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桃园街道办事处合作开发项目桃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租赁价格评估项目公告
金额
5000.00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土地集团(平原)有限公司
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桃园街道办事处合作开发项目
桃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租赁租金评估询价
山东土地集团(平原)有限公司拟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桃园街道办事处合作开发项目桃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超出安置面积部分进行出租,决定通过比价的方式确定服务机构,根据集团公司要求,计划在山东土地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招标采购,选取一家技术过硬、经验丰富且价格合理的服务单位对该办公楼租赁价格进行评估。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开邀请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桃园街道办事处合作开发项目
桃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租赁租金评估询价
2、采购人:山东土地集团(平原)有限公司
3、采购内容:
按照估价工作程序,采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对平原县桃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租赁价格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估价价值时点的年租金为2022年 1 月 1 日- 2026年12月31日( 一年按365天计算) (币种:人民币)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现场走访调研,并编写评估报告。
(2)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出具技术参数,编写技术报告或在评估报告中体现,提交甲方。
(3)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写工作。
4、采购控制价:5000.00元。
5、项目期限:15天。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4、被主管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
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办法
最低投标价法。在符合比价需求、能够完全响应本次比价文件的全部内容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若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报价均为最低:由报价相同的供应商二次报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平原县平安东大街桃园宾馆院内山东土地集
团(平原)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0534-7998999
五、递交时间:
请于2023年4月28日16:00前完成系统内的报价,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的报价。报价人在报价时,需将报价函、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
山东土地集团(平原)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桃园街道办事处合作开发项目
桃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租赁租金评估询价
山东土地集团(平原)有限公司拟对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桃园街道办事处合作开发项目桃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超出安置面积部分进行出租,决定通过比价的方式确定服务机构,根据集团公司要求,计划在山东土地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招标采购,选取一家技术过硬、经验丰富且价格合理的服务单位对该办公楼租赁价格进行评估。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开邀请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桃园街道办事处合作开发项目
桃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租赁租金评估询价
2、采购人:山东土地集团(平原)有限公司
3、采购内容:
按照估价工作程序,采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对平原县桃园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租赁价格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估价价值时点的年租金为2022年 1 月 1 日- 2026年12月31日( 一年按365天计算) (币种:人民币)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现场走访调研,并编写评估报告。
(2)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出具技术参数,编写技术报告或在评估报告中体现,提交甲方。
(3)乙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报告的编写工作。
4、采购控制价:5000.00元。
5、项目期限:15天。
二、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4、被主管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且被限制投标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
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办法
最低投标价法。在符合比价需求、能够完全响应本次比价文件的全部内容的前提下,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若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报价均为最低:由报价相同的供应商二次报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平原县平安东大街桃园宾馆院内山东土地集
团(平原)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0534-7998999
五、递交时间:
请于2023年4月28日16:00前完成系统内的报价,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的报价。报价人在报价时,需将报价函、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
山东土地集团(平原)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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