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3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雨花新滨江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雨花台区)Soa010-01-07-24地块4S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6-20 18:00:01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平台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
编号: AYH230008-02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oa010-01-07-24地块4S店项目已由中国(南京)软件谷管理委员会Soa010-01-07-24地块4S店项目(宁谷管委备[202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数字出版基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48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48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南京雨开置业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雨花国际汽贸区雨瑞路Soa010-01-07-24 地块
        2.1.2 工程规模: 本项目位于雨花经济开发区雨花国际汽贸园雨润路,拟建设成为4S店,用地面积5940.4m2,地上建筑面积约11800.61m2,地下建筑面积约3981.51m2,总建筑面积约15782.12m2,计划总投资约为1.2480亿元。
        2.1.3 合同估算价: 73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7月2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8月2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7月22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对外沟通协调,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承担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除变配电接入、燃气接入专项设计之外的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图优化、专项设计及配合、深化设计及配合、咨询调研论证、专项方案咨询服务及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负责项目报批报建、报审、验收等手续办理工作、负责施工图审及专项图纸的图审工作、设计管理人员驻场配合施工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交付所需的全部设计相关的工作。其中,强电工程的设计分界面:以变配电房(高低压配电间)的高压柜进线电缆为界,自外线(红线外)配电设备至变配电房的高压柜进线电缆之间的所有强电工程(包括高压柜进线电缆)的设计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自变配电房的高压柜进线电缆之后的强电工程设计属于本次招标范围;给水工程的设计界面:从市政接口到红线内室外水表井及之后的给水工程的设计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及设计任务书。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除自来水接入工程、变配电接入工程、燃气接入工程、试桩工程之外,桩基及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人防、消防(含室内外)、暖通、智能化、幕墙、景观绿化及室外附属、海绵城市、道路、室外管综及雨污水、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划线(道路、地坪及车位等)、三网、卫生间装修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交付所需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其中,强电工程的施工分界面:以变配电房(高低压配电间)的低压柜出线端口为界,自外线(红线外)配电设备至变配电房的低压柜出线端口之间的所有强电工程(不包括低压柜出线电缆)的施工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自变配电房的低压柜端口之后(包括低压柜出线电缆)的强电工程施工属于本次招标范围;给水工程的施工分界面:以红线内室外水表井中心为界,自市政管道至红线内室外水表井的水表之间的给水工程的施工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自红线内室外水表井的水表之后的给水工程的施工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具体交付界面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除外)的施工业绩。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4月1日(含)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公寓、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中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担任的职务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描述需一致,如不一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同时提供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变更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设计业绩中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在中标通知书以及设计合同中描述一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由投标人承接的。境外工程业绩不予认可。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①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相关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或联合体参与单位的在职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12月至- 2023年5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若上述人员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依据《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10)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商务标:2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11分)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 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87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87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证的得0.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3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中无法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6分)
项目管理机构2: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的得0.3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3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中无法反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6分)
项目管理机构3:结构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的得0.2分。(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2分)
项目管理机构4:给排水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的得0.2分。(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2分)
项目管理机构5:造价人员1名: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证的得0.2分。(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2分)
项目管理机构6:安全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得0.2分,通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得0.1分。(提供注册证书或培训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0.2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7-24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雨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 地              址:
        邮       编:210000 邮              编:
        联  系  人:朱剑堃 联      系     人:
        电       话:17372250294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b2134fdf-f303-4cc6-990b-2216ee69600f&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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