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莒南金钰府标识牌招标
标识牌标识标牌调试费智能锁消防工程电缆电动叉车PDF转word丹史丹利SRMECopyright2018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加工制作材料加工及安装费保修费用设计说明文件答疑信报箱中高层小高层多层房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材料设备费机械使用费运输费装卸费水电费图纸深化设计费成品保护费实验费检测费机械设备进出场不锈钢板铝板亚克力板型材限速禁鸣标识人字警示牌禁止泊车专用车位正在清扫临时停车位户外人行类平面标识人防知识宣传栏人行指示标识非机动车存放区标识消防车道标识草地提示标识户外垃圾桶树铭牌标识楼栋区域标识公共区域标识楼栋号标识单元号标识室内公告栏楼层区域标识消防步梯电梯楼层号防火门车库龙门牌消防疏散图电梯厅位吊牌工程现场签证剔凿素砼剔凿钢筋砼电管修改移位重新剔槽砂浆补灰底盒面板甲供水管修改移位水管甲供修补车库抹灰零星拆除打凿砌体零星找平碎石回填夯实混凝土梁砌体墙开洞轻钢龙骨隔墙开洞拆除砌体墙铲除楼地面砖水泥砂浆墙面瓷砖开关插座洁具五金给排水管拆除门窗拆除涂料铲除保温砂浆保温板腻子点补壁纸局部粘贴拆除基础预埋件连接标志牌拆除膨胀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地脚螺栓镀锌方管镀锌扁管钢化玻璃烤漆玻璃防撞标识透明磨砂膜背胶粘贴展板地上指示牌人员掩蔽单元牌配电室兼防化值班室牌滤毒室除尘室防毒通道战时封堵口非人防小区总平文明公约多项导视图消防通道禁停单元公告栏各栋号楼层牌入户门储藏室门物业管理推拉标牌提示牌水区草地警示牌清理本分包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车位划线喷涂标识车位号码车挡限位器柱及墙护角安装隔离围护弹力柱安装道路减速带安装交通指示标识交通警示牌施工验收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及管理细石砼金刚砂地面工程车库集水坑底清理干净盖板安装踢脚线粉刷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运输通道垂直运输机械统一消纳处理安全文明施工硬件和软件使用手册技术协助培训系统设计产品选型施工现场指导协调配合装配安装指导安装售后技术服务备品备件维修服务主材人材机材料验收及检测包装物回收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完工确认办理工程指令单签证结算土石方简单维修一般维修复杂维修返修住房装修设备安装维保建筑施工修缮设施安装设备施工工程项目及设备设施安全网围网保温材料施工材料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压缩可燃气体容器装饰装修消防器材消防灭火器材调料液化石油气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电气设备电焊气焊热得快电炉电热器具燃气灶电线电源线路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电热毯应急照明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给水系统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巡查记录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改造危险化学品物业保洁绿化大型活动大型灯箱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消火栓消防设施及疏散设施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莒南金钰府标识牌招标
应标截止时间:
2023-02-15 15:30
项目编号:
SDLFDCZB202302110002
项目名称:
莒南金钰府标识牌招标
保证金:
2.0万元
开标地点:
房地产第二会议室
要求:
按招标书要求执行
标的需求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WBMWL486932 | 标识标牌 | 1.0 | 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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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咨询及报价地址:
史丹利采购共享平台
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莒南金钰府标识牌招标
招标文件
史利
STANLEY
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1日
莒南金钰府标识牌招标
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现对莒南金钰府标识牌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规定,拟对上述采购通过邀请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及内容:
项目地点:莒南金钰府项目;
招标内容:标识牌;
二、招标货物名称及要求: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具体方案清单及设计图纸见附件。
包运费、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三、资质要求:
1、如法人投标,携带法人身份证即可;非法人代理方投标必须有公司法人授权到具体投标人的委托书,加盖公章原件,并附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拍照,原件携带至现场。拍照或扫描件上传应标过程中的资质上传阶段。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不符合要求作废。2、有效营业执照必须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拍照或扫描件上传应标过程中的资质上传阶段。盖章复印件携带至现场。不符合要求作废。
3、应标供应商必须签署《廉洁建设声明书》以及《客户廉洁建设承诺保证书》,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本次参与投标视作无效。不符合要求作废。
4、携带可以链接无线网的笔记本电脑、电脑电源线、鼠标、鼠标垫。
四、范围、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1、范围:莒南金钰府项目1~9#楼一个标段;
2、合同模式:
2.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税率发生变化时按国家政策性调整,不含税价不变)。材料名称、规格或技术参数、单位、数量、价格见清单及编制说明。
2.2合同货物产品的价格,是指合同货物产品运抵工程现场的价格。本合同价格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材料费、加工费、运卸费、附件配件费、包装费、准用证费、产品备案费、产品运输费、装配安装(如有)、指导安装、调试费(如有)、维护费(如有)、保险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及满足要求的全部费用(不含检测费)。
2.3材料、设备试验费、检测费见13.6条合同条款约定。
2.4综合单价不受物价上涨、市场风险影而改变。
3、含整机质保年限,
发票要求:13%增值税专用发票
施工周期:工期共计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4、付款方式:
(1)分批次施工,分批次付款;分批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结算完成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2)剩余5%的结算余款留作材料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的2个月内,经甲方和物业公司审核无任何质量问题时,乙方开具收款收据后,甲方无息返还质保金。
公司(盖章):
签字、电话:
投标人须知
本次招标为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莒南金钰府标识牌进行招标,为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引导投标人进行正确投标,特制定本通告:
一、招标文件的解释
1、本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及条款。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那么投标人所投的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2、对投标文件提出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招标通知中载明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予以答复。
3、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承诺函》、法人代表授权书
2、招标资格文件
3、单位经营状况及近3年业绩,可议。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人,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在规定的开标日期前注明“不准启封”的字样。
2、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5日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5日开标前,逾期拒收。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后若需对其进行修改或撤消,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前书面告知招标方并获得同意,方可修改或撤销。
4、本次标识牌招投标,请按公司要求制作标书,并将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分离。
四、投标保证金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须向莒南利城置业有限公司交纳20000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允许参与招标,未中标单位30日内退还,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采用汇款,汇款摘要中要注明“莒南金钰府标识牌招投标”,于2023年2月15日前汇入下述账号。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
单位名称:莒南利城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莒南支行
账号:1610020409200071823
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账户汇款。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5)投标人拒绝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修正投标报价的;
(6)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五、投标进场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3年2月15日15:30进场,并行线上投标报价
六、投标地点及线上投标报价方式:
地点临沭县: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方式:线上+线下。线上登陆“史丹利集团采购共享平台”:http://srm.shidanli.cn/index.jsp。输入账号、密码,供应商登陆SRM系统在消息区点击进入,应标及上传资料如图:以2020年度智能锁招标为例,
1、选择本次需要应标(投标)的项目,单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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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招标2020年度智能锁暂无数据
曹江磊2020-02-28
A
物资类招标遂平文慧园二期14#、18-27#住宅楼商服楼及地下车库消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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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2020-02-25
物资类招标电缆
李俊杰2020-02-18
物资类招标经开区四季长安基坑支护工程(二期北侧、三期)招标
刘阳2020-02-14
物资类招标史丹利化肥公司电动叉车招标
2、进入后选择,右上角“应标”并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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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公告:2020年度智能锁应标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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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招投标项目编号:SDLFDCZB202002260001采购部门:史丹利房地产供应部货币:人民币
信息类别:标准是否含税:是税码:
物资投标
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招标
工程投标
线上询比价(供应商)
招投标概要信息
发布时间:2020-02-2614:48截止时间:2020-03-0423:59开标时间:2020-03-0509:00
保证金:5万元开标地点:房地产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招标须知
招标须知:
