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的结果公告
仪器更新SO2分析仪3CO分析仪动态校准仪器零气发生器PM10颗粒物监测仪气象五参数仪数据采集SO2标气NO标气CO标气不锈钢减压阀计量院供电稳压电源监控系统户外梯户外围栏气体采样总管使用机柜配套系统安装材料工控机软件比对验收环境空气监测NO2分析仪O3分析仪含气相滴定紫外光度计含CO转化炉UPS一次性安装调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产品创新服务设计原材料零部件制造装配说明指示提供运输技术指导培训方案售中售后服务仪器设备更新辅件配件备品备件系统软件规范编制检测通用软件开发接口开发手册集成安装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自动传输现场手动控制及故障显示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化学发光法NO2-NO转化器紫外荧光法大气自动监测分析仪器多点校准带光度计气体分析仪在线校准监测空气中PM10气象条件五项指标的监测采样头校准标气采样系统密封采样管路支管接地孔线连接管线接头航空级导轨抽拉连接装载仪器电缆线路立式机柜数采仪气态污染物采样电磁阀工具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改造恒温系统消防三列机柜电池阀耗材巡检维护维修质控校准VPN加密传输集成系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试运行监测站房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电热水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创新产品质量保障电网接入费商务技术文件
金额
781.9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3992022agk00336
预算金额787万元
招标公司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宋剑超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英娈0353-6669092
中标公司广州华粤科技有限公司781.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的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1403992022AGK00336
二、项目名称: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三、中标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 1 | 批 | 总报价:7819000(元) | 广州华粤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环市大道南27号自编1栋二层B208房(仅限办公) | 91440101MA5ANT2D99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 NO2 分析仪 | 赛默飞 | 5 | 128000 | 42i |
2 |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 SO2 分析仪 | 赛默飞 | 5 | 125000 | 43i |
3 |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 CO 分析仪 | 赛默飞 | 5 | 125000 | 48i |
4 |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 CO 分析仪 | 赛默飞 | 5 | 110000 | 49i |
5 |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 动态校准仪 | 赛默飞 | 5 | 175000 | 146i |
6 |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 零气发生器 | 赛默飞 | 5 | 70000 | 111 |
7 |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 PM10 颗粒物监测仪 | 先河 | 5 | 160000 | XHPM2000E |
8 |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 PM2.5 颗粒物监测仪 | 先河 | 3 | 190000 | XHPM2000E |
9 |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 气象五参数仪 | 智翔宇 | 5 | 20000 | WS-5P |
10 |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 数据采集+VPN | 深信服 | 5 | 40000 | 定制 |
11 |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 SO2 标气、NO 标气、 CO 标气、不锈钢减 压阀 | 计量院沃原 | 5 | 10500 | 定制 |
12 |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 | 供电、稳压电源、 UPS、监控系统、户 外梯、户外围栏、气 体采样总管、机柜及 安装材料、工控机、 比对验收等 | 华粤 | 5 | 486300 | 集成定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杰,翟建玲,郭陶明,李晋平,宋剑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155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泉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阳泉市城区北胜巷2号
联系方式:0353-2040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阳泉市桃北中街28号科技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0353-6669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英娈
电 话:0353-6669092
附件信息:
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09.05)(系统版).docx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09.05)(系统版).docx
143.2K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人:阳泉市生态环境局项目编号:1403992022AGK00336公开招标文件仪器更新项目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
一、总则8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目录2022年9月
七、签订合同16六、资格审查及评标15五、开标15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三、投标文件10二、招标文件10
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0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9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0十、询问和质疑18九、保密和披露18八、服务费18
一、项目基本情况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9第七部分合同文本35
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最高限价:¥7870000.00元预算金额:¥7870000.00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名称:阳泉市环境空气监测国控站点仪器更新项目项目编号:1403992022AGK00336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NO2分析仪 | 5套 | |
2 | SO2分析仪 | 5套 | |
3 | CO分析仪 | 5套 | |
4 | O3分析仪 | 5套 | |
5 | 动态校准仪 | 5套 | 含气相滴定,紫外光度计 |
6 | 零气发生器 | 5套 | 含CO转化炉 |
7 | PM10颗粒物监测仪 | 5套 | |
8 | PM2.5颗粒物监测仪 | 3套 | |
9 | 气象五参数仪 | 5套 | |
10 | 数据采集+VPN | 5套 | |
11 | SO2标气、NO标气、CO标气、不锈钢减压阀 | 5套 | |
12 | 供电、稳压电源、UPS、监控系统、户外梯、户外围栏、气体采样总管、机柜及安装材料、工控机、比对验收等 | 5套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通过国家验收。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时间:2022年9月6日00点00分至2022年9月14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三、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招标公告期限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9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5.报价人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报价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新版>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新版>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有关本项目的变更信息公告发布同上述网站,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1.本项目采购信息在指定媒体《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六、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宋剑超地址:阳泉市城区北胜巷2号名称:阳泉市生态环境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云平台服务电话:4008817190,具体操作可咨询客服。
