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雨花区朝晖路怡园街161号新紫薇鑫园33处地下车位整体招租(租期4年)(第二次)挂牌公告
金额
7.8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zc20220273
预算金额7.8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日期: 2022-11-1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朝晖路怡园街161号新紫薇鑫园33处地下车位整体招租(租期4年)(第二次)
项目编号 GYZC20220273
交易分类 国有资产类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市

长沙市雨花区朝晖路怡园街161号新紫薇鑫园33处地下车位整体招租(租期4年)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8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服务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11月28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2万元(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部 0731-82710587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85514202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fwpt.csggzy.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租赁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长沙市雨花区朝晖路怡园街161号新紫薇鑫园33处地下车位整体招租(租期4年)(第二次)

前次挂牌

再次挂牌

挂牌编号

G2022ZCZL0016

G2022ZCZL0228

挂牌时间

2022217

202232

20221115

20221128

挂牌价格

7.812万元/年

7.0308万元/年

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3月2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到该项目指定账户(详见挂牌表三,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本次公开招租房屋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数据为准,并以实际物业情况进行交付,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6.本次招租期限为4年(因政府拆迁或集团整体规划等原因,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免租期为1个月,租金支付方式:季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租赁场地的物业管理费及电费、水费、燃气费自租赁场地交付给承租人之日起由承租人承担,相关的收费标准和交费方式、期限,依据《租赁合同》的规定执行。
7.其他约定:
(1)承租方在整租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买受方愿按照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格购买相关资产,经出租方同意后,由出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处置。双方确认,承租方不得代收任何房产(车位)买受人的钱款,销售价款由房产(车位)买受人直接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
(2)每售出一处房产(车位),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的每期租金将相应减免,减免值为已售出房产(车位)的每期实际租金。
(3)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将承租的资产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
(4)承租方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5)承租方不得转借承租资产;
(6)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承租的资产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
8.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费用由租赁双方按比例各自承担。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11月28日16:00之前应支付交易保证金2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cn/TPBidder)”,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允许他人代缴。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接。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本次公开招租房屋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数据为准,并以实际物业情况进行交付,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6.本次招租期限为4年(因政府拆迁或集团整体规划等原因,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免租期为1个月,租金支付方式:季付,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租赁场地的物业管理费及电费、水费、燃气费自租赁场地交付给承租人之日起由承租人承担,相关的收费标准和交费方式、期限,依据《租赁合同》的规定执行。
7.其他约定:
(1)承租方在整租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买受方愿按照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格购买相关资产,经出租方同意后,由出租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处置。双方确认,承租方不得代收任何房产(车位)买受人的钱款,销售价款由房产(车位)买受人直接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
(2)每售出一处房产(车位),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的每期租金将相应减免,减免值为已售出房产(车位)的每期实际租金。
(3)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将承租的资产用作黄、赌、毒等非法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或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行业;
(4)承租方须遵守租赁合同的全部约定,全面履行承租人义务,按时足额缴纳租金;
(5)承租方不得转借承租资产;
(6)在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承租的资产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原有的主体结构。
8.项目成交后,涉及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费用由租赁双方按比例各自承担。

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1.承租方为企业的: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自然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经济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犯罪记录。

1.承租方为企业的:企业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自然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经济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违法犯罪记录。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1.本次招租的资产共三处,其中:76个车位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22号凯轩云顶公寓-1、-2层,产权面积共计:4218.09㎡,本次招租:4218.09㎡,车位权属证号详见挂牌表3;33个车位位于雨花区朝晖路怡园街161号新紫薇鑫园-1层,产权面积共计:1158.32㎡,本次招租:1158.32㎡,车位权属证号详见挂牌表3;701号房产位于芙蓉区东二环二段79号长卫商厦701号住宅,建筑面积为:53.99㎡,本次招租:53.99㎡,房屋权证详见挂牌表3。
2.本次招租资产权属人均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目前均处于闲置状态。

1.本次招租的资产为33个车位位于雨花区朝晖路怡园街161号新紫薇鑫园-1层,产权面积共计:1158.32㎡,本次招租:1158.32㎡,车位权属证号详见挂牌清单;

2.本次招租资产权属人均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目前均处于闲置状态。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车位

人民币单位:万元

项目

编号

建(构)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权证号

用途

租期

面积(

免租期(

评估价

万元/年

挂牌价

万元/年

保证金

备注

G2022ZCZL0228

新紫薇鑫园33处地下车位

雨花区朝晖路怡园街161号新紫薇鑫园1、2、3栋地下室-1层

(湘2020)长沙市不动产权第:0256113、0256066、0256048、0256053、0256041、0256124、0256111、0256104、0256114、0256059、0256100、0256069、0256118、0256107、0256045、0256039、0256042、0256115、0256105、0256062、0256037、0256121、0256036、0256119、0256054、0255761、0256034、0256128、0256023、0256032、0256025、0255763、0256127

车位

4

1158.32

1

7.8120

7.0308

2

车位编号:

新紫薇鑫园公寓负一层29号、34号、75号、78号、79号、82号、83号、89号、93号、96号、100号、101号、106号、107号、109号、112号、115号、117号、120号、121号、122号、124号、125号、126号、127号、131号、132号、134号、136号、负一层138号、140号、142号、144号。

合计

1158.32

1

7.8120

7.0308

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