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21903040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二路东侧地块商品房项目 已由
靖江市发改委 以
联系函(靖发改审[2019]30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华东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经二路东侧地块商品房项目防火门暂估价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靖江市城北园区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50000平方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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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14天内,总承包人向中标人预付合同签约价款的15%;(2)合同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后14天内,总承包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签约价款的50%;(3)项目消防验收合格后14天内,总承包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签约价款的75%;(4)整体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毕并经三方签字确认后14天内,总承包人向中标人累计支付至合同结算审定价的90%;(5)合同保修期满后14天内,总承包人在全额扣除保修期内应属于中标人的保修责任费用后,一次性结清结算余款(不计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2)投标人是所投标产品品牌的生产商或是取得所投标产品品牌生产商针对本标段投标的专项授权书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如同一产品品牌生产商委托两个或以上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公安部(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论证证书》,且认证单元涵盖本次招标所有产品。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不得存在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 日 14 时 30 分 至 2022 年 7 月 6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7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靖江华东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华东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靖江姜八路19号)/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中路468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人民中路129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闻先生 电 话:13809011110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招标文件(7.01).pdf招标文件(7.01).pdf |
标段 编号 | 标段 名称 | 发包 内容 | 合同 估算 价 (万 元) | 计划 工期 |
3212821903 040101-BK- 001 | 经二 路东 侧地 块商 品房 项目 防火 门暂 估价 采购 及安 装 | 数量 : 4820 樘( 其中 钢质 1476 樘, 木质 3344 樘) 、面 积约 : 9337.32 ㎡( 其中 钢质 3295.03 ㎡, 木质 6042.29 ㎡) 防火 门采 购、 安装 及保 修( 具体 详见 《工 程量 清单 》及 施工 图纸 | 475 | 40 天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靖江华东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业主) 地址: 靖江经济开发区城北园区姜八路 19 号 名称: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承包人)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 468 号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靖江市人民中路 129 号 联系人:闻先生 电话:13809011110 |
1.1.4 |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1.1.5 | 建设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1.1.6 | 建设规模 | 见招标公告 |
1.1.7 | 合同估算价 | 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 | 见招标公告 |
1.2.2 | 出资比例 | 自筹资金 100% □财政资金 0 %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付使用期 | 40 日历天 |
1.3.3 | 交货地点 | 经二路东侧地块商品房项目 |
1.3.4 |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 (2)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 (3)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 (4)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条条款号 | 条条款名称 | 编编列内容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 | 时间:2022 年 7 月 7 日 17 时 30 分前 形式:登录“电子交易平台 ”,在“网上提问”菜单中 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 通过“交易平台”在“招标答疑”菜单发出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 / 形式: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电子交易平台 ”一经发出 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 | 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招标答疑”菜单发出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 / 形式: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在“电子交易平台 ”一经发出 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 |
2.4 | 招标文件的异议 | / |
3.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网上投标文件 封面 投标函 投标函附录 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生产商专项授权书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国家实行强制性认证的证书、生产许可证 技术标文件(技术方案) 投标保证金 其他资料 诚信投标承诺书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营业执照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需自行上传的材料: 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
条条款号 | 条条款名称 | 编编列内容 |
生产商专项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国家实行强制性认证的证书、生产许可证(“ 公 安部(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内的《消防产品论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技术标文件(技术方案) 投标保证金原件扫描件 诚信投标承诺书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自行上传材料 的原件扫描件 投标样品 600 ( ± 100 ) *1000 ( ± 100 ) mm 木 质 防 火 门 : 1 樘 | ||
3.2.2 | 投标报价要求 | (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需综合考虑已经包含招标文件 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属于分包人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 风险所涉的全部费用。即各种规格名称防火门的投标报 价应完整包括防火门制作加工材料及配件(合页、门锁、 执手、闭门器等)成本、加工费、运输费、装卸、仓储 保管、安装费、开孔及封堵(收口收边)施工费、成品 保护费、检测费、竣工资料准备费、企业管理费、规费、 利润、增值税、财务成本以及总承包人应收取的总包配 合管理费(中标总价 3%)和按市场规则和市场行情标准 收取的合理收益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不论 有意或无意漏报,均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下浮,合同结 算时,项目业主、总承包人一律不调整合同单价或给予 任何形式的费用补偿。 (2)中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材料设备的市 场价格波动而变动。涉及本事项的,合同结算时,项目 业主、总承包人一律不调整合同单价或给予任何形式的 费用补偿。 (3)工程施工期间,由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影响,施 工现场采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包 括核酸检测、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测温器具、隔离围 挡、宣传展板、专职防控人员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 价中需综合考虑,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不论有意或无意 漏报,均视为对招标人的优惠下浮,合同结算时,项目 业主、总承包人一律不调整合同单价或给予任何形式的 费用补偿。 |
