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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3年8月1日,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广东碁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组成(名单附后)。
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次自行验收为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验收。经讨论,现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官桥涌村工业路38号1号楼101室(中心坐标:东经:113°38′3.898″,北纬:23°4′13.596″),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5287.2平方米,主要从事沙子(制砖半成品)的加工生产,年产沙子(制砖半成品)15404.4吨。项目设置搅拌机1组(配配沙池1个),猪笼筛2台,轮斗机1台,震筛机3台,制砂机1台,球磨机1组,螺旋洗沙机3台(配泥浆罐1个,高位罐1个),回收旋流器1组(配旋流器储浆池1个),脱水机2台,脱水圆震筛22个,输送皮带2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委托广东碁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2月10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3〕771号。
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项目工程与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同期建成,并于2023年7月进行调试,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项目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300万,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4%。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范围是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评审批内容,项目情况符合《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23〕771号)的部分内容,属于分期验收。本次项目设备情况具体见表2-1。
表2-1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工序

1

搅拌机

1组

含6个搅拌桶,每个桶为φ1.5*1.5m

搅拌

2

配沙池

1个

长6米、宽1.5米、高1.5米;材质:钢板

3

猪笼筛

2台

/

筛沙

4

轮斗机

1台

/

5

震筛机

3台

/

6

制砂机

1台

/

碾压

7

球磨机

1组

/

8

螺旋洗沙机

3台

60t/h

洗沙

9

泥浆罐

1个

φ8*6m;材质:钢板

10

高位罐

1个

φ3*7.5m;材质:钢板

11

回收旋流器

1组



脱水

12

旋流器储浆池

1个

长6米、宽3米、高1.5米;材质:钢板

13

脱水机

2台

处理能力30-100t/h

14

脱水圆震筛

22个

φ80

15

输送皮带

2条

80cm宽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在项目内住宿,项目不设食堂,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CODCr、BOD5、SS、NH3-N、LAS、总磷。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可进入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项目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望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洗沙用水: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无机颗粒物,没有油污或重金属等污染物产生,只需简单沉淀处理,洗沙废水通过管道先流入沉砂池,沉砂池尺寸1m×6m×1.5m,后入沉淀池,经两级沉淀处理后,上清液流入清水池再经泵流入清水罐回用于洗沙工序,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尺寸均为2m×8m×2m。在沉淀处理过程中不需要添加任何药剂或洗涤剂,且经过两级沉淀后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1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的洗涤用水标准,故洗沙用水循环使用。
初期雨水:项目在生产区的周边设置截排管道对项目区域内雨水进行导流、截排,并且在管道的末端设置雨水收集池对初期雨水中的泥沙进行沉淀。项目厂区内道路集雨面积为1422.7m2(约0.1428hm),则初期雨水产生量约37.08m3/次,项目按年发生暴雨2次计算,则初期雨水产生量为74.16t/a。由于雨水不含特殊污染因子,主要以SS为主,项目设置一个雨水收集池,尺寸为4m×8m×1.5m,初期雨水经过收集渠进入雨水收集池经过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日常降尘用水,项目厂区内不设露天沙石等原料堆场,堆场均建成围壁式,库顶加设遮棚,雨水不会冲刷到原材料及产品。
(二)废气
堆场扬尘:本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原材料为沙子,为颗粒状。沙子全部堆放于棚内堆场中,项目厂区内不设露天沙石等原料堆场,堆场均建成围壁式,库顶加设遮棚,减少风力起尘量,做到防雨防渗漏等,若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少量扬尘。项目在原料堆放区周围设置雾炮机,生产过程中进行喷洒,使得物料表面含水率不低于6%,可有效减少扬尘的产生,项目环评不作定量分析。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运输车辆尾气:项目运行时,需要车辆往返运输原料和产品,车辆在行驶过程会产生少量尾气,其中包括CO、NOx等污染物,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空气自然扩散,由于其排放量不大、排放点分散、排放时间有限,其污染物排放强度很小,项目环评不作定量分析。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项目员工均不在项目内就餐,故不会产生厨房油烟。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普通加工机械的运行噪声和通风设备噪声,通过预测可知,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边界噪音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年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污泥,污泥收集后贮存在本项目专用的一般工业固废仓中的污泥贮存区,污泥贮存区已设置相应的防渗漏、防雨、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陶瓷厂用于制瓷。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PTC23070310801H),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项目洗沙用水经两级沉淀处理后,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洗涤用水,循环使用。
项目初期雨水经过收集渠进入雨水收集池经过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日常降尘用水,项目厂区内不设露天沙石等原料堆场,堆场均建成围壁式,库顶加设遮棚,雨水不会冲刷到原材料及产品。
(2)废气
项目一期建设工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尾气与堆场粉尘,根据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PTC23070310801H),堆场粉尘经项目在原料堆放区周围设置雾炮机,生产过程中进行喷洒后,与运输车辆尾气叠加,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西侧为东江南支流、北侧和南侧与邻厂共用墙,不具备监测条件,故不对其进行监测;根据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PTC23070310801H),项目边界昼间噪声为57~58dB(A),夜间噪声为47~4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年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污泥,污泥收集后贮存在本项目专用的一般工业固废仓中的污泥贮存区,污泥贮存区已设置相应的防渗漏、防雨、防扬尘等环境保护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陶瓷厂用于制瓷。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本项目运营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收到周边环保投诉。
2、根据精准通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PTC23070310801H),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生活污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中的较严值的要求;项目回用水水池回用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pH值、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 洗涤用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已建设部分已按照《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东环建〔2023〕771号)要求建成各环境保护设施,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本期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综上,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均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
七、后续建议
(一)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向附近居民通报情况。
(三)后续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主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东莞市科聚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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