入措施,未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提供承诺书。
3.8供应商向采购人保证,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书。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说明
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是普洱市唯一集计量、质量设备综合检验,及政府部门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的机构,委托其对收购称量设备进行校准,权威性、准确性有所保障,能够有效减低烟叶收购过程中称重风险。根据云烟办〔2020〕121号文件有关规定,经本单位采购决策机构批准,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邀请谈判供应商单位名称和单位地址
供应商单位名称:普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单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永平路28号。
6.公示发布的时间和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媒介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外网、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内网,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烟草公司普洱市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人民西路85号
联系人:潘工、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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