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庭州智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区域运维项目生活用水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1200.00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flzb-2024-277-cg
预算金额1200.00元
招标公司新疆庭州智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冯先生1830994366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女士1555936101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6
公告正文
新疆庭州智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区域运维项目生活用水采购询价公告(招标编号:CSFLZB-2024-277-C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庭州智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区域运维项目生活用水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200 元/车,招标人为新疆庭州智能电力服务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新疆庭州智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区域运维项目采购生活用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庭州智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区域运维项目生活用水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庭州智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区域运维项目生活用水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05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03 日 10:00 时-2024 年 12 月 05 日 19:30 时(北京时间,工作日内)在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领取询价文件。2、供应商在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或自然 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携带一份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 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领取询价文件。3、文件费:100 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庭州智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庭州 智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区域运维项目生活用水采购进行询价招标,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 与该项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SFLZB-2024-277-CG
2、项目名称:新疆庭州智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区域运维项目生活用水采购 3、采购内容:为新疆庭州智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阜康区域运维项目采购生活用水。4、控制价:1200 元/车,一车容量 15 立方米。
5、供货期限:两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840.00 元(捌佰肆拾元整)
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6 日下午 16: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支出。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户。供 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 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 名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账户汇至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昌吉北京南 路支行;账号: 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301885000031),不得以现金和其 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
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免 责声明: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 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庭州智能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1830994366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 联 系 人: 胡女士、王女士
电 话: 15559361019
电子邮件: 16479225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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