条条款号 | 条条款名称 | 编编列内容 |
(4)投标报价时增值税税率按 13%计算。竣工结算时, 如中标人实际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与投标报价增值 税税率不同的,或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增 值税税率的,结算时的不含税结算价不变,并分别按项 目业主、总承包人支付每期工程进度款时中标人提供的 增值税发票的票面增值税税率据实调整结算价。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44750000.00 元 |
3.2.4 | 合同价格形式 | ☑单价合同 □总价合同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 银行保函 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玖 (万元) 递交要求: (1)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以前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 一次性足额支付) ,并 将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凭证在制作投标 文件时原件扫描上传: 账户名称: 靖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中国建设银行靖江支行营业部 。 账号:投投标人自行从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获取。 (2)采用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银行保函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原件扫描上传。 (3)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泰 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进行线上 投保(未在此平台购买视为未递交) 。详见泰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 办事指南-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 务支撑管理平台操作手册。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 效期。保费汇款凭证和电子保函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原件 扫描上传。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投标人违反《诚信投标承诺书》 |
3.5 |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条条款号 | 条条款名称 | 编编列内容 |
3.6.5 | 技术标是否采用 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采用,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方案的内容、文字、 图表等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 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和其他特殊标记等。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时间:2022 年 7 月 22 日 14:30 时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交易 平台上传(网址: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zwf w.taizhou.gov.cn/ggzy/) (2)投标样品: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当日 指定地点。 |
5.1 | 开标时间、形式 及网址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形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网址:htt p:/ /ww w.t zzb tb. com :8 8/t zne tpb /Pa ges /FrameAll.aspx 其他说明及要求: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 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
5.2.2 | 解密时间 | 解密时间: 20 分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或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 □其他方式确定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数量 | 推荐 1-3 名 |
6.3 | 本次评标采用的评标 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7.6.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 银行保函 保证保险 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 5% 递交要求: 采用保证保险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后至签订本工程 合同前,登录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合同履 |
条条款号 | 条条款名称 | 编编列内容 |
约保证保险,进行线上投保。详见《泰州市建设工程合 同履约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手册》。 □不要求 |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标 | 是 □否 |
11 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1 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1 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0.1 | 成 品 保 护 及 费 用 承 担 | (1)由承包人负责承担的成品保护工作内容包括:总包 工程、发包人其他分包工程已完工工程和承包人自行施 工的工程等。如有损坏,应由承包人按照不低于原设计 标准恢复。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现 场所有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包括发包人分包工程)由 承包人负责,成品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10.2 | 中标服务费 | 根据招标人与招标代理人签订的《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金额按国家计 委 计 价 格 【 2002 】 1980 号 文 货 物 类 招 标 相 应 标 准 70% 计算。无论投标人如何报价,均视为包含在投标总报价 中。中标人应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3 日内一次性向招 标代理人付清。中标人如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该费用的,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10.3 |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为认定 | 执行《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省政府令第 120 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 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 号)。 |
10.4 | 异议和投诉提出的形 式 | 投 标 人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有 异 议 或 投 诉 的,应执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泰州市建设 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如下: (1)根据省住建厅要求,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已开 通网上异议、投诉处理功能,因系统正在升级调整,为 充分保护投标人权益,从即日起,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 中如有异议、投诉的,需网上、书面同步提交,流程详 见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 p:/ /58 .22 2.2 25. 18: 8 138/) “在线投诉异议”栏目“异议(投诉)在线提交 及受理操作流程”. (2)有关材料、提交时间等以书面递交为准,并严格按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 议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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