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科学城走马中学围墙垮塌排危改造网上竞采公告
围墙垮塌排危改造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调差材料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农民工工资隐蔽工程防盗抢修抢险应急工程临时搭盖设计图纸施工组织方案审核确认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配套工程监督检查工程中间验收其他必要的签证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施工所需的必要条件安全保护综合管理安全保证体系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方案进度报表生产照明围栏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保卫余土建筑业生活垃圾竣工技术图纸工程竣工结算设备安装商务响应偏离表仓储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批发业工业房地产开发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学校围墙改造堡坎墙体改造下水排污管道改造防滑坡治理附属设施改造挡土墙挖土方粉土粉砂岩素填土泥岩孔隙水基岩裂隙水泡砂岩地下水压实填土挡墙设计排水护脚墙化粪池拆除格构护坡绿化格构绿化设计污水系统设计围墙修复拆除围墙挡墙基槽开挖污水管网挡墙施工围墙施工格构护坡场地修整格构护坡施工挡土墙挖石方挡土墙C20混凝土挡土墙300mm厚卵石反滤层挡土墙脚手架挡土墙模板格构护坡挖土方格构护坡C20混凝土钢筋格构护坡模板污水系统修复拆除原化粪池化粪池挖土方挡墙基础开挖挡墙砌筑墙后填料回填挡墙沿墙长设置泄水孔UPVC管沥青麻筋边坡监测边坡体整治优化设计交通组织巡视检查滑坡体生活废水搅拌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燃油机械炉灶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水泥白灰抢险作业施工噪音的监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砂浆碎砖工程垃圾集中处置保温覆盖物施工结束后临时建筑拆除产生的废弃物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早拆支撑体系拆装扣件监控材料机具的搬运电锤手电钻手砂轮切割机对讲机混凝土地泵电刨电锯混凝土振捣低噪振捣棒渣土自卸车垃圾运输车泥浆废渣施工弃土弃渣贮存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制防治装饰材料的包装统一回收活动房屋地下管线电缆线边坡治理挡护工程沉降缝外脚手架钢管脚手架污水系统修复工程围墙工程
金额
54.17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7/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72762879687458817
预算金额54.17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彭晴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0
公告正文
重庆科学城走马中学围墙垮塌排危改造网上竞采公告
竞采编号:72762879687458817
重庆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采购人)委托对重庆科学城走马中学围墙垮塌排危改造(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541,782.33 元)
-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541,782.33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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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本工程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541,782.33 | 1(件) | ¥541,782.33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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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2-07-20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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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2-07-20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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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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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网上竞采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线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扫描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Excel格式)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完成报名和报价
五、商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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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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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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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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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供应商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1.00%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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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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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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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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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彭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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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3555311
采购需求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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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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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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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8166268
二○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共服务局采购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项目名称:重庆科学城走马中学围墙垮塌排危改造网上竞采文件
财政预算资金。二、资金来源一、网上竞采内容重庆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科学城走马中学围墙垮塌排危改造施工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第一篇采购邀请书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重庆科学城走马中学围墙垮塌排危改造 | 541782.33 | / | 1 | 建筑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特定资格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线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北京时间9:00时至2022年7月20日北京时间12:00时。(三)获取竞采文件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19日。(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网上下载本项目网上竞采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四、采购有关说明3.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请自行下载网上竞采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线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扫描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Excel格式)上传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完成报名和报价。(五)线上报名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网上竞采。(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响应无效。六、其它有关规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电话:023-63555311联系人:彭老师(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七、联系方式(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三)建设单位:重庆科学城走马中学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电话:023-68166268联系人:田老师(二)采购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5号1单元32-2#
