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0062300632
预算金额9540.00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2006230063-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教师进修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奕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宁乡市教师进修学校计算机房改造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623006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智慧黑板 其他计算机设备 / 2 83800
2 无线视频展台 其他计算机设备 / 2 2370
3 麦克风 其他计算机设备 / 2 2370
4 云课堂主机 其他计算机设备 / 6 257400
5 云课堂终端 其他计算机设备 / 100 114500
6 桌面用户授权 其他计算机设备 / 100 84500
7 云课堂多媒体教学管理软件 其他计算机设备 / 2 5970
8 48口千兆接入交换机 其他计算机设备 / 2 8970
9 24口千兆接入交换机 其他计算机设备 / 4 9540
10 显示器 其他计算机设备 / 100 74500
11 键盘鼠标 其他计算机设备 / 100 8000
12 教师主机 其他计算机设备 / 2 13070
13 教师讲台 其他台、桌类 / 4 11540
14 学生电脑桌 其他台、桌类 / 50 19750
15 学生椅 其他台、桌类 / 100 18000
16 稳压电源 其他计算机设备 / 2 5970
17 机柜 其他计算机设备 / 4 4340
18 网线 其他计算机设备 / 7 4795
19 插线板 其他计算机设备 / 60 2400
20 施工及调试 其他计算机设备 / 2 597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1277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贰拾柒万柒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20天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待所有设备到货并安装完好且经双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付剩余5%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盘路支行(湖南奕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8201010000025265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承诺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三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由乙方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3.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 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 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 由采购人承担。
3.3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 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 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 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著作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所引发的对甲方的追究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7.违约责任

1、货物抵达目的地后,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品牌、型号、配置、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必须及时退换,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都由乙方全部承担。若未及时退换,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收产品或终止合同。

3、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本工程擅自转包第三方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合同生效后,除经双方友好协商且有书面协议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若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5、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自然灾害),乙方不能延迟提交货物,否则逾期按合同金额5/天支付违约金(合同款中扣除)。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

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桔园8片006栋504房
法定代理人: 戴礼章 法定代理人: 章杨
委托代理人: 傅斌兵 委托代理人: 谢雪媛
电话: 0731-87822010 电话: 0731-85058405
传真: 0731-87822010 传真: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
  2. 合同明细.xls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94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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