联系人:鲍英娈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28号科技大厦四楼名称: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353-2040246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系电话:0353-6669092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2 |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7870000.00元 |
2 |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7870000.00元 |
3 | 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1.交纳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2.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方式交纳。收款单位: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阳泉市分行账户:149196395966行号:104163007214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3 | 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收取收取退还方式: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 8 %的履约保证金。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足额无息返还。不收取 |
4 | 投标文件构成 | 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开标一览表(2)资格审查部分(3)商务技术部分(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 |
5 | 投标文件编制 | 按照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6 | 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 |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
7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进行唯一报价,不得拆包(项)报价。 |
7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各种费用和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使用前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的总和。即:一次性安装调试即可全面投入使用。 |
8 |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 现场考察组织时间:年月日 点 分(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 联系电话:不组织 |
8 | 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 答疑会组织时间:年月日 点 分(北京时间)地点:联系人: 联系电话:不组织 |
9 | 样品 | 提交提交要求:时间:年月日 点 分至 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样品室不提交 |
10 | 讲标 | 有内容:投标人应针对投标方案进行讲解,具体内容包括: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图片、PPT或音视频等,以压缩文件(rar、zip)随投标文件一起上传,文件不超过1G。无 |
11 | 投标有效期 | 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 |
12 | 技术选择性方案 | 不接受 |
13 | 分包 | 不接受 |
14 | 进口产品 | 招标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 |
15 | 免费质保期 | 免费质保期应按照“采购需求”中要求的年限执行;没有列明免费质保期年限的,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
16 | 投标货物(设备、产品、材料)质量缺陷责任期 | 验收合格后不少于两年 |
17 | 合同期内调价 | 不接受 |
18 | 采购资金支付程序及方式 | 详见“第七部分 合同文本”。 |
19 | 采购合同 | 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20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 | 节能产品1.采购货物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 |
20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 | 环境标志产品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按照“第六部分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给予加分。 |
20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 | 信息安全产品采购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20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 | 中小企业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3%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 |
20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 | 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0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 | 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投标人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 ||
21 | 信用记录查询 |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查询截止时间:开标当日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22 | 招标服务费 | 本次招标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计委价格[2011]534号文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后作为最终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
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2.定义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投标活动。1.适用范围总则
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7“产品缺陷”是指投标货物的设计、原材料和零部件、制造、装配或说明指示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或有碍产品使用安全和产品使用寿命等情形。2.6“服务承诺”是指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由投标人承担的货物的提供、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和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类似服务。2.5“投标货物”是指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辅件配件、备品备件、软件、服务等标的物在内的各种形态、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4“中标人”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2.3“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3能够承担投标过程及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2符合招标公告有关要求,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投标人资格2.9本招标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