一、项目一览表第二篇采购项目技术需求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走马镇走马街167号电话:13996301103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重庆科学城走马中学围墙垮塌排危改造 | 1项 | 541782.33元 |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安全、文明、规范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三)服务标准:(二)服务要求:按规定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参建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合同、成交通知书、竞采报价函、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设计图纸、竞采文件、响应文件及其他合同文件约定服务。(一)服务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图说、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
一、服务期限、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第三篇采购项目商务需求(三)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接相关部门,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对本项目的服务。(二)供应商应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应商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负责进入现场实施人员及财物安全,发生任何伤亡事故与采购人、建设单位无关,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如因施工导致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一)供应商应在获取竞采文件后对本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自行踏勘,以便编制响应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四、工程技术服务要求
1.设备和材料到货后,成交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建设单位对材料进行验收,货到验收时如与合同承诺的要求不一致,采购人、建设单位可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三)验收方式重庆科学城走马中学(二)实施地点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全部完成项目工程内容并达到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若未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除扣10000元的违约金,因延迟完工给采购人、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并赔偿。(一)服务工期
(一)项目经理(1人)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备要求5.工程应该能达到国家的环保要求,按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能通过验收,如果检测不合格成交供应商除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外还需承担相应检测费用。4.成交供应商未达到竞采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三方签字确认。验收的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级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注:1.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2.社保证明为缴纳社保的发票复印件或社保部门盖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官网查询截图,且信息能体现缴纳时间、人员及供应商名称,未提交或提交的资料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视为不响应对应的商务需求。拟派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1.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复印件;2.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三)主要管理人员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供应商的员工,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提供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3.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二)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1.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3.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4.供应商自行声明该人员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格式自拟)]。
1.工程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二)报价依据2.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和结合下述相关文件为依据,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报建(如需)、验收、后期服务、保险、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建设单位不再补偿。1.本工程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和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541782.33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3232.53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见工程量清单表。供应商的总报价和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一)报价要求三、报价要求及工程结算
3.4材料价格:由各供应商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并结合市场行情以及供应商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承担材料、设备价格涨跌风险,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采购文件要求,同时符合同类材料产品中档次及以上要求,施工时须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供应商应在采购前将本项目的主要材料的厂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告之采购人、建设单位,经采购人、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3.3人工单价:本工程人工单价参照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市场人工指导价由各供应商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测算计入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中,成交后若有涨跌,人工费不予调整。3.2营业税改征值税调整: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执行;3.1本工程由供应商以竞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供应商不得低于市场实际成本进行报价,也不得进行不平衡报价。3.报价原则2.报价范围: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图、竞采文件及补遗文件约定的范围进行报价。
3.8.1.1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报价。3.8.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3.8措施项目费3.7企业管理费、利润:供应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3.6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的报价中各单位工程相同工作内容、相同项目名称、相同项目特征、相同部位的清单项的综合单价必须相同,否则结算时以就低原则处理。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量清单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其他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中。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3.5供应商应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中相关计价表格使用规定进行表格填报。
3.8.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供应商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重庆市相关管理规定自行报价。3.8.1.4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合格标准计算,且按照渝建发〔2014〕25号、渝建发〔2016〕35号、渝建〔2018〕195号、渝建〔2018〕697号并结合《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3.8.1.3安全文明施工费3.8.1.2本工程红线内所有专业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场内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已包含在组织措施费内,结算时不再增加费用。
