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宁河区县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佳媛022-5965958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1
公告正文
2023 年宁河区县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 年宁河区县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已由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以《宁河区交通局关于2023年宁河区县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河交通政发〔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区级配套资金,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333.8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462.8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一)路面工程 1.山广支线 挖除28cm 旧路结构后,根据破损程度分别进行如下处理,下基层病害处理采用18cm 石灰粉煤灰稳定旧路结构土挖补处治,路面全断面铺筑18cm 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旧路沥青热再生)+4cm细粒式 SBS 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2.芦堂线 针对不同裂缝宽度,分别采用热橡胶改性沥青灌封、高强度水泥砂浆、钢纤维混凝土全深度补块、常温式聚氨酯密封胶、加热式橡胶沥青、沥青砂进行处治;采用稀浆封层进行局部路段存在的小面积表面起皮;对遭损坏的路面板进行换板处治,更换面板采用22cm 钢纤维混凝土面板,若破除面板后基层出现损坏,采用 18cm 水泥稳定碎石对基层进行挖补后再更换面板。(二)桥涵工程 本工程仅对山广支线芦台大桥进行铣创重铺面层处理,具体方案为:铣创4cm 面层,然后重铺4cm 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重新施划交通标线,补充完善交通标志.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宁河区县级道路共有2条,其中山广支线路线全长2.75km,本次修复养护实施范围路线长2.566km,芦堂线路线全长0.763km,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2023年09月07日至 2024年03月07日,共计183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合同签订之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2、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均被评为C级及以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彩色PDF格式发送至m15620717900@163.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费用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电汇形式,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电汇至:
户名: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天津银行宁河支行
账号:1598012010900292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3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tjnh.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 年宁河区县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已由天津市宁河区交通局以《宁河区交通局关于2023年宁河区县级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宁河交通政发〔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区级配套资金,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333.8万元,区级配套资金1462.8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一)路面工程 1.山广支线 挖除28cm 旧路结构后,根据破损程度分别进行如下处理,下基层病害处理采用18cm 石灰粉煤灰稳定旧路结构土挖补处治,路面全断面铺筑18cm 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旧路沥青热再生)+4cm细粒式 SBS 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2.芦堂线 针对不同裂缝宽度,分别采用热橡胶改性沥青灌封、高强度水泥砂浆、钢纤维混凝土全深度补块、常温式聚氨酯密封胶、加热式橡胶沥青、沥青砂进行处治;采用稀浆封层进行局部路段存在的小面积表面起皮;对遭损坏的路面板进行换板处治,更换面板采用22cm 钢纤维混凝土面板,若破除面板后基层出现损坏,采用 18cm 水泥稳定碎石对基层进行挖补后再更换面板。(二)桥涵工程 本工程仅对山广支线芦台大桥进行铣创重铺面层处理,具体方案为:铣创4cm 面层,然后重铺4cm 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三)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 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重新施划交通标线,补充完善交通标志.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涉及宁河区县级道路共有2条,其中山广支线路线全长2.75km,本次修复养护实施范围路线长2.566km,芦堂线路线全长0.763km,本次维修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面、桥涵、交通及安防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为2023年09月07日至 2024年03月07日,共计183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以合同签订之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1.天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养护资质证书,类别级别要求为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在有效期内);2、京冀企业资质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京冀企业资质资格在我市直接生效和可直接认定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执行,类别级别要求同第1条,近五年内(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为2018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及以上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2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均被评为C级及以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彩色PDF格式发送至m15620717900@163.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费用每套售价2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采用电汇形式,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电汇至:
户名: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天津银行宁河支行
账号:1598012010900292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3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tjnh.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朝阳路东段北侧 | 地 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 号(宁河区交通局 11 层 1107) |
邮 编: | 301500 | 邮 编: | 300000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刘佳媛 |
电 话: | 022-59659581 | 电 话: | 15620717900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m15620717900@163.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天津银行宁河支行 |
账 号: | / | 账 号: | 159801201090029211 |
| | | 2023年08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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