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hjfj-05-f1013-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州某部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莹莹0591-833933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HJFJ-05-F1013-1
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最高限价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1
诉讼代理服务费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折扣报价≤100%,供应商报价超过折扣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或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2年,合同1年1签。期满后,当采购单位尚未选定新的服务商时,中标人应按合同继续履约。法律服务咨询顾问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案件诉讼类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一审审理结束,法院出具判决书止
2
法律服务费
7万元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1年1签。期满后,当采购单位尚未选定新的服务商时,中标人应按合同继续履约。法律服务咨询顾问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案件诉讼类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一审审理结束,法院出具判决书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供应商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供应商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3、投标供应商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六)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八)供应商从业人员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须提供至少4名从业人员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5日  至 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供应商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4.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或合伙人信息。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原件须邮寄给采购机构)。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83393301@163.com 。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雷霖/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应俊/0591-83393307)。
3、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某部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        
联系方式:王先生/17750320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郑莹莹、吴晓君/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吴晓君
电 话:  0591-83393306、8339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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