(三)结算原则4.其他项目清单: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暂定的数量和价格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按废标处理。3.9规费: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所规定费率报价。采购人未给出而供应商认为需发生的技术措施项目由供应商综合测算纳入各分部分项清单的报价之中,结算时不额外增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亦不额外支付费用。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以“项”为计量单位的项目,由供应商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以项为单位自行报价,结算时不论合同内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等原因影响的工程量增减都不再调整。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不以“项”为单位,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改变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结算时不论合同内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等原因影响的工程量增减都不再调整。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中标报价结算,不因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结算原则:执行固定综合单价,乙方中标价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在整个施工过程以及结算中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政策变动因素的影响而调整,不因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多少而调整。1.施工图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注: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结算价格以明细报价为准。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措施项目费+规费+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合同约定其它费用+税金。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以供应商成交总报价作为暂定的合同总价,其最终合同价款以供应商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本合同含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风险。由于在招响应阶段采购人已充分提醒,并要求供应商按施工图中的所有项目内容以及给定的工程量清单充分测算,进行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除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可调内容外不得因任何原因(包括政策性文件调整)进行调整。
2.2变更(包括签证)工程内容与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项的,则按报价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甲方审定);2.1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报价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或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合同范围外的零星项目等均属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价款计算方式如下:2.新增或工程变更、缺漏项部分的结算原则:1.3暂定价材料价差:数量以工程结算量为准,工程量清单中明确以暂定价计入合同清单的材料,在施工使用前由乙方报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施工。结算时只对甲方核定单价与暂定价的价差部分进行调整。1.2工程量按实计算;
3.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包干使用不作调整。3.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包干使用不作调整。3.措施费2.5人工单价: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公布的定额基价。2.4材料价格:中标清单中有的材料价格执行中标价,中标清单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施工期间《重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各期的算术平均价格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相同)价格执行,若施工期间各期公布的《重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给出的材料中没有品牌、规格、型号相同,则由甲方和监理根据市场行情认质认价,并共同签章确认后计入结算,最终价格由甲方或主管部门委派的审计单位或区财政局审定的价格为准。2.3已标价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按采购文件、合同条款、设计图纸及相关说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进行计算。计算后,再按乙方报价浮动率(乙方人报价浮动率=(1-(投标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100%)进行下浮后结算。
4.调差材料3.4.3计日工:合同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根据双方协商的计日工单价和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3.4.2甲方若列有暂列金额的,根据甲方核定的价格按实结算或按照工程变更或新增项目清单结算原则执行。3.4.1有暂估材料价格或暂估综合单价的,由乙方向甲方、监理人报送材料规格尺寸及价格,由乙方、监理人、甲方三方参照施工期间《重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各期的算术平均价格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相同)价格执行,若施工期间各期公布的《重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给出的材料中没有品牌、规格、型号相同,则由甲方和监理根据市场行情认质认价,并共同签章确认后计入结算。3.4其他项目费3.3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并结合渝建〔2019〕143号文等规定进行结算,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
7.合同约定其他费用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并结合渝建〔2019〕143号文计取。环境保护税按税票按实计算。6.税金按响应费率结算,若乙方的成交报价中规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5.规费不调差。
8.合同范围内,实际施工过程中没有实施的项目应办理变更减少。若应该变更减少的项目在结算送审中未扣减,按应该扣减工程量的1.2倍扣减。(3)若材料设备认质认价过程中,甲方按市场行情核定的价格与乙方达不成一致意见,乙方拒绝采购时,甲方有权直接进行采购,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项采购或发包金额20%的违约金并在结算中扣除。(2)合同中没有约定核价时段的材料设备只允许核价一次,若出现两次以上的核价,结算审核时按最低核价办理。注:(1)甲方认质认价材料不应高于核价时间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7.2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费用。7.1甲方要求乙方完成合同以外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零星项目,乙方应接受甲方施工要求,并在施工前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甲方、监理提出施工签证,甲方、监理予以签证后施工。如甲方未签证,乙方自行施工后发生争议,由乙方负责。
保修期内,所有设备和施工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工程质量保修期限:1.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满足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要求,缺陷责任期为两年,其中防水工程部分为五年。(二)质保期:(一)设备和材料质量总体要求:所供相关设备和材料必须货真价实,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参与采购;所供设备和材料的各项手续、文件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其他材料各项技术参数、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管理部门和行业的规定和标准,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要详细描述,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四、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9.本工程结算金额以甲方或主管部门委派的审计单位或区财政局审定结果为准。
六、低价风险担保(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的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一)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日内(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建设单位缴纳成交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帐或保函的形式提交),逾期未缴纳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五、履约保证金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维护和施工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成交资格。3.成交供应商拒不提交或者在约定期限内未按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采购人可撤销成交通知书,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并在约定的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供应商。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成交金额)×3,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1.低价风险担保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帐或保函的形式提交;(二)成交供应商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方式、金额、提交退还时间及期限:(一)成交供应商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情形:成交金额低于最高限价85%时,成交供应商应向建设单位缴纳低价风险担保。