4.知识产权3.6.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3.6.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相关资格要求的,按照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6.1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6本次招标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3.5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过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5.投标有效期4.4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应当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应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4.2如投标人不拥有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已包含采购人使用该知识的一切相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采购人使用而遭受第三方主张权利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责任。
7.1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任何情况和原因,可停止本次招标,无需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7.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6.1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投标费用5.3项目履约期限超过“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20天”的,投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全面履行完毕。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9.1招标文件包括:9.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8.1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8.解释权7.2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联系方式以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9.1.6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9.1.5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9.1.4第四部分采购需求;9.1.3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9.1.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10.1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10.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未规定但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1.9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以及图纸、答疑、变更或补充通知等。9.1.8第八部分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9.1.7第七部分合同文本;
11.1.2资格审查部分11.1.1开标一览表11.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包括:11.投标文件的构成三、投标文件10.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2.3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字迹清晰、内容齐全,行间不得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经法定代表人(全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12.2投标人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编制投标文件。12.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1.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以及澄清、说明或补正11.1.3商务技术部分
14.1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4.投标报价13.2投标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的文字、函电统一使用中文;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提供其中文译文。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2.4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外,一律不予认可。
14.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4.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4.4.1《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4.3投标人应以“包”为基本单位进行报价。若本项目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并以“包”为单位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14.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经营范围,按照“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对某包(项)或全部货物进行唯一报价,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5.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2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15.投标保证金14.4.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1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5.3.6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15.3.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的;15.3.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5.3.3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5.3.2投标人弄虚作假的;15.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2投标文件的签章应清晰工整。16.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单位公章”、“公章”等均指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6.投标文件签章15.3.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15.3.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加密。18.1投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公告时间为准。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18.投标文件提交17.2投标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予退还。17.1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17.投标文件的加密
1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9.串通投标18.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投标文件的。18.4.1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18.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文件:18.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9.1.5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19.1.4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19.1.3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19.1.2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9.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19.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9.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9.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0.1.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0.1.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0.1.2提供虚假的材料、样品、检验报告、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0.1.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印章或票据凭证等;2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20.弄虚作假