3、上传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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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史丹利SRME临沂确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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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口工作台供应商应标提交
口
供应商管理
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招标
日图价格管理
招投标电话:邮箱:
18605391278邮箱:18605391278@12
物资投标
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书/法人代表身份证上传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
工程投标
其他附上传其他文件
线上询比价供应商)
Copyright2018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资质审核员和保证金审核员进行审核,通过后招标主持人可以开始投标(请做好投标价格估计,一次报价到底,)现场不予投标方再申请价格时间。
供应商进入到招投标界面选择招标管理进行报价
1、开始报价后,供应商需完整填写税率,如有需要说明部分,在备注里面填写清楚。
2、如果是所有供应商重新报价,则直接点击议标即可,如果需要单独议价,则必须单独选中要议价的供应商
3、报价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部分:第一轮报价为标书报价,以后每次报价只能越来越低,不能比上次高(无法填写,要注意报价过程中的数字特别是0)
线下:线下报价技术及商务也准备一份。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可议
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八、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
(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估、比较,招标人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要求或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标书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3)开标、评标小组由:房地产供应部、行政部、工程部、预算部等共同参与组成,有权根据投标情况进行评标、议标。
2、评标依据:
(1)产品性价比;质量最优的前提下价格最低。
(2)投标人供货能力,交货周期、付款方式、付款比例。
(3)提供售后服务的情况。
(4)投标人的企业实力、经营业绩、资质证明、信用评审等情况。
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1日
廉政建设声明书
:
为打造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商务环境,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我公司与贵公司合作权益得到依法维护和保障,敬请贵公司与我公司在进行业务合作中,恪守以下条款:
一、不得超规格宴请本公司人员,亦不得对其馈赠礼金、礼品等。
二、不得与本公司人员进行相互借贷,以及其它任何金钱上的往来。
三、不得接受本公司人员的请托,办理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事项。
四、不得与本公司人员进行有偿娱乐、赌博等变相贿赂行为。
五、正常的商业回扣由双方单位收受并办理企业财务正规收讫凭据,若发现本公司经办人员有个人收受或要求回扣归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法行为或利已行为,已经或可能损害本公司或贵方权益者,请勇于举报。
举报电话:13864961309
举报邮箱:gjh63998@126.com
六、若因贵方与我公司人员共同故意行为导致我公司权益受损,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共同故意行为人的民事、刑事责任,并终止与贵方的一切交易往来。
七、我公司将不定期派员对贵方进行索取回扣等行为测试,对此类行为贵方及其属员若知情不举、有案不报,本公司将立即终止与贵方一切业务往来。
八、贵单位或其所属相关人员若有直接或间接给付回扣、馈赠礼品、邀游宴请、借贷金钱或给付本公司罚款,造成本公司经济损失的,贵单位必须予以全额赔偿。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请贵方仔细阅读本声明书所列条款,若能确保遵守,还须就所列条款内容向本公司签署提供《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若不愿或不能恪守,本公司将立即终止与贵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名称:
年月日
客户廉政建设承诺保证书
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合作环境,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洽谈、合同签订及合作履约期间的廉洁合作管理,现我公司向贵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及我司工作人员或代理方已知悉贵公司关于廉洁合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保证严格执行。
2、我方及我方人员保证不私下宴请贵公司人员,不以任何形式向贵公司人员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购物卡等财产性权益。
3、我方在洽谈、合同签订及合同履约期间,如发现我方人员向贵公司人员行贿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贵公司。
4、在合同履约期间我方自愿接受贵公司对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我方及我方人员就贵公司人员的索贿或受贿行为保证及时向贵公司进行举报,不隐瞒或包庇。
如我方违反上述规定,我方同意并自愿接受贵公司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洽谈或招投标阶段的,我方自动退出,并自愿同意贵公司扣除我方已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2、已经完成合同签订或已经开始履行合同的,我方自愿向贵公司赔偿合同剩余未付款金额10%的违约金;
3、我方将永久不再参与贵公司以及下属公司的其它任何招投标项目或其他一切合作。
贵公司的举报电话:15064966777;电子邮箱:sdlfdc12388@163.com,我公司已知悉。以上承诺自洽谈开始之日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有效。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投标书及相关资料制作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商务部分单独成册
1、商务部分目录
1.1投标书(参考附件1格式);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证明(参考附件2格式)
1.3《投标人承诺函》(参考附件3格式)
1.4商务偏离表(参考附件4格式)
1.5报价表;清单报价,分别注明设备型号、数量、单价、重量、合计总价,注明供货时间及其它具体事项。
1.6货物(包括所有附件和特殊工具)一览表。
1.7资质证书:
本年度经年检(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材料
以上资质证书均需提供彩色扫描件。
1.8主要业绩表
1.9提供近三年主要业绩合同扫描件
二、技术部分单独成册
1、技术部分目录
2.1技术偏离表(参考附件5格式)
2.2产品及性能指标;
2.3投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
2、未严格按照我公司要求制作标书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附件1投标书格式参考:
投标书
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根据贵单位莒南金钰府标识牌招标文件,按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愿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承包上述设备的加工制作、安装和保修。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中标后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设备。
3、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贵方有权自主决定中标人。
投标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电话:
附件2:授权委托证明书
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办理投标事宜。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等)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授权单位:(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3:投标承诺函
山东史丹利景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方关于莒南金钰府标识牌的招标文件,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报价,
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后工作日内保持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采购合同执行期满日为止。
我方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我方同意如在本项目开标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并送贵方备案的,贵方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我方如果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要求向贵方足额交纳费用。如果中标,绝不转包和分包,否则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处理。
我方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方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所有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若我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实现以上承诺,则我方同意被取消中标资格。
退还的保证金请贵方划入下列账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需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证明书”。
附件4商务偏离表参考:
附件5技术偏离表参考:
标识牌制作安装
采购供货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订立时间:2023年2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4
1材料、设备名称4
2材料使用范围4
3工期时间4
4质量标准4
5签约合同价4
6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4
7其他约定5
8签订地点5
9合同生效5
13合同份数5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7
1定义7
2甲方权利与义务7
3乙方权利与义务7
4合同价款8
5交货及相关约定9
6交货地点9
7交货时间10
8履约担保10
9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要求10
10包装及运输10
12付款方式及发票要求11
13材料验收及检测11
14质量保修11
15知识产权及保密12
17不可抗力14
18违约责任15
19安全管理16
20索赔17
21争议解决17
22通知与送达18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9
1双方代表19
2合同价款19
3工期时间及地点19
4履约保证金19
5付款方式及发票要求20
6材料验收及检测20
7质量保修21
8包装物回收21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21
附件1:合同计价清单22
附件2: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23
附件3:收款账户资料证明26
附件4:产品质量保修协议书27
附件6:《安全责任承诺书》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32
附件7: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书40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标识牌制作安装工程中的园区标识牌等供货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材料、设备名称
采购材料名称:园区标识等
2材料使用范围
材料使用范围:项目
3工期时间
3.1计划工期时间为2023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具体交货内容及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
本合同产品质量标准:合格
5签约合同价
签约含税合同价大写:(元,税率%);签约不含税合同价大写:(元);增值税金额大写:(元)。
6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6.1本合同相关补充协议
6.2本合同协议书
6.3中标通知书(如有)