②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且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不合格的,按低价风险担保金额的50~100%扣减,直至解除合同;①成交供应商在工程施工期间,以其投标时填报的工程材料价格过低为由拒绝材料采购,或因其自身其他原因导致工程窝工或停工等,给采购人、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且拒绝承担的,按低价风险担保金额的50~100%扣减,直至解除合同;8.低价风险担保的扣减:7.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6.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5.低价风险担保的提交时间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历日内(签订合同前)。
成交供应商完工后,必须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如有投诉材料费、人工费未结清的情况,建设单位将暂停余款支付,并有权动用成交供应商一切费用解决属实投诉纠纷。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后,建设单位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工程经财政局结算审计完成,成交供应商向建设单位缴纳财政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且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后,建设单位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质保期满后,完成缺陷修复后,建设单位一次性退还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本项目合同签订:由建设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合同款项。七、付款方式③因承包人违约被解除合同的,低价风险担保将全额扣除。
九、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对施工安全负责(含第三方),若发生安全事故及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八、安全生产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乙方构成违约,乙方因此承担工程结算总价10%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以拟支付的进度款先行支付民工工资。如发生前述情形且情节严重,甲方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本项目首先保障民工工资不拖欠,且不能以支付民工工资民义向甲方要求超合同付款。为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进度款后,优先用于支付民工工资(按用工情况登记造册后,实行银行打卡发放),并在甲方将进度款支付到乙方后10个工作日内,将银行打卡发放民工工资凭证复印件交甲方归档,以此作为下一次拨付工程款的重要依据。(五)农民工工资支付
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职的,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七日内不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次;4.项目经理不能认真履职的,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七日内不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次;3.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次;2.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次;1.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22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如成交供应商将本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采购人、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同时采购人、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采购人、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应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采购采取最低价评审法。根据供货商上传的响应文件,采取线下评标方式,供货商无需到现场。评审小组对已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对资格性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竞采程序及办法第四篇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响应无效和采购终止8.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次。7.乙方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次;6.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保证金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资格性和实质性响应审查的内容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提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3%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注:政策性扣减方式(一)评审小组将依照竞采文件相关规定对服务和商务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合格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评定成交的标准2.实质性响应审查。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竞采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1 | 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 | 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 |
1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1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上传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竞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 |
3 | 竞采有效期 |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审查的;(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响应无效三、响应无效(二)若供应商的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项目服务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项目商务需求的优劣顺序排列。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七)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采的;(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竞采的;(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网上竞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网上竞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十)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
二、网上竞采文件参与网上竞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网上竞采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评审的依据为网上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供应商如对网上竞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网上竞采文件。一经进入网上竞采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网上竞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网上竞采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网上竞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网上竞采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项目技术需求、采购项目商务需求、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响应无效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三、网上竞采要求
4、修正错误3、网上竞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响应文件
账号:3100021309200066094单位名称:重庆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两路口支行收款账户信息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按中标金额的1%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最低收费4000.00元。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四、采购代理服务费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
1.1供应商认为竞采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竞采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五、关于质疑和投诉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项目编号;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4事实依据;
(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
