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科创中心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生物港科创中心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缺陷责任期修复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地下工程室外总体工程方案深化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小区道路设计单体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设计地下室BIM设计人防设计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标识导视设计后续设计CPI文件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服务施工期间跟踪服务设计技术交底工程设计变更现场专业设计咨询后期采购咨询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竣工图编制消防设施工程防雷地下室工程室外工程设计室外园林景观夜景照明结构建筑幕墙装配式建筑设计景观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装饰装修地上建筑大堂室内概念设计方案图纸设计门窗深化设计抗震支架深化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高低压配电技术审核人防工程设计停车场设备用房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降排水设计室外景观绿化广场设计对外连接出入口附属设施构筑物大门围墙红线内道路路灯夜景工程建筑外立面夜景亮化观景大平台室外供水供电燃气通讯闭路有线宽带局域网络安防污水处理雨水排水消防系统水池泵房海绵城市设计与市政管网接驳排水设施指标计算技术咨询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工程验收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现场整体组织施工图预算及结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场测量文书文本BIM技术应用BIM应用建模雨水系统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房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金额
64439.0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4439.0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科创中心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科创中心已由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2201-440607-04-01-351980号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建投云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71886.71m2(其中A区商服用地30684.82㎡,B区城镇住宅用地35342.04㎡,C区城市道路用地5859.85㎡(长度约339.60米)),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70404㎡,计容面积约129396.07㎡(其中A区77637.64㎡,B区51758.43㎡),其中地上计容面积约129396.07㎡,地下建筑面积约 55000㎡,地上建筑最高层数16层,地下1层。主要规划建设研发办公、公寓、商业、连廊、住宅、市政道路及相应的景观绿化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项目总投资约122,760.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80,555,500元。

2.3 计划工期(具体关键节点工期详见合同附件):

2.3.1 设计周期:150日历天(以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980日历天,其中A区800日历天,B区690日历天,C区与A区同步竣工;(以各区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

2.3.2 本工程计划工期包括了因中标人的设计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所增加的额外工程工期,也包括了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施工无法开工或工期延误而增加的额外工期,均视为中标人已经对上述工作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佛山国家高新区云东海生物港科创中心范围内的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1设计部分

(1)招标范围:根据本项目可研报告及相关批复等文件,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A区、B区及C区的建筑安装工程、地下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整个建设项目全专业的概算编制)以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包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小区道路设计等)、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小区道路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设计、地下室BIM设计、人防设计、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标识导视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报批工作(包括提供CPI文件)、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服务及施工期间跟踪服务、设计技术交底、工程设计变更、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竣工图编制、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规划、人防、消防、防雷等相关报审工作,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提供现场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

(2)设计内容:设计内容包括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A区、B区及C区的建筑安装工程、地下室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室外工程设计(含室外园林景观及夜景照明)、装配式设计,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

其中:

①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建筑幕墙、消防设施工程、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景观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仅含地上建筑大堂室内概念设计方案)的图纸设计;对门窗深化设计(若有)、抗震支架深化设计(若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若有)、电梯工程(应防止电动车进入)(若有)、高低压配电工程(若有)等所有专业图纸进行技术审核。

②地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人防工程设计、停车场、设备用房等评审及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

③基坑支护: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降排水设计等评审及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

④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总体工程(含室外景观绿化、广场设计、对外连接出入口、主体建筑设计配套的附属设施及构筑物、大门围墙、红线内道路、路灯、夜景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外立面夜景亮化)、观景大平台、室外供水供电、燃气、通讯、闭路有线、宽带、局域网络、安防、污水处理、雨水排水、消防系统水池、泵房等)、海绵城市及与市政管网接驳、边坡、排水设施等工程等评审及施工所需的图纸设计及指标计算等。

所有施工图纸均要求一次性设计完成,不得留待二次专项深化设计(二次精装修除外)

(3)负责施工期间的技术咨询及现场配合工作;

(4)关于设计配合工作:因施工图审查导致施工图设计修改,中标人需在5个日历天内修改完成。设计服务周期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及项目整体移交止。在施工配合阶段,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中标人需在3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变更图的,最长书面回复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天;

(5)提交通过专家评审及批复后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且应达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及其他国家及省市交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深度。

(6)配合发包人的要求,出具设计比选方案,中标人需在3个日历天内做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方案的,最长书面回复时间不得超过5个日历天;

(7)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2.4.1.2施工部分

(1)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范围、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含二次深化图纸))、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预算的清单内容进行工程总承包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2)施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土建工程:建筑、结构(含装配式砼结构,如有)、屋面、门窗、装修装饰、绿色建筑、园林景观、 市政工程、人防、场平、护坡、地基处理、基坑支护、海绵城市等工程;

2.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排污、电气、智能化、消防、暖通、节能、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市政供水、燃气工程、照明、电梯等工程;

3.管网系统;

4.道路、标识导视系统等;

5.安防系统;

6.信息化工程;

7.临时用水用电、精开荒、白蚁防治等

8.有关的专业深化设计、检验检测等;

9.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10.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工人工资分账管理、施工许可手续,除按规定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其余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11.在发包人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变更、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12.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13.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检测、造价咨询、监理的配合工作;

14.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相邻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15.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3)施工图预算及结算编制:在招标人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变更、结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4)竣工图编制:应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场测量、文书文本等为编制竣工图而开展和完成的工作。

(5)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中标人须成立BIM管理团队,在施工阶段须进行BIM技术应用,中标人应充分考虑BIM技术应用成果满足本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要求,软件、硬件、人员能达到招标人的要求并能实施应用,且最终移交的BIM成果文件满足运维需求。BIM应用(含建模)等相关BIM工作按照相关文件及招标人要求执行,此外中标人还须按照《智慧工地管理标准(T/CECS 651-2019)》对本项目管理实现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

2.4.2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为644,390,830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7,390,887元,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580,555,500元,暂列金为46,444,440元。

2.5承包方式:包设计、包人工、包材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投资可控。

2.6 质量标准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2 海绵城市设计: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建质函[2016]18号)、《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7]12号)、《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等,达到相关国家和省、市级设计规程(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

2.6.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6.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1)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方成员单位满足)

(2)工程施工资质:

①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则承担房建工程施工的施工方成员单位满足)

②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则承担C区城市道路施工的施工成员单位满足)

4.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含联合体牵头人,其中承担设计的成员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的成员不超过2家),且以具备上述4.2(2)①资质且承担施工的成员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资格审查条件)。

4.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即须同时具备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及“建筑业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其对应资质类别,以及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即须具备资质类别为 “施工类企业”;如联合体投标,则承担C区城市道路施工工作的施工方成员单位满足)。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工作的施工成员提供)

4.6.1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证书

4.6.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6 项目总负责人如具备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工作的施工成员提供)

4.7.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7.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5 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其它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8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成员提供)

4.8.1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4.8.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8.3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对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工作的施工成员提供

4.9.1专职安全人员 3 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2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10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2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12.1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设计方提供为准)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时间或业主批准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3亿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②设计合同、③初步设计审查合格书(备案表)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业主批准证明等的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设计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4.12.2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任一方提供均认可)近三年(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3亿元或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②施工合同、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则须是独立完成整个合同的施工部分且满足上述指标的方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 30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 3 1 9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 3 1 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5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建投云港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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