21.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21.1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0.1.7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0.1.6提供虚假的技术参数或服务方案;20.1.5冒名顶替他人签字;
21.8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没有提交联合协议的;21.7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21.6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21.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质原件、合同原件、投标产品样品及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21.3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1.14投标文件未对标注“★”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1.13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的事项,而投标文件中未做出响应的;21.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1投标总价、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或者投标单价高于市场销售单价的;21.10投标报价出现明显错误,投标人拒绝按照本部分14.4的规定进行修正的;21.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字或盖章的;
21.20采购货物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21.19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21.18投标文件中的非中文数据或资料未提供其中文译文,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判的;21.17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面的;21.16采购货物未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21.15投标文件对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响应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的;
21.26投标文件未对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质保期做出实质性响应的;21.25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的事项,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1.2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1.23投标产品中包含的软件类产品为非正版软件的;21.22采购货物中含有《实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应强制3C认证的产品,但未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21.21采购货物中含有《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提供所投产品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
22.1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错误的;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1.3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1.2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2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21.27投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做出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的;
23.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公告》或《澄清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23.开标五、开标2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资格审查人员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程序、审查方法及审查标准独立履行审查职责。24.资格审查六、资格审查及评标23.4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当场未确认且未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开标一览表》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需要公布的其它事项。23.2开标时,投标人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5.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5.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5.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本项目评审。25.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24.2资格审查人员对存在争议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25.5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25.4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职责。25.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5.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5.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5.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6.3中标人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自行打印《中标通知书》。26.2投标人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查看本人评审得分与排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6.1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发布《中标公告》。26.中标通知七、签订合同25.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7.4如果中标人未按双方签订合同事项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7.3当中标人全面完成采购合同事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27.2中标人不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27.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于签订采购合同前,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27.履约保证金26.4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29.对投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28.4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8.3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8.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在评审过程当中的答复澄清事项等均为此次采购合同附件,并具有法律效力。28.1中标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并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8.领取合同