6.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
6.5本合同通用条款
6.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7投标书及其附件(如有)
6.8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材料采购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影像资料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最高优先顺序,其中以签订时间在后的文件解释顺序优先。
7其他约定
7.1乙方向甲方承诺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任务,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7.2本合同涉及的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计算。乙方必须开具甲方代付代缴费用及所有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罚款(如有)的全额发票。
8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临沂市签订。
9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0合同终止
10.1双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0.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11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已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双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
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13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签章页)
双方发票开票信息: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供货任务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3“货物、产品”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硬件和软件、使用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4“服务”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开发、安装、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5“买方、甲方”指通过招标,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单位。
1.6“卖方、乙方”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1.7“现场”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使用和运转的地点。
1.8“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本合同中的“天(日)”系指一个日历天,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记入,从次日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时限的最后一天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整。
2甲方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检。
2.2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进行考察,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能满足本合同要求业务人员。
2.3甲方有对乙方的价格体系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4甲方有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2.5甲方有按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供货价款,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和工作中配合。
2.6甲方有义务及时知会乙方必要的项目状况、供货计划及进度计划。
2.7甲方及时通知乙方甲方联系方式的变动。
3乙方权利与义务
3.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价格和规定向甲方所有开发项目(包括随时可能增加的新开发项目及其所在城市)供货与提供服务。
3.2乙方保证充分满足甲方开发项目的产品供应需要,对甲方所有开发项目(包括随时可能增加的新开发项目)都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及时和充分的交货能力。
3.3乙方有义务确保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以及相关国家、地方与行业标准,存在多个标准的,应保证符合所有标准,对于甲方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准用检查要求的产品,乙方保证已经通过当地政府部门的准用检查,并获得了当地颁发的准许使用证明。
3.4乙方必须对自己所提供(包括已经提供和合同期间甲方随时要求提供)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以及各项技术经济参数的可靠性、真实性完全负责,并保证完全符合本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标准;同时完全服从并配合甲方随时进行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抽检。抽检结果若发现不符合标准,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5乙方有义务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介绍、技术参数、检验报告、图片资料、样品、样板、原材料产地等。
3.6乙方有义务提供系统设计、产品选型、施工现场指导和协调配合、施工验收等技术支持工作,确保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能一次通过所有相关部门的验收。
3.7对于乙方既供货又负责施工的情况,乙方须对项目的质量(包括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无条件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3.8乙方供货时间承诺: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关于供货时间的规定及甲方分批次供货通知书的规定供货。
3.9乙方有义务确保在项目所在地有适量的备货,甲方零星供应(≤项目总供货量的2%)和少量补货(≤当次供货量的5%)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5个日历天以内。
3.10乙方有义务确保为甲方所有项目使用的产品提供充足的备品,以满足长期售后服务的需要。
3.11对于在乙方经营范围内而本合同中没有规定或未确定价格的产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和战略采购价格水平相当的价格。
3.1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季度须向甲方提供一份最新市场价格信息和一份项目供应与服务情况的季度报告,报告应体现本月发生的交易、配合情况、发生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等内容。
3.13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考察人员的参观考察,并为考察工作提供便利和配合(双方各自承担费用)。
3.1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推荐乙方的新产品、新技术,以方便甲方对产品的选用,对已更新改进或准备更新改进的产品、技术有义务告知甲方,及时反映在季度报告中。
3.15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联系方式的变动(变动前三天通知,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3.16乙方有义务对甲方采购的产品建立档案,并保存3年。
4合同价款
4.1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税率发生变化时按国家政策性调整,不含税价不变)。材料名称、规格或技术参数、单位、数量、价格见清单及编制说明。
4.2合同货物产品的价格,是指合同货物产品运抵工程现场的价格。本合同价格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材料费、加工费、运卸费、附件配件费、包装费、准用证费、产品备案费、产品运输费、装配安装(如有)、指导安装、调试费(如有)、维护费(如有)、保险费、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及满足要求的全部费用(不含检测费)。
4.3材料、设备试验费、检测费见13.6条合同条款约定。
4.4综合单价不受物价上涨、市场风险影而改变。
5交货及相关约定
5.1交货方式:乙方将产品直接送抵甲方指定地点;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3c证书、备案证等文件随货同时到场,否则甲方可不予验收和付款。
5.2乙方应按甲方发出的书面订单中要求的数量供货;在没有甲方按合同约定书面指令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及合同清单供货。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场地卸货,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到货时间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5.3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损,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且完成交接前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4到货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乙方、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计量方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交货计量和验收,主要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各方签字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但并不免除任何乙方对于交货产品存在质量、制造、设计、性能方面的缺陷或不合格的责任以及违约责任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5.5存在数量、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尺寸、颜色、铭牌参数、包装及标识完整、完好程度、交货资料方面(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不合格情况的,甲方有权拒收、部分拒收、退货、部分退货、解除合同,并向乙方索赔因此造成的其他诸如工期、返工等损失,以及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5.6乙方交货后,由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的,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安装承包方负责照价赔偿;由乙方负责安装的,由乙方负责保管货物,直至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且完成交接之时,期间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7在我方发出订单后20天内(含节假日),乙方不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8乙方应将产品按约定时间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再由甲方指定收货代表组三方人员(甲方、乙方、使用方)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
5.9货物在交付甲方前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6交货地点
6.1乙方应按甲方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交货地点卸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2货物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卸货完毕、验收合格且完成交接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
7交货时间
具体交货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8履约担保
8.1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8.2投标时乙方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如有),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到甲方财务换取履约保证金单据(投标保证金金额低于履约保证金的,需补齐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8.3合同签订后,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或甲方通知的日期供货进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详见合同附件1
