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水利水务工程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8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111-zdjs-c2023-0004
预算金额8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艳青025585375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52986842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水利水务工程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05 月 15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ZDJS-C2023-0004
项目名称:2023年水利水务工程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00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2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05 月 05 日至 2023年 05 月10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西北门)
方式: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购买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费:1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 2023年 05 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3年 05 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西北门)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05 月15 日14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西北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 在 南 京 地 区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供
应 商 , 应 当 事 先 登 陆 “ 信 用 南 京 ”( www.njcredit.gov.cn)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 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
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在线打印时间要求: 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025-52718366; 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考察,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有关本次响应的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地 址:江浦街道珠泉西路5号
联系人:王艳青
联系方式:0255853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15298684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298684207
2023年水利水务工程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05 月 15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ZDJS-C2023-0004
项目名称:2023年水利水务工程设施维护运行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0000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82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作为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05 月 05 日至 2023年 05 月10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西北门)
方式: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购买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费:1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 2023年 05 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2023年 05 月1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西北门)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05 月15 日14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西北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 在 南 京 地 区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的 供
应 商 , 应 当 事 先 登 陆 “ 信 用 南 京 ”( www.njcredit.gov.cn)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 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 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
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在线打印时间要求: 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025-52718366; 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考察,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有关本次响应的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江浦街道办事处
地 址:江浦街道珠泉西路5号
联系人:王艳青
联系方式:025585375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15298684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29868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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