(一)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建设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六、签订合同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监督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监督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工程地点: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三)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二)网上竞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甲方(全称):(采用清单计价范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甲方:
3.工程内容: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全称):
二、合同工期(5)(4)(3)(2)(1)
合同价为:人民币元(大写:)。三、暂定合同价及合同价格形式工期延误:按采购文件执行。工期要求: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五、合同文件构成2.低价风险担保(如有):签订合同前,乙方将人民币元(大写:)低价风险担保足额缴纳给甲方。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息。1.签订合同前,乙方将人民币元(大写:)履约保证金足额缴纳给甲方。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四、履约保证金及低价风险担保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图纸;(4)技术标准和要求;(3)合同附件;(2)招标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1)中标通知书;
(一)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六、项目管理人员及要求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合同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7)其他合同文件。
职位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方式 | 注册证及编号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施工员 | ||||
安全员 |
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职的,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七日内不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次;4、项目经理不能认真履职的,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乙方七日内不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次;3、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次;2、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次;1、项目所有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22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二)项目管理人员相关要求
(二)隐蔽工程检查:乙方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乙方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乙方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及甲方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并义务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个工序留取影像资料,坚决杜绝“先斩后奏”或“事后补救”情况发生。(一)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七、工程质量8、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次。7、乙方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次;6、乙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
(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及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条文执行。乙方的项目管理团队必须到现场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人等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其他一切人身损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九、安全文明施工(三)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必须按监理工程师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未按规定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二)乙方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或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一)本工程所有材料及设备均由乙方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和采购文件要求,保证质量,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必要的材料检验报告,并对材料质量负责,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擅自变更建筑材料材质、规格、型号。八、材料、设备要求
1.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或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合同范围外的零星项目等均属工程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变更范围十、工程变更(三)乙方应作好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和学校设施设备的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照价赔偿和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由乙方承担。施工时,须至少有2人同时在现场才能作业,严禁1人单独作业。(二)因乙方对有关人员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以及对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范围产生的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未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造成乙方及他人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遇不可抗力等原因的引起的变更;6.因地质实际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等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情况引起的变更;5.因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调整引起的变更;4.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变更;3.重要材料与设备的变更;2.因项目甲方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
变更估价原则按结算原则执行。(三)变更估价所有工程变更须按程序先审批后实施。(二)变更程序9.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变动的合理变更。8.因施工方式或施工工艺变化引起的变更;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约定时间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不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四)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施工设计图(含电子版)、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竣工图(含电子版)、竣工资料(包含隐蔽资料、材料核价、技术洽商、材料合格证、质检报告、交(竣)工验收、工期延误、索赔资料、建设项目进度等资料)、预算书、结算书(含电子版)、乙方资质资料、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名单中应包含该人员身份证号码、在项目上担任职务)、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及费用支付相应资料、与项目有关的财务资料(进度款支付凭证、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缴纳及退还凭证)、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三)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30天内将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结算)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必须在7天内审核完成,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送甲方复核,甲方复核完成后送审核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审计。(二)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经验收合格的完整的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一式肆份(含电子文档贰份)。(一)乙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7日内完成现场清理并退出施工现场:包括一切施工机械、设备、人员、临时搭盖等临时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废渣等。若不按要求及时完成清理,甲方有权雇请他人完成,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十一、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
