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碑财决【2024】005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现场核查监督评价结果公告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B高速经纬大厦16层
当事人: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1幢2单元21502室
当事人:西安度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885号金辉环球广场D座616室
当事人: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壹中心)13楼1309室
当事人:陕西中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号陕西高速大厦12层
当事人: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中央广场领海AB座2幢1单元12005室
当事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西安铁路局机关院内调度楼9楼101号
当事人:秦招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兴庆中路1号翠庭大厦22楼E1室
当事人: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小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楼601-605室
当事人: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1幢22205室
当事人: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当事人: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1幢1单元11806室
四、基本情况
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现场核查的通知》(市财函〔2024〕963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派出监督评价工作组于2024年8月-9月对陕西中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代理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工作,现已终结。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信息公告方面:多个项目信息公告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竟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第十条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的规定。2.文件编制方面:部分采购文件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不完整。3.委托代理方面:委托代理协议签字盖章不规范。4.评审过程方面:(1)采购现场签名不规范。(2)评审过程内容填写不完整。5.合同管理方面: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采购项目合同资料缺失。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西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陕西中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代理机构限期整改,并于1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西安碑林区财政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
2024 年 10 月 16 日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现场核查监督评价结果公告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B高速经纬大厦16层
当事人:陕西万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1幢2单元21502室
当事人:西安度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塔南路885号金辉环球广场D座616室
当事人: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壹中心)13楼1309室
当事人:陕西中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号陕西高速大厦12层
当事人: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中央广场领海AB座2幢1单元12005室
当事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33号西安铁路局机关院内调度楼9楼101号
当事人:秦招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兴庆中路1号翠庭大厦22楼E1室
当事人: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小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楼601-605室
当事人: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1幢22205室
当事人:陕西诠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广丰国际大厦一区1405室
当事人:陕西嘉信瑞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永宁国际(大话南门)1幢1单元11806室
四、基本情况
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现场核查的通知》(市财函〔2024〕963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派出监督评价工作组于2024年8月-9月对陕西中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项目和政府采购代理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工作,现已终结。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信息公告方面:多个项目信息公告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竟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第十条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的规定。2.文件编制方面:部分采购文件中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不完整。3.委托代理方面:委托代理协议签字盖章不规范。4.评审过程方面:(1)采购现场签名不规范。(2)评审过程内容填写不完整。5.合同管理方面: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采购项目合同资料缺失。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西安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陕西中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代理机构限期整改,并于1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西安碑林区财政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碑林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
2024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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