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沙丽娜182099213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7
公告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奇台路办公楼维修改造及职工食堂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奇台路办公楼维修改造及职工食堂改造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建设地点:
(一)乌鲁木齐市沙区奇台路669号;
建设规模:奇台路669号,约4100平方米办公楼维修改造,含办公区域工作台及联合工位,给水排水(含消防,污水处理系统),供暖(地暖系统),墙体拆除,门窗拆除更换,地下室楼梯改造,通风空调(分管式空调、镶嵌吊顶空调),监控,电气(强电、弱电、综合布线、照明插座、消防电、特殊设备用电),建筑消防(含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排烟喷淋系统,食堂排烟机化油池,大型设备加固,外墙,院内修缮等
(二)乌鲁木齐市沙区巴州路258号
建设规模:约300平方米食堂维修改造,含装饰装修、消防,给排水,电气等
(三)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1254号
建设规模:约300平方米食堂维修改造,含装饰装修、消防,给排水,电气等
 
二、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有效控制,并对安全、合同、施工过程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实行“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三、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监理期限:工程开工建设至质量缺陷责任期满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的开工令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综合监理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总监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二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
3.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项目总监;
3.6、区外投标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7、其他说明: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以上规定,招标代理公司将对所有投标人通过“天眼查” 查询,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釆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2.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3.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2  月 3  日至2023年 2  月  9  日,工作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 13:30时,下午 15:30时至 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方财富广场 A 座 525 室(详细地址)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2 月  27 日 11   时0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九方财富广场 A 座 525 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8号
联 系 人:陈晨
电    话:0991-281845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室
联 系 人:沙丽娜
电    话:18209921351
电子邮件:81202263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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