10包装及运输
10.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防损坏、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保证质量运抵甲方指定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责任或费用。
10.2所供货物应附有详细的技术说明、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
10.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遇损坏和丢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缺损件的及时补充供应,并确保甲方的工期。
10.4包装物:包装物的回收利用见专用条款。
11保证
11.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货物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技术先进的和质量优良的,没有任何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方面的缺陷,适合于合同中规定的用途和目的,并且符合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的规定。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出现所有事故及责任乙方应全部承担;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据悉赔偿。
11.2乙方保证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的和正确的,以保证满足合同和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使用、性能试验、操作和维护方面的要求。
11.3乙方保证应及时委派有资格并符合甲方要求技术人员,为合同货物提供正确的和充分必要的技术服务或技术支持。
11.4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其货物、服务不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若因乙方侵权导致一切争议纠纷,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甲方被诉或者甲方先行赔付的,乙方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11.5在合同履行期或质保期内合同货物如出现质量问题,且非因甲方原因所致,乙方应迅速修理或更换这些货物,并赔偿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损失。
11.6质保期满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及时的、质优的、价格优惠的售后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甲方有自主选择权)。
12付款方式及发票要求
详见专用条款
13材料验收及检测
13.1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厂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性能检测报告、3C强制认证证书、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产品质量保证书等;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还要出具安全生产许可证。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13.2货物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乙方送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30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无理由退换货物,乙方无条件接受。
13.3甲方有权要求从乙方所送货物中抽样进行检验、检测,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甲方送检的机构必须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
13.4乙方应向甲方告知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方法及保质期限,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材料提出书面异议或已经使用,视为对材料的认可。
13.5所供货物须有监理见证送技术监督局、质监检测或主管政府有关检测、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3.6所供材料、设备试验费、检测费、送检检测样品见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14质量保修
14.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设备材料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对交付甲方使用的设备材料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4.2质量保修期:自产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或交付甲方并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修期见专用条款
14.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因此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属甲方使用不当等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在返修期间提供技术指导,返修由工程安装承包方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该设备/材料的相关技术资料和设计标准,若因乙方提供的资料不全面、不准确导致的设计或施工缺陷,其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14.4保修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本工程移交给甲方及所属相关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甲方客户关系中心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及保修款的支付审批,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客户关系中心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客户关系中心进行结算,相关手续由甲方客户关系中心负责办理。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14.5乙方维修安排
乙方必须委派全权代表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乙方保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若乙方保修负责人的信息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维修负责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14.6质量保修款
14.6.1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款项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14.6.2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设备、材料有效使用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并按成本价收取费用。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导致承诺的有效使用寿命年限未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或者第三方损失。
14.7质保期内,甲方所有扣付事项在有一定证据佐证的情况下,无需征得乙方的认可,即可直接扣减;乙方应当在质保金被扣减后十日内将质保金补足,逾期不补的,按照未补足部分金额的日千分之五每日向甲方承担逾期罚息直至补足之日止。
14.8因乙方未及时更换或维修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
14.9质保期内出现一切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购房人或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5知识产权及保密
15.1甲方有权利按照相关的用户手册等材料使用本合同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产品,乙方承诺本合同供货范围内的所有第三方生产、制造、加工的产品均是乙方通过正当商业途径购买获得并被允许使用的。即便如此,假如甲方和第三方出现可能的争议时,乙方将提供证据使甲方免于本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第三方的指控,乙方应负责与该第三方交涉或出庭应诉,并承担由此而引发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直接、间接责任。
15.2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产品等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或所有权的情况,若有任何第三人以侵权为由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乙方应负责与该第三方交涉或出庭应诉,并承担由此而引发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一切直接、间接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保全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鉴定费、专家费用等)。
15.3在履行本合约过程中,乙方从甲方处获得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均为甲方所有,乙方对上述资料、物品及本合同项下定作物,应遵守保密规定。
15.4.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应对本合同及相关资料、信息负保密责任,不得复印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15.5.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16结算方式
16.1结算价款=合同固定总价+签证变更+奖励+经济处罚+其他-未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清单编制说明。
结算依据:①经发包人盖公章的竣工验收证明;②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签字确认后的竣工图纸(含电子版图纸);③开工、竣工报告(分项工程验收报告),经监理、发包人加盖公章确认的工期顺延证明(如发生顺延);④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确认后的变更签证单和流程审批证明、各种奖罚单(如有)、扣款单及明细;⑤通过公司流程审批通过的认质认价单⑥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6.2在供货完成、通过交接验收并配合甲方全面工程完成后,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乙方在收到甲方办理结算通知后的30天内,向甲方递交所供材料、设备结算资料,包括:《设备材料验收移交单》原件及复印件(四方签字盖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验收参与人员、乙方、监理单位、使用方)、变更合同价款确认文件、结算书(贰份)、合同复印件(贰份),其他相关验收合格证明等。结算审核完毕后,双方签订《材料、设备结算造价确认书》并签字确认。
16.3承包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在其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结算拖延责任有承包人承担,每拖延一天缴纳违约金1000元。
16.4工程结算(含预算定案)由发包人委托中介咨询单位审计,审计基本费由发包人支付;属承包人承付的部分即审增额按5%收取审计费用,审减值超过审定值的5%时,按超过审定值5%部分的5%收取审计费用,由承包方支付,也可由发包方代扣代付。工程结算审减费计算基数不包含预算定案金额。重大签证(上报金额超过两万元),若出现工程量审减,需向发包人委托中介咨询单位按(各项工程量差值*最终审定单价*5%)缴纳审减费用,由承包方每季度现金支付一次。根据发包人管控制度要求,如有二次审计,承包方需配合完成,最终结算方可结束。
16.5合同外价款的调整原则
如本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工程变更或增加新的工程子目,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时,直接套用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同项目的单价;
(2)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但有相似的项目时,参照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相似项目的单价确定(可调整新增主材单价);
(3)执行甲方限价;