结算原则:执行固定综合单价,乙方中标价中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在整个施工过程以及结算中不因市场价格波动和政策变动因素的影响而调整,不因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多少而调整。(一)施工图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注: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结算价格以明细报价为准。结算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措施项目费+规费+设计变更、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合同约定其它费用+税金。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以供应商成交总报价作为暂定的合同总价,其最终合同价款以供应商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本合同含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风险。由于在招投标阶段采购人已充分提醒,并要求供应商按招标施工图中的所有项目内容以及给定的工程量清单充分测算,进行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除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可调内容外不得因任何原因(包括政策性文件调整)进行调整。十二、合同价款结算
1.变更(包括签证)工程与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则按报价时的相同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或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合同范围外的零星项目等均属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价款计算方式如下:(二)新增或工程变更、缺漏项部分的结算原则:3.暂定价材料价差:数量以工程结算量为准,工程量清单中明确以暂定价计入合同清单的材料,在施工使用前由乙方报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施工。结算时只对甲方核定单价与暂定价的价差部分进行调整。2.工程量按实计算;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中标报价结算,不因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包干使用不作调整。(三)措施费5.人工单价: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公布的定额基价。4.材料价格:中标清单中有的材料价格执行中标价,中标清单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参照施工期间《重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各期的算术平均价格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相同)价格执行,若施工期间各期公布的《重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给出的材料中没有品牌、规格、型号相同,则由甲方和监理根据市场行情认质认价,并共同签章确认后计入结算,最终价格由甲方或主管部门委派的审计单位或区财政局审定的价格为准。3.已标价程量清单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按采购文件、合同条款、设计图纸及相关说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以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进行计算。计算后,再按乙方报价浮动率进行下浮后结算。2.变更(包括签证)工程内容与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子项的,则按报价时的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报价执行(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甲方审定);
4.3计日工:合同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根据双方协商的计日工单价和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4.2甲方若列有暂列金额的,根据甲方核定的价格按实结算或按照工程变更或新增项目清单结算原则执行。4.1有暂估材料价格或暂估综合单价的,由乙方向甲方、监理人报送材料规格尺寸及价格,由乙方、监理人、甲方三方参照施工期间《重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各期的算术平均价格的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相同)价格执行,若施工期间各期公布的《重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给出的材料中没有品牌、规格、型号相同,则由甲方和监理根据市场行情认质认价,并共同签章确认后计入结算。4.其他项目费3.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并结合渝建〔2019〕143号文等规定进行结算,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包干使用不作调整。
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规定并结合渝建〔2019〕143号文计取。环境保护税按税票按实计算。(六)税金按投标费率结算,若乙方的成交报价中规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五)规费不调差。(四)调差材料
(3)若材料设备认质认价过程中,甲方按市场行情核定的价格与乙方达不成一致意见,乙方拒绝采购时,甲方有权直接进行采购,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项采购或发包金额20%的违约金并在结算中扣除。(2)合同中没有约定核价时段的材料设备只允许核价一次,若出现两次以上的核价,结算审核时按最低核价办理。注:(1)甲方认质认价材料不应高于核价时间同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2.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费用。1.甲方要求乙方完成合同以外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零星项目,乙方应接受甲方施工要求,并在施工前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甲方、监理提出施工签证,甲方、监理予以签证后施工。如甲方未签证,乙方自行施工后发生争议,由乙方负责。(七)合同约定其他费用
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乙方向甲方缴纳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且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后,甲方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甲方支付工程款的依据为乙方提供的有效工程量凭据,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十三、工程款支付(九)本工程结算金额以甲方或主管部门委派的审计单位或区财政局审定结果为准。(八)合同范围内,实际施工过程中没有实施的项目应办理变更减少。若应该变更减少的项目在结算送审中未扣减,按应该扣减工程量的1.2倍扣减。
十五、双方权利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十四、工程质量保修期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积极配合确认问题情况,若属乙方保修范围,48小时内必须到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自己修复产生的费用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每期付款前,乙方应提前提供相应足额发票,否则甲方可以延迟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质保期满后,完成缺陷修复后,甲方一次性退还工程质保金(不计利息);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4.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等资料。3.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必要条件。2.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3.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乙方要遵守甲方及其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2.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到场施工。1.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方案,进度报表等,并及时报送甲方及监理。(二)乙方权利和义务7.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工程价款。6.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及时组织验收。
9.确保施工不影响工程沿线正常交通、生产和生活。如果乙方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8.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和夜间施工使用的所有照明、围栏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并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如果乙方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7.负责对施工所产生的所有余土、建筑和生活垃圾的外运和倾倒,并严格实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告》(市政府令第164号)的规定,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已计入本合同价款内。如果乙方不按上述规定执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档案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同时满足甲方要求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求。5.按照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单位由甲方确定,由甲方与检测单位签订检测合同,乙方配合甲方(或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检测及抽检工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检测不合格,乙方应承担检测不合格部分的工程返工费、质量检测费等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4.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五)乙方向监理人和甲方提供的所有工程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可靠。经检查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监理人和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0元(大写:贰万元)违约金。