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及生物制品数据处理及存储等相关硬件租赁运维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2370854-10
预算金额69.6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群峰0571-81061821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ZJ-2370854-10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及生物制品数据处理及存储等相关硬件租赁运维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696000(元)杭州慧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滨江区聚业路28号2幢3楼301室-29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及生物制品数据处理及存储等相关硬件租赁运维服务项目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药品及生物制品数据处理及存储等相关硬件租赁运维服务项目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建华,唐嘉欢,陈勇(采购人代表)

、开标情况

标项1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杭州慧莱科技有限公司80.085.086.083.6710.093.67
1浙江泓迈信息系统有限公司49.057.054.053.339.9663.29
1湖州致远互联软件有限公司43.549.041.544.679.9754.64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方式: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全额支付。
(2)代理服务费用收取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6折计取,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分段按优惠后费率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单个项目按以上约定的优惠收费标准计算代理服务费不足人民币2000元时,按人民币2000元计取
(3)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支付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支付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906782015
(4)收取流程:成交供应商按照中标结果公告确定金额支付后将汇款底单、开票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发送至zhouqf@zmeetb.com,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开具发票并及时寄送给成交供应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26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平乐街32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072792218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803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0571-88473430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群峰、葛珍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1、0571-81061804

质疑联系人:郑珊珊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42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 ZJ-2370854-10投标报价明细表.pdf

    58.5K

  • ZJ-2370854-10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29.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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