29.1.5投标人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照有关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29.1.4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9.1.3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1.2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9.1.1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29.1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1.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0.1.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0.1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0.对中标人不良行为的处罚29.1.7投标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9.1.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32.服务费八、服务费31.3投标人的违法违规和诚实信用缺失行为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进行记录和曝光。31.2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诚信中存在严重问题时,将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31.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凡有悖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被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依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1.诚实信用
33.3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3.2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规定的用途。33.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的保密义务,除非得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同意,不得将因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33.保密九、保密和披露32.1本次招标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计委价格[2011]534号文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后作为最终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35.1对招标文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的口头或书面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口头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形式在线提交,由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5.询问十、询问、质疑、投诉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投标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4.披露
36.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6.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1.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按以下原则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
36.2.6提出质疑的日期。36.2.5必要的法律依据;36.2.4事实依据;36.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6.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6.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7.投诉36.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6.5对招标文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36.4供应商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入口提交质疑函。36.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6.2.7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四部分采购需求37.3.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37.3.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7.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7.2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阳泉市财政局提起投诉。
供应商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负责对本项目的集成安装、培训、调试,并确保用户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工作正常运行,满足用户正常工作。二、采购说明需要更新的仪器设备清单如下:根据生态环境部和山西生态环境厅要求,结合阳泉市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点仪器设备工作状况,目前市中心、平坦、赛鱼、大阳泉、南庄5个国控站点仪器设备严重老化需要更新,须符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指南相关要求。一、项目概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NO2分析仪 | 5套 | |
2 | SO2分析仪 | 5套 | |
3 | CO分析仪 | 5套 | |
4 | O3分析仪 | 5套 | |
5 | 动态校准仪 | 5套 | 含气相滴定,紫外光度计 |
6 | 零气发生器 | 5套 | 含CO转化炉 |
7 | PM10颗粒物监测仪 | 5套 | |
8 | PM2.5颗粒物监测仪 | 3套 | |
9 | 气象五参数仪 | 5套 | |
10 | 数据采集+VPN | 5套 | |
11 | SO2标气、NO标气、CO标气、不锈钢减压阀 | 5套 | |
12 | 供电、稳压电源、UPS、监控系统、户外梯、户外围栏、气体采样总管、机柜及安装材料、工控机、比对验收等 | 5套 |
(2)工作环境温度:15~35℃;(0-45℃)(1)工作电源:AC220V±10%,50Hz;1.1所有仪器设备除特别注明者外,均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总体要求:招标设备技术参数三、技术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3-2005)1.2所有仪器设备及系统集成必须符合下列国家标准和规范:(6)标准值输出接口可采用0~10V等模拟方式接口,或RS232/RS485等双向数字通讯接。(5)安装方式为导轨安装组合式标准机架;(4)工作方式为连续自动工作;(3)工作环境湿度范围:≤85%;(0-90%)
1.6所有仪器须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采购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仪器和设备。1.5数据传输能够采用有线(如电话线或光缆)或无线(如GPRS)方式。1.4整套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应能满足自动连续运行正常、稳定的空气监测要求;具有监测数据自动传输;远程监控仪器状态、诊断仪器故障;现场手动控制及故障显示等基本功能;整套系统的有效数据捕获率优于90%。1.3仪器均应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CO、O3)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
2.1.3最低检测限:≤0.5ppb;2.1.2监测量程:不小于0-500ppb;最小显示单位0.1ppb或0.1μg/m3★2.1.1方法:化学发光法;※2.1NO2分析仪2.技术参数1.7质保要求:提供1年原厂质保服务。
2.1.9NO2-NO转化器的转换效率:≥96%;2.1.824h量程漂移:20%量程≤±2ppb;80%量程≤±10ppb;2.1.724h零点漂移:≤±1ppb;2.1.6量程噪声:≤2ppb;2.1.5零点噪声:≤0.5ppb;2.1.4示值误差:≤±0.5%满量程;
平均故障间隔天数连续运行60d,平均故障间隔天数≥7d;长期量程漂移(≥7d):≤±10ppb;长期零点漂移(≥7d):≤±5ppb;2.1.12无人值守工作时间:2.1.11精密度:20%量程≤2ppb;80%量程≤5ppb;2.1.10响应时间:≤120s;
2.2.4示值误差:≤±0.5%满量程;2.1.3最低检测限:≤1ppb;2.2.2监测量程:0-500ppb;最小显示单位0.1ppb或0.1μg/m3★2.2.1分析方法:紫外荧光法;2.2.SO2分析仪2.1.13附装箱清单。
2.2.10精密度:20%量程≤2ppb;80%量程≤4ppb;2.2.9响应时间:≤200s;2.2.824h量程漂移:20%量程≤3ppb;80%量程≤6ppb;2.2.724h零点漂移:≤±2ppb;2.2.6量程噪声:≤2ppb;2.2.5零点噪声:≤0.5ppb;
2.2.13附装箱清单。平均故障间隔天数:连续运行60d,平均故障间隔天数≥7d;长期量程漂移(≥7d)≤±20ppb;长期零点漂移(≥7d)≤±5ppb;2.2.12无人值守工作时间:2.2.11流量稳定性:≤±10%:
2.3.5零点噪声:≤0.1ppm;2.3.4示值误差:≤±0.5%满量程;2.3.3最低检出限:≤0.2ppm;2.3.2监测量程:0~50ppm;★2.3.1分析方法:气体滤波相关红外吸收法或非分散红外吸收法;2.3CO分析仪
2.3.11无人值守工作时间:2.3.10精密度:20%量程≤0.1ppm;80%量程≤0.1ppm;2.3.9响应时间:≤200s;2.3.824h量程漂移:量程20%≤±0.5ppm;80%量程≤±1.0ppm;2.3.724h零点漂移:≤±0.5ppm;2.3.6量程噪声:≤0.1ppm;
