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尼勒克县人民医院临床及医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包二)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37.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b-2023-208
预算金额137.5万元
招标公司尼勒克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学伟189995956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临床及医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包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B-2023-208
项目名称:尼勒克县人民医院临床及医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包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375000
最高限价(元):1375000
标项名称:尼勒克县人民医院临床及医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7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关节镜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具有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具有生产厂家(总代理)就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授权书中须写明所投进口产品的型号、产地和生产厂家名称,并必须有生产企业(总代理)法定代表人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供应商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 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 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 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 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 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请在领取招标文件的有效日期内领取文件,过期将无法领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日后,请持续关注本项目后续网上发布澄清变更等内容。若再次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次成功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服务商应重新领取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勒克县人民医院
地 址:尼勒克县城镇健康路12号
联系方式:0999-4625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公园街9号5楼
联系方式:18999595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学伟
电 话:18999595698
附件信息:
208-尼勒克县人民医院临床及医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包二).docx
413.0K
尼勒克县人民医院临床及医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包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B-2023-208
项目名称:尼勒克县人民医院临床及医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包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375000
最高限价(元):1375000
标项名称:尼勒克县人民医院临床及医技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包二)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7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关节镜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30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具有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具有生产厂家(总代理)就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授权书中须写明所投进口产品的型号、产地和生产厂家名称,并必须有生产企业(总代理)法定代表人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3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供应商应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 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 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 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 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 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请在领取招标文件的有效日期内领取文件,过期将无法领取。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日后,请持续关注本项目后续网上发布澄清变更等内容。若再次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次成功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服务商应重新领取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尼勒克县人民医院
地 址:尼勒克县城镇健康路12号
联系方式:0999-4625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伊犁双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公园街9号5楼
联系方式:189995956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学伟
电 话:189995956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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