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华电福建总部大楼项目配套用电工程(施工)
金额
1097.1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1/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营招<2024>电力001号
预算金额1097.11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139504114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19
公告正文

中国华电福建总部大楼项目配套用电工程(施工)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闽营招<2024>电力 001 号)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为中国华电福建总部大楼项目配套用电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 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1>A010008 号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受建设单位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委托,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2、 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中国华电福建总部大楼。
2)工程内容:本项目为中国华电福建总部大楼项目配套用电工程(施工)施工项目具 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招标范围:高压进线及室外总体工程、配电房电气及土建工程、发电机房电气 及土建工程、环境智能监控系统等;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发包 人保留对招标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4)工期要求:符合本工程相关项目进度要求,招标人下达开工之日起 100 日内安装调试
验收合格并具备通电条件交付使用
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 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和顺利送电,具体质量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6)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971144 元;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已通过年检 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资 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证书),须为投标 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3.5 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 号)《福建电监 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 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 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3 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 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1000 万元的 10kV 电压等级配电工程。
注:①投标人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 其业绩不计。②“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 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③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 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④以上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3.7 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 号及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 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 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 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 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3.9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活动 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10)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电力或电气或建筑电气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类 职称。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 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 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 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11)项目部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最低配置如下:
岗位人数要求任职条件
施工员1 人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并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证明。
质检员1 人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并提供相关岗位证书。
安全员1 人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 。
材料员1 人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并提供相关岗位证书或证明。

岗位人数要求任职条件
档案员/ 资料员1 人熟悉电力建设信息档案管理相关知识及技能,并提 供相关岗位证书或证明。

3.11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 元)。
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 时间,下同),在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梅峰路 5 号红鼎山人 8 层)持本招标公告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2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提前通知代理单位,代理单位在收到通知后 5 日内提供图纸。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梅峰路 5 号红鼎山人 8
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的投标人代表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
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
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
装订、密封和标识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 2.0(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上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南路 1 号联信中心主楼 18 层 电 话:13960774226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 5 号红鼎山人 8 层 电 话:13950411427
联系人: 吴工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台江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500 1884 3000 5250 3459
监督部门:福建榕能电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0591-83093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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