(4)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项目的价格,也无限价的,进行市场询价后,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17不可抗力
17.1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时履行或继续履行合同,可视不可抗力发生的大小,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及时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给对方。一方未能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无过错一方的经济损失。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该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17.2上述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
(1)、烈度为五级以上的地震。
(2)、八级以上持续一天的大风。
(3)、其它不可预见不能克服的事件。
17.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交货期按以下约定承担:
17.3.1因货物损害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7.3.2双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7.3.3双方机械设备、材料损坏,由双方各自承担。
17.3.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交货期延误,交货期相应顺延。
18违约责任
18.1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偷盗等违法事件时,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5000元,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8.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每批次延迟交货一天乙方向甲方交纳5000元的逾期违约金,支付逾期违约金不能免除乙方交付货物的责任,如延迟交货超过10天,乙方应按签订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8.3如乙方交付货物后,经过政府检测机构检验不合格,乙方应在7天内无条件更换货物,并赔偿甲方10000元违约金/次,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乙方所更换货物的货款金额3个月,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如出现两次货物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乙方应按合同签订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承担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8.4合同签订生效后,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签订总价的10%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8.5乙方若未随货物向甲方提供满足工程当地质监部门和政府部门要求的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逾期提交的,乙方每逾期一日承担合同签订总价的千分之五违约金。
18.6因乙方违约而承担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利息、仓储保管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检验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甲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等。
18.7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甲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货物合同价款的10%违约金,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退还未通过验收部分货物已收款项,并支付未通过验收部分货物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18.8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当批次货款,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当批次款支付迟延15天以上时,每逾期支付一天,甲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乘以应付但尚未支付的货款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
18.9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甲方因此而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保全费、仲裁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鉴定费、专家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材料款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8.9.1材料质量出现两次不合格,或工期延误超过7个日历天的。
18.9.2发现使用不合格或假冒材料产品不符合甲方和相关规范技术要求的。
18.9.3因乙方产品质量或手续问题造成不能正常验收交付的。
18.9.4乙方不具有按本合同规定对甲方开发项目供货的能力或不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供货资质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终止本合同。
18.9.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分包、转包或贴牌生产的。
18.9.6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且未能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整改的。
18.9.7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8.10当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乙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人材机全部退场,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8.11乙方不得将材料供应分包、转包或任意肢解,否则,应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8.12支付货款时,乙方应承担各项费用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或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也有权要求乙方将相应费用直接缴纳至甲方财务部,如果乙方拒绝甲方的此类要求,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8.13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变更本合同主体,否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所有工程项目将不再考虑与乙方合作。
19安全管理
19.1乙方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执行甲方现场管理规定。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乙方必须保证其工作人员及他人的安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经济责任及损失,皆由乙方负责。
19.2乙方进出场车辆必须谨慎驾驶,应充分考虑现场场地狭小因素。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全部责任。
19.3乙方车辆进出工地现场时须接受甲方及第三方安全检查,禁止私自运送买受方现场货物出场,一经发现,按照“以一罚十”的原则进行处罚。
20索赔
20.1甲方索赔
20.1.1在检验、性能试验和质保期内,由于乙方的责任,致使合同货物不能满足规定的技术性能,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按下述方法支付索赔:
(1)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并归还甲方合同价款,承担拒收货物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价格。
(3)由乙方支付更换货物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并且乙方应保证对更换货物质保期进行相应延长、更换和(或)增补的货物应运抵合同交货地点交货。更换和(或)增补货物的交货时限,由双方根据工程总进度决定,但是不得迟于乙方接受甲方索赔后的30天内。
(4)修理或排除合同货物缺陷和偏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能派人及时处理,则甲方有权进行修理或排除,由此产生的所有的人力、所用机械、消耗材料方面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0.1.2如果上述赔偿不能弥补甲方遭受的损失,则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追偿。
20.1.3如果乙方自接到甲方的索赔要求之日起30天内未给予答复,视为乙方接受索赔金额,甲方有权直接从支付款项中扣除。
20.1.4自甲方提出索赔通知之日起30天内,如果乙方未按上述甲方同意的任意和(或)全部方法支付索赔,则甲方有权从进度款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视损失程度,继续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0.2乙方的索赔:
20.2.1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向甲方提出索赔的,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甲方书面提交索赔资料,应包括:索赔的合同依据、索赔意向与金额及相关证明文件,提出索赔时间以甲方签收时间为准。
20.2.2乙方逾期提出索赔的,视为乙方放弃索赔。
20.2.3乙方不得以索赔未达成协议为理由,拒绝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
21争议解决
21.1双方发生争议时,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1.2争议协调或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材料、设备交货正常进行,除非甲方要求停止,任何一方不得因此中断,乙方应保持交货连续,并保护好材料、设备,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2通知与送达
22.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由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发送的任何文件、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必须采取中文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并送达至本合同签章页所载地址或双方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22.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一般邮寄方式发出的,在寄出后第5日将被视作已送达,如以特快专递寄出的,则在寄出后第4日将被视作已送达,邮政局的邮件发送记录将作为有效证明;如以传真方式,则发出之日将被视作已送达,已发送报告单将作为有效证明;如当面递交的,则送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作已送达,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有效证明(若对方拒绝签收,则以张贴于该指定地址处即视作已送达);如以电子邮件方式,则以合同约定的电子邮箱显示发送成功时视作已送达。
22.3乙方的通讯地址为:莒南县天桥路南段西侧,电话号码为:13793938693,电子邮箱:13793938693@163.com,甲方依以上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若双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发生变更,任何一方在变更联系方式/地址前3日,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信函文件无法寄达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双方代表
23.1甲方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
其他:/。
23.2乙方代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其他:/。
2合同价款
见附件1
3工期时间及地点
25.1工期时间:以甲方规定日期为准
25.2交货地点:合同货物的交货地点为莒南县工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其他:无
4履约保证金
