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淇县23.7灾后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高村镇、庙口镇、夺丰水库)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xzb-2024-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392-32799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7
公告正文

第 1 次变更公告信息

淇县23.7灾后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QXZB-2024-11

一、项目名称:淇县23.7灾后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二、招标编号:QXZB-2024-11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0206《河南省水利厅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网站上同时发布。

四、变更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2月2709时3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场地安排。

现变更为: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3月1109时30分,远程开标会地点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8060)网站场地安排。

(二)原招标文件中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控制价:1-4标段均为:施工合同价的1.5%。

现变更为:

第一标段:506000元;第二标段:515000元;第三标段:445000元;第四标段:494000元。

(三)原招标文件中第二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五、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ebi.gov.cn:8060)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淇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话:0392-72330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话:0392-3279998

监督部门:淇县水利局

 话:0392-7233690

 

附件:

澄清修改文件[1].pdf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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