(四)乙方违反国家和重庆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及环卫有关规定的,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外,每发现一次或一处,监理人和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0元(大写:贰万元)违约金,同时乙方必须按监理人或甲方的要求立即进行整改。(三)因乙方原因,未按经监理人和甲方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造成不能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的,凡超出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相关费用在支付工程款中一并扣除,并纳入工程结算。实际进度比进度计划滞后30天以上的;或乙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或环卫不能满足国家、重庆市和本合同有关规定要求的;或乙方在双方约定的指定期限内不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二)本工程必须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如不能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乙方除必须返修达到合格标准外,还须承担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返修一次后仍不能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一)乙方未按国家、行业和重庆市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规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或技术核定单)的要求进行施工,或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或一处,监理人和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000元(大写:贰万元)的违约金。十六、违约责任
(十一)乙方有如1人单独作业的情况发生,每发现一次,监理人和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0元(大写:壹万元)违约金。(十)乙方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恶意停工、暂停和不合理的消极怠工(消极怠工的性质界定以监理人和甲方的界定为准),如有此类事情发生,甲方或主管部门有权从合同总价内直接扣除10%作为违约金。(九)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设计图纸要求及相关规范,若出现质量、进度、安全等问题则按照甲方相关工程管理违约处理细则执行违约处罚。(八)由乙方延迟竣工期间发生的所有安全责任、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七)乙方将本工程转包、同意第三者挂靠承揽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进行分包的,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六)乙方在工程收方中采用欺骗手段或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监理人和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00元(大写:伍万元)违约金。
(三)乙方知晓甲方该项目的施工期间在场地中穿插有设备安装、其他建、构筑物施工的作业,并承诺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协调安排、全力配合,并不由此提出任何理由的收费(配合费等所有费用)、停工、窝工、延长工期等要求,并保证不损坏场内其他单位的成品、材料、机具等。(二)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乙方构成违约,乙方因此承担工程结算总价10%的违约责任,违约金在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以拟支付的进度款先行支付民工工资。如发生前述情形且情节严重,甲方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本项目首先保障民工工资不拖欠,且不能以支付民工工资民义向甲方要求超合同付款。为确保民工工资按时发放,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进度款后,优先用于支付民工工资(按用工情况登记造册后,实行银行打卡发放),并在甲方将进度款支付到乙方后5个工作日内,将银行打卡发放民工工资凭证复印件交甲方归档,以此作为下一次拨付工程款的重要依据。十七、补充条款(十三)乙方应妥善保护施工场地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应恢复原样;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十二)乙方存在违法转包和分包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继续施工,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优先扣除,工程款不足以支付损失和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八、争议解决(八)因乙方原因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和其他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因此涉诉涉访(含诉讼、仲裁)或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诉讼费、仲裁费等一切合理开支和全部损失。(七)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六)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矛盾及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因乙方的原因引起的矛盾及纠纷影响了工程进度,工期不得顺延。(五)若非乙方原因,而造成工期延误,须经甲方确认后,可顺延工期;但乙方不得以此提出任何价格调整和索赔。(四)乙方知晓甲方该项目的施工有交叉作业,承诺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协调、安排投标清单的局部内容施工的调整,全力配合,并不由此提出任何理由的收费(配合费等所有费用)、改变投标单价、停工、窝工、延长工期等要求。
二十、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九、合同生效(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1)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乙方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电话: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一)报价函一、经济部分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订时间: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部分(二)明细报价表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五)书面声明(格式)(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愿意按照竞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工程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元),我方收到(项目名称)的竞采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报价。(采购人名称):报价函(一)报价函一、经济部分
供应商名称(公章):6、我方若中选,将按照竞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承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相关处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90天。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扫描文档1份。
二、服务部分2.总价超出采购人给出的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注: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填报,不得增减项,不得修改工程量。供应商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明细报价表年月日
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项目名称:(一)服务响应偏离表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项目名称:(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三、商务部分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竞采文件要求;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注:
序号 | 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服务要求”中所列条款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响应情况”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竞采文件要求;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注: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人):项目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特此证明。
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人):项目名称: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致:(采购人)项目名称:(五)书面声明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年月日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结束)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提供盖有供应商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分项工序进度(日历/天)51015202530354045505560657075808590施工准备三通一平拆除围墙挡墙基槽开挖,污水管网、化粪池拆除污水管网、化粪池、挡墙施工围墙施工格构护坡场地修整格构护坡施工收尾及竣工验收分项工序进度(日历/天)51015202530354045505560657075808590施工准备三通一平拆除围墙挡墙基槽开挖,污水管网、化粪池拆除污水管网、化粪池、挡墙施工围墙施工格构护坡场地修整格构护坡施工收尾及竣工验收施工进度横道图附表四:施工进度横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