26.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暂定总价2%履约保证金或合同暂定总价5%的履约银行保函。乙方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26.2如本合同约定乙方需提供履约保证,乙方未将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支付给甲方时,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或凭履约保函向银行索取保证金作为赔偿。
26.3如本合同约定乙方需提供履约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物预付款、货物进度款、结算款(先进场货物,如有)。乙方在第一次申请款项时,需提供甲方已签收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的有关证明文件。
26.4如无26.2款规定情形,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成、乙方供货款达到合同总货款值的10%以上时,乙方开具收款收据后,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函在所需货物验收合格并所需货物供货完成之日起28天内解除。
26.5履约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银行保函的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总行或者经该总行书面授权的分支机构(授权书与保函同时向甲方出具),取得和提交履约保函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6.6乙方提交虚假银行保函,甲方有权拒签合同。乙方必须保证履约保函的真实性与效力,如采用虚假手段开具保函或因其他乙方原因导致保函无效或效力存在严重瑕疵的,乙方应按履约保函金额向甲方提交等额的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总价(拟签定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26.7其他:无
5付款方式及发票要求
27.1付款方式
27.1.1分批次施工,分批次付款;分批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结算完成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27.1.2剩余5%的结算余款留作材料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后的2个月内,经甲方和物业公司审核无任何质量问题时,乙方开具收款收据后,甲方无息返还质保金。
其他:无
27.2发票要求
27.2.1乙方申请支付合同款时需提供符合其经营范围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及收款收据。双方发票信息要填写完整,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备注栏中应注明项目所在地(市区县)及项目名称。发票应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没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简称的,或简称和品名不符的,甲方有权拒收。每次进度款申请,必须参与月度形象进度核查,最迟不晚于当月15日下午17:00前施工单位将完成的产值表(盖章)上报监理单位,包括变更签证汇总明细表一并上报;否则当月不再进行本次进度款的审核。
27.2.2双方办理完本项目合同款结算并完成结算流程审批14日内,乙方需提供符合其经营范围的正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7.2.3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出现虚假、错误、延迟、虚开等情形影响甲方,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合同款,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
27.2.4甲方若出现发票丢失等情况,乙方应提供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已经报税的证明,并提供其他资料协助甲方对发票进行认证抵扣。
27.2.5若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按国家政策执行。
27.2.6其他:无
6材料验收及检测
28.1所供材料、设备试验费、检测费费用承担:乙方所供材料、设备试验费、检测费如甲方送检合格,检测费由甲方承担,如甲方送检的材料经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并提供检测报告。
28.2所供材料、设备送检检测样品承担:乙方所供材料、设备送检检测样品从所供货物中随机抽取,样品由甲方承担。
7质量保修
29.1保修期限
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时间,从本合同涉及的工程标段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算起,产品质量保修期1年。
29.2乙方维修安排
乙方保修负责人:
通讯地址:莒南县天桥路南段西侧
其他:无
8包装物回收
30.1包装物回收:乙方负责回收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
附件1:合同计价清单
附件2: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附件3:收款账户资料证明
附件4:质量保修书(如有)
附件5:廉洁协议书
附件6:《安全责任承诺书》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附件7:《关于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承诺书》
附件1:合同计价清单
见附件。
附件2: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及签证的协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2023年月签订了标识牌制作安装工程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以下分别简称“变更”、“指令”)的签证结算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办理约定
1.1承包人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发包人发出的变更、指令,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发包人应按照签证结算审定的金额,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支付承包人费用。
1.2乙方在甲方确认相关施工事实情况后7天内向监理及甲方提交变更/签证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同步在甲方指定的ERP系统线上提报(系统账号由乙方进场时向甲方工程部索取,并书面签收);凡在ERP系统没有提报的,在结算时均不予以认可。乙方逾期上报的,甲方则视为乙方已放弃该施工实事发生的费用,甲方不予办理且禁止事后补办。满足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视为延期:
(1)乙方未能在签证完工且通过验收后7日内提报完整签证资料的(含线下及ERP线上资料的提报);
(2)非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工程指令要求完工日期后15天内”提报完整签证资料的(含线下及ERP线上资料的提报);
(3)如属于不可抗力及甲方原因造成签证完工延期,乙方未在“工程指令要求完工日期后15天内”提报书面申请要求延期的(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
1.3签证单必须编号,编号格式由甲方统一制定。乙方上报的书面签证编号与网上申报的该签证编号必须保持一致,如编号不一致的,甲方一概不予认可。
1.4如乙方上传的资料不全,甲方书面通知其完善相关资料,书面通知下达3天后,如乙方仍然没有完善资料的,甲方则视为其已放弃该签证费用,相关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关于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完工确认办理的约定
2.1由发包人签发的设计变更单、工程指令单,承包人完工后申报的签证单及结算书,应加盖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印章,否则发包人将不予结算费用。(承包人若由项目部盖章,需要出具承包人公司授权委托书)
2.2承包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
(承包人或承包人项目部印章式样)
除完工确认盖公司公章以外,其它均可盖项目章。
2.3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通知单都应使用阜丰地产的标准表格,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承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2.4一份设计变更、工程指令只能办理一份签证单及结算书,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以汇总形式编制的多项设计变更、工程指令的结算书。
2.5设计变更、签证、工程指令单及完工确认的办理,承包人准备申报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2.5.1现场签证申请单(若有,一式肆份);
2.5.2现场工程签证单(一式肆份);
2.5.3签证结算书(一式肆份);
2.5.4工程量计算书(一式肆份);
2.5.5现场测量记录(一式肆份);
2.5.6图纸、会议纪要、图片(一式肆份)。
注:系统线上申报时,凡是涉及签字、盖章的资料都应为扫描件。
2.6承包人每月上报截止当月25日已完工签证结算,并填报“现场变更签证结算书”(一单一书),由成本部完成变更签证结算的审核,在审核通过后,由咨询公司填写“审核金额”一栏。变更签证结算均应有外部造价咨询公司的书面签字审核。
2.7变更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移动协同流程打印的工程指令单和完工确认单作为结算的依据,(附件如为复印件,须经区域(片区/项目)公司工程部和项目成本专员核对无误并签字方为有效)。因承包人原因,资料报送较规定时间延误10日内的违约金每日按最终审定价的3%支付给发包人,直接从当笔签证结算费用中扣除,时间延误超过10日,发包人不予办理,费用作为承包人让利。
2.8发包人对变更通知单分类连续编号;双方都应做好变更的交付记录,资料交付时接受方不得拒签。
2.9因承包人责任导致现场第三方的签证费用,承包人负责支付该项费用,若承包人拒绝支付,发包人项目部对此项费用直接进行罚款处理。
3.关于签证结算的约定
3.1签证结算的计价严格执行与其相关的主合同的经济条款,相同或相近的工作,套用相同或相近综合单价或定额子目、取费标准、材料调差方式等。本合同中没有相似综合单价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组价原则由承包人报价,发包人审批确定。
3.2对于隐蔽工程和事后无法计算工程量的变更、指令,承包人必须在覆盖或拆除前,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项目成本共同完成工程量的确认,否则发包人对此费用不予计取。土石方工程须按土石方作业指导书提供相关资料。
3.3因变更或指令涉及到可重复利用的材料时,承包人应在拆除前与发包人谈定材料的可重复利用情况,否则视为承包人100%的回收利用。对于因任何原因而返工的项目,必须详细说明返工程度及材料损耗数量,注明返工原因,对于承包方提出的材料“全部损耗”必须特殊说明(如拆除材料能否利用及重复利用程度)。对于可继续利用或可变卖的材料,变更签证意见需要说明具体的处理方式。
3.4在审核过程中,承包人应在时间和人员安排等各方面积极配合审核工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审核延误及后续延误,发包人不承担责任。
4.其他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主合同的条款与本协议有矛盾时,以本协议为准。
发包人:承包人: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3:收款账户资料证明
收款账户资料证明
致:
我司账号资料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地址:
贵公司请按上述资料付款,我单位承诺若上述收款银行账户资料发生变化及时书面通知贵公司。
如因我单位提供收款银行账户资料错误,导致相关款项支付不到位,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如因账号资料有误而产生银行退票情况,我司愿意承担本次付款金额的10%但不高于5000元的管理费作为对贵司的劳务补偿,并且同意被退票款项在贵司收到我司的《账号信息更正声明》一个月后再次办理付款。承包人对此承担责任,并在下次申请付款之前,不得因资金理由导致工期延误、质量下降等情况发生,否则发包人有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索赔。
联系资料:
我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合作单位(财务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2023年月日
附件4:产品质量保修协议书
产品质量保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标识牌制作安装采购供货合同产品质量保修协议书。
1、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
1.1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详见合同供货范围。
1.2质量保修期: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本合同的材料、设备质量保修期壹年,自项目通电、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更换的部件或零配件须与设备原采用部件或零配件的产地、型号规格相同,若无法达到上述要求,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代用品。
3、乙方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讯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保修。
保修负责人:
通讯地址:电话:
