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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6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河分局的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河分局警用飞行器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河分局警用飞行器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LYZF-2022-85
三、成交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
警用飞行器1
dji,经纬M30T
套
2
智能电池
dji,TB30
组
3
存储卡
Lexar,A2 128G
块
4
照明喊话器
成至,LP12
5
飞行器2
dji,御3畅飞套
6
飞行器2机损险
dji,随心换
年
2、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8月4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22年8月15日,古都科创园B栋二楼205会议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路西明、姚琳、魏东亚。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郑州飞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北、渠东路东美景美境9号楼一层107号商铺。
八、成交金额:1266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采购中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公安局?河分局
地 址:洛阳市?河回族区民族路24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9-62935323
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唐宫东路10号古都科创园B栋二楼
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0379-60168155
邮 箱:lyzf0379@163.com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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