4、甲方必须严格按乙方提供的操作规程操作,使用乙方规定的材料,如因甲方未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规程操作或未使用乙方规定的材料而造成设备故障,乙方应予维修,但可收取维修费用。
5、本产品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缺陷,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4小时内完成简单故障的维修,对7天内无法修复的严重故障,乙方须在7天内提供备用,以保证正常运行;其他故障乙方接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必须在4小时内到甲方物业管理公司报到,与甲方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现场查看后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一般故障一周内处理完成,复杂(重大)维修项目一天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在约定处理时间内处理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120%计算)不经乙方认可,在质保金内扣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部门)留下所有记录,供维保方备查。所留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依法继续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1)定义:
A、简单维修项目:简单维修项目指通常4小时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
B、一般维修项目:一般维修项目指通常2天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
C、复杂维修项目:复杂维修项目指通常10天内能完成的维修项目。
D、以上项目的维修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由乙方提出具体原因,甲方签字认可。
2)通知方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
A、电话: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用电话通知乙方。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电话记录,双方约定有效。甲方电话记录的内容包括通话时间、收话人姓名、送话内容、收话人的应答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须保留电话记录至维保期结束。
B、传真: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用传真通知乙方,乙方收到传真件后向甲方传真回执。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需保留收到的传真回执至保修期结束。
C、电子邮件:乙方必须在合同中提供邮箱地址,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需保留邮件发送记录至维保期结束。
D、必要时甲方也可用挂号信,特快专递通知乙方。
以上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若乙方改变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甲方在接到通知前原联络方式有效。否则,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按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按合同约定的联络方式均未同乙方联系上,则视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向乙方发出的通知有效。发生乙方三次接到通知后不付诸实施,则视为乙方放弃质保,今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不再通知乙方,并不再退还乙方质量保修金。但所留保修金不足以支付乙方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质量缺陷,甲方有权继续依法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6、对乙方保修期的违约处理
1)未按合同约定的处理时间完成保修任务或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乙方200元/天违约金。
2)在约定时间内,乙方需经处理但未达到验收标准的,则双方另行约定完成时间,由乙方继续处理,达到验收标准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验收签字。若检查验收再达不到验收标准,或超过双方再约定的完成时间,则视为乙方故意拖延,将按照每延期一天扣罚乙方500元/天违约金。
7、返修项目的质保期
各保修维修部位的保修期,从保修维修结束验收合格之日起,产品保修期2年重新计算保修期,第二次退还质保金的时间顺延到重新计算保修期到期后退还。
8、造成其他损失
由于乙方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缺陷等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乙方、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损失方共同核实,乙方不到场核实,甲方与损失方共同核实,其责任鉴定可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均视为有效)。具体损失金额计算按实际发生费用×120%计算,在预留保修金中扣除。所留保修金不足以赔偿该质量缺陷项目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按有关法律程序向乙方追回。
9、维修责任的界定
1)如乙方认为是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由乙方提供证据。
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对保修期质量缺陷项目进行及时处理,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安排其它单位进行处理,本合同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乙方承担,直至保修期全部结束。
3)如乙方不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其责任鉴定可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均视为有效)。
10、乙方在保修维修期间的职责
1)交付使用后,乙方书面提供维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并经法人和法人代表签章。
2)乙方在保修期进出小区的所有维修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11、因设备质量原因进行了保修处理后180天内,乙方应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继续免费保修。
备注:产品质量保修协议书与合同中的条款相冲突时,按有利于甲方条款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附件5:廉洁协议
廉洁协议
甲方:
乙方:
在合同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合同当事人订立协议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处报销任何应由其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经上一级批准。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六、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八、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禁止性行为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九、乙方违反本协议禁止性行为的,所涉钱物折合人民币价值较小且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时,则乙方愿意按送一罚二十的标准承担罚款;所涉钱物折合人民币价值较大或超过合同总价的10%时,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愿意按合同总价的30%且不低于所涉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十、上述禁止性行为无论何时被发现,乙方仍同意按本协议第九条的约定承担责任。
以上违约金、赔偿款、罚款,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十日内支付;甲方亦可以随时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
十一、本廉洁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次业务活动的文件之一,有独立的法律效力,其他合同或文件的内容与本承诺内容只可互补不可替代,即使其他合同或文件无效,也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部门:阜丰地产审计监察部
监督举报电话:0532-80980655;监督举报邮箱:lianzheng@fufengdichan.com
【以下为签署页】
附件6:《安全责任承诺书》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安全责任承诺书
(适用于阜丰地产承包商/供应商/外包方等合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作为阜丰地产的承包商/供应商/外包方等服务方,为确保给阜丰地产提供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合作单位保证承诺遵守以下安全责任要求:
1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安全要求:
1.1合作单位提供的服务/项目/设备/设施/产品等(包含分包的项目)等具有国家规定的行业/专业安全资质。
1.2合作单位派驻阜丰地产所属各单位/项目的服务人员具备专业上岗资格和安全操作技能。合作单位承诺在将上述人员派往阜丰地产所属各单位/项目前,合作单位已经过认真审查,保证上述服务人员的专业上岗资格真实、有效。
1.3合作单位在为阜丰地产所属各单位/项目服务中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车辆交通安全等遵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要求。
2单位内部安全保障措施:
2.1合作单位内部建立健全了安全消防等管理制度,能够做到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供货,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
2.2合作单位为阜丰地产提供的产品/服务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关的质量/安全/环境等资质。
2.3合作单位在阜丰地产施工作业和提供服务期间按国家安全标准要求配置相关的安全消防设施和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的设备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用电设施/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等等)保证符合国家安全消防标准要求,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相关费用由合作单位负责。
3遵守阜丰地产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
3.1派入各项目工作人员没有劣迹或犯罪经历。
3.2所有人员不携带香烟及火种进入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现场。
3.3派入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工作人员按照人员进出入手续办理登记并佩带胸牌方可出入服务区域。
3.4进入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工作人员遵守阜丰地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禁酒后进入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不擅自进入与工作无关的区域,无工作时不在区域内逗留,不违章/冒险作业,不进入危险区域。
3.5进入阜丰地产各项目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安全标志安全行驶,不准高鸣喇叭、超速行驶、乱道行驶等。
3.6进入阜丰地产各项目车辆按照园区出门系统校准要求主动停车出示证件接收检查。
3.7现场施工安全责任:
3.7.1现场施工包括设备安装/维修/维保/加工以及建筑施工/修缮等,施工现场必须按照阜丰地产确定的标准施工,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现场安全检查和全程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监护到位。
3.7.2设备/设施安装施工/维修/维保/加工等安全资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特种行业作业具备相应资质,没有弄虚作假现象或转包给没有安全资质的单位施工。
3.7.3设备施工/维修/维保/加工等人员进入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前由项目负责人到安保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按阜丰地产制定的标准缴纳施工保证金(或押金)并通过施工安全资质标准审查后方可施工。
3.7.4在未交接验收给阜丰地产的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配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安全施工检查和监理工作,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到位后方可施工。
3.7.5工程项目及设备设施在试运行期间,施工单位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护运行,以便事故应急处理和故障维修,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8现场施工消防安全责任:
3.8.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以及阜丰地产《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附后)的规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3.8.2落实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消防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制度和日常巡视检查制度(形成巡查记录)、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3.8.3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应急器材,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3.8.4保证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3.8.5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3.8.6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3.8.7装饰装修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消防规定使用不易燃装饰材料,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穿桔红衣服,带安全袖标),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消防器材必须配备到位。使用明火作业等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保证清理现场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3.8.8现场施工如有明火作业/高空作业/临时用电/易燃易爆品作业/设备内部作业等特种作业提前办理特种作业许可证,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张贴安全警示标志,设立专人安全监护(穿桔红衣服,带安全袖标),配发相关作业安全防护用品,清理现场周围无易燃物后,方可施工作业。同时对施工作业可能出现的应急的情况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并对施工人员全部培训到位。
3.8.9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3.8.10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3.8.11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经由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3.8.1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按照第三章具体处罚事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3.8.13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电热器具以及在宿舍内部使用燃气灶。禁止在宿舍内私接乱搭电线,合理安排电源线路和插座,安装漏电保护器和过载保护器,并进行集中用电管理。对于电热毯等电热器具必须在有人看护的情况使用,做到人走电断。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3.8.14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3.8.15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灵敏、有效、好用。
3.8.16服从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随时接受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对施工区和生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有权查看合作单位的消防巡查记录。
3.8.17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第一时间迅速组织扑救、抢救、就医和人员疏散,及时向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报告。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3.8.18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设备设施的改造等工程项目,须按照消防法规的要求在施工前保证图纸经消防部门审核合格,工程竣工时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3.9车辆运输安全责任:
3.9.1运输车辆营运证件齐全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驾驶员须严格按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行驶。
3.9.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和装卸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必须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防静电等安全措施到位。
3.9.3运输车辆在装卸或暂存期间必须有专人在现场进行监护。
3.10原材料/零部件/设备/设施等安全质量责任:
3.10.1提供原材料/零部件/设备/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3.10.2危险化学品必须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并保证通过相关安全认证。
3.10.3在阜丰地产各项目组织生产、施工等必须建立健全内部各项安全消防制度,遵守国家法规/规范,保证安全生产;对阜丰地产组织的专项安全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对提出的问题按照国家规范或法规组织整改。
3.11物业保洁/绿化等:
3.11.1保洁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并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11.2在为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服务期间严格遵守阜丰地产人员、物资出入管理规定,不利用岗位作业之便盗窃个人和公司的财物。
3.11.3在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内服务人员有义务向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提供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信息、隐患的义务;出现应急情况有及时报警和协助处理的义务。
3.12承办大型活动所需设备/设施等符合国家用电等安全要求,活动现场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要求。
3.13制作大型灯箱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用电、防倒塌方坠落等安全措施到位。
3.14其它作业和服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行业等安全标准执行。
4安全责任赔偿
4.1如由于承担/承包的项目或提供的产品/服务/项目/设备/设施等因质量原因或违反安全规定和行业安全标准所造成的所有消防安全治安等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造成阜丰地产员工人身伤害和企业财产损失给予赔偿和处理。
4.2阜丰地产有关部门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隐患的可通知立即停止施工整改,停止施工或业务的开展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影响由责任单位承担。
4.3服务人员在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隐患,按照阜丰地产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给予违章人员的责任处罚,处罚金额从服务人员所在单位的工程款或保证金(或押金)中直接扣除或现金交付。
4.4由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提供的产品/服务/项目/设备/设施等因质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事故/火险事故/盗窃事故/职业危害/交通事故等等),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有权采取拉闸措施,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概由合作单位承担。合作单位除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人身伤亡、财产、施工等损失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外,对于总包单位,应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安全处罚;对于监理单位,如出现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中规定的事项)达三次以上,监理单位应支付300元/次违约金。如出现严重安全问题(造成不良后果)或屡教不改(出现同类型安全问题),监理单位应支付2000元/次违约金。如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等项目范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应支付10000元/次违约金;对于其他合作单位,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有权依据事故严重程度/损失大小/影响程度等给予壹万元到贰拾万元的安全处罚。情节严重的提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上述款项合作单位(包括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合作单位)同意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从应付合作单位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4.5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对合作单位提供的产品/服务的验收合格,并不能免除合作单位的担保责任,如在后期因合作单位提供的产品/服务存在双方在验收过程中未发现的安全隐患而给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造成损失的,合作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4.6合作单位给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造成的损失,如合作单位不能执行,合作单位同意由合作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其自有财产向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进行赔偿,法定代表人对合作单位的一切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违反国家刑事法律法规的提交国家司法部门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4.7合作单位在与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合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从而给阜丰地产及各单位/项目带来不良影响时(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阜丰地产相关单位/项目被政府机关或第三方处罚或阜丰地产相关单位/项目被媒体曝光),合作单位同意在赔偿阜丰地产相关单位/项目所有损失的同时,同意向阜丰地产依据事故严重程度/损失大小/影响程度等支付壹万元到贰拾万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提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上述款项合作单位同意阜丰地产各单位/项目从应付合作单位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总则
1.1、本制度规定了施工安全文明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教育、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阜丰地产在建的所有项目。
1.3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合作方的员工。
2、根据目前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现状,特制定此管理制度,以加强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1、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情况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