★2.4.1分析方法:紫外吸收法;紫外光度计中的样品检测光池:≥1;2.4O3分析仪2.3.12附装箱清单。平均故障间隔天数:连续运行60d,平均故障间隔天数≥7d;长期量程漂移(≥7d)≤±1ppm;长期零点漂移(≥7d)≤±1ppm;
2.4.7量程噪声:≤5ppb;2.4.6零点噪声:≤0.5ppb;2.4.5示值误差:≤±0.5%满量程2.4.4最低检出限:≤0.5ppb;2.4.3最小显示单位:0.1ppb或0.1μg/m32.4.2监测量程:0~500ppb;
长期零点漂移(≥7d)≤±1ppb;2.4.12无人值守工作时间:2.4.11精密度:20%量程≤2ppb;80%量程≤4ppb;2.4.10响应时间:≤300s;2.4.924h量程漂移:20%量程≤±5ppb;80%量程:≤±10ppb;2.4.824h零点漂移:≤±5ppb;
2.5.1稀释比率:1/100—1/1000;设备用途:能依据外接标准气体种类和浓度提供精确浓度的标准气体输出,完成大气自动监测分析仪器的零点、量程、精密度及多点校准等工作(需标配紫外光度计)。2.5动态校准仪器(带光度计)2.4.13附装箱清单。平均故障间隔天数连续运行60d,平均故障间隔天数≥7d;长期量程漂移(≥7d)≤±20ppb;
2.5.5臭氧发生浓度误差:≤±1%满量程;标准气:(0~50)mL/min;稀释气:(0~10)L/min;2.5.4流量调节范围:2.5.3流量重复性:≤±1.0%满量程;2.5.2流量线性误差:≤±1%;
2.5.11附装箱清单。2.5.10光度计精度:≤1ppb。2.5.9光度计最低检出限:≤3ppb。2.5.8紫外光度计量程:100ppb至5ppm用户自选。2.5.7臭氧稳定性:≤±5ppb/24h;2.5.6臭氧重复性:≤1%;
2.6.4SO2≤0.5ppb;NO≤0.5ppb;NO2≤0.5ppb;CO≤20ppb;O3≤0.5ppb;HC≤0.02ppm;2.6.3露点:0℃;2.6.2流量:0-10L/min;2.6.1压力:10~30psi。用途:用于气体分析仪的在线校准提供零气。2.6.零气发生器
2.7.2测量方法:基于β射线方法,用于连续监测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PM10)。2.7.1应用范围:用于监测空气中PM10。技术要求: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PM10颗粒物的在线监测。2.7PM10颗粒物监测仪2.6.5附装箱清单。
2.7.8安全性:对于β射线方法的仪器,拥有辐射许可安全证明;2.7.7仪器断电后,能自动保存数据;恢复供电后能自动启动,恢复运行状态并正常工作;2.7.6采样流量:16.7L/min±2.5%;2.7.5校准膜重现性:±2%2.7.4测量范围:0~1,000μg/m32.7.3采样系统:撞击式采样头须配置符合国际标准的采样头和切割器;采样系统密封,与站房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
技术要求:用途:用于环境空气中PM2.5颗粒物的在线监测。2.8PM2.5颗粒物监测仪2.7.11产品认证:产品具备有效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2.7.10有效数据率:≥90%2.7.9平行性:≤10%
2.8.6采样流量:16.7L/min±2.5%;2.8.5校准膜重现性:±2%2.8.4测量范围:0~1,000μg/m32.8.3采样系统:配置符合国际标准的采样头和切割器;采样系统密封,与站房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2.8.2测量方法: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方法,用于连续监测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PM2.5)。2.8.1应用范围:用于监测空气中PM2.5
2.8.12产品认证:产品具备有效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2.8.11平行性:≤15%2.8.10有效数据率:≥90%2.8.9仪器断电后,能自动保存数据,恢复供电后能自动启动,恢复运行状态并正常工作。2.8.8安全性:对于β射线方法的仪器,拥有辐射许可安全证明;2.8.7具备数字,其中数字输出信号:RS232数字接口;
精度:±0.3m/s或±3%范围:0-60m/s2.9.1风速技术要求:用途:用于气象条件五项指标的监测。2.9气象五参数仪
测量范围:600~1100hPa2.9.3大气压力精度:±3°测量范围:0~359.9°2.9.2风向分辨率:0.1m/s
2.10工控机(子站软件)测量范围:0~100%RH精度:±3%2.9.5相对湿度测量范围:-50~+60°C2.9.4大气温度精度:±0.5hPa
2.10.6操作系统:预装正版Windows7或以上中文版;2.10.5电源:标准PS2ATX工业电源;2.10.4端口:具备8个COM口,2个RJ45网口;2.10.3内存:不低于8G;2.10.2CPU:IntelI5-2400,四核,主频不低于3.1GHz;2.10.1机箱:工业级4U机箱;
2.11.1采样头应能防止雨水、粗大颗粒物及昆虫等进入总管技术要求:用途:用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气态污染物采样、安装、校准标气等。2.11气体采样总管2.10.8工控机软件需能与“国家空气质量监测联网管理平台”联网。2.10.7数据库软件:预装正版MSSQLServer2008标准版。
2.11.7采样系统主管路为可拆卸式,在不影响房顶外部法兰连接和仪器端连接情况下方便拆洗维护。2.11.6采样系统密封,与房体联接具有法兰或其他型式多级防渗水连接;与房体外联接的法兰必须为耐腐蚀和坚固不锈钢。2.11.5采样管长度应能够保证高于站房房顶1.2米(保证采样不受周边障碍物影响)2.11.4支管数量满足所有气态项目的需要2.11.3总管内径选择在1.5-15cm之间,采样总管内的气流应保持层流状态,气体在总管内的滞留时间小于20秒2.11.2采样总管为多支路防水采样管路,材料应选用不与被监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和不释放有干扰物质的材料,具备加热保温功能
2.12.3机柜有接地孔线,所有的连接管线、接头等应采用防腐材质,不与被测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2.12.2使用机柜情况下,机柜采用航空级导轨抽拉连接装载仪器,方便拆卸仪器与清洗仪器内部管路,机柜后侧有纵向导轨汇总各仪器的电缆线路。2.12.119英寸立式机柜,散热性能良好,可容纳本次采购的SO2、NO2、CO、O3、PM2.5、PM10分析仪、零气发生器、校准仪、数采仪等仪器必要时也需要包括相应的其他配套设备。技术要求:用途:用于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气态污染物采样、安装、校准标气等。2.12机柜及安装材料、标气及减压阀等
2.13.1负载容量:≥6kw技术要求:用途:在电源短路、停电或遭受外力所产生的断电时,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提供UPS供电保护.2.13UPS2.12.5配备标气(SO2、NO、CO)一组,含钢瓶及减压阀。2.12.4配套系统安装材料、电磁阀和接头等。
2.13.7具有经济模式和在线模式2.13.6过载能力:1010%~110%;10分钟;111%~125%,5分钟,1210%~150%,30秒2.13.5功率因素:>0.992.13.4输出电压:220V2.13.3输入电压:220v2.13.2后备时间:满载不小于3小时
2.13.13自动报警功能:UPS系统故障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弹出式信息等方式实时通知系统管理员2.13.12自动关机功能:当UPS发生故障或电池能量将要耗尽时,UPS执行定制化的数据保护功能2.13.11自检功能:UPS及其软件、附件能提供定期的自检功能,以防患于未然2.13.10提供能支持业界流行的大多数操作系统、网管软件、应用程序和标准的UPS软件和附件2.13.9UPS应具备RS232/485等标准通讯接口2.13.8停电保护可达到SO2、NO2、PM10、CO、PM2.5、O3、气象五参数等设备全指标运转下3小时以上。
2.14.1输入电压范围:185~250V技术要求:配置要求:保证整套环境空气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功率。用途:用于仪器供电稳压。2.14稳压电源2.13.14负责安装、调试,提供所需材料、工具
2.14.7工作环境:温度:-10℃-40℃湿度:20%-85%2.14.6输出过压保护值:246+4V2.14.5响应时间:20ms-100ms2.14.4稳压精度:≤+1%2.14.3电源频率:50HZ+2HZ2.14.2电压:220V
★四、商务要求严格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安装调试及验收,严格按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要求进行改造,包含但不限于:室内恒温系统、供电、消防、UPS、监控系统、户外梯、户外围栏、气体采样总管、三列机柜及电池阀等。包含本项目所有仪器设备运行所需的一年耗材、备品备件,以及所有维护和维修费用,定期对子站进行巡检维护、质控校准。出现故障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现场解决,如现场无法解决的更换备机,保证数据传输率不低于90%。可兼容国家网VPN网络,设备IPSec配置允许第三方厂家VPN设备免费接入,实现数据互联;可完全满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VPN接入要求。2.15VPN加密传输及验收2.14.8工作方式:连续工作
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511号)要求,所购置的NO2、S02、CO、03、PM10、PM2.5设备技术性能指标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能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查询链接http://www.cnemc.cn/gzdt/yqjc/jcdt/),验收时提供检测证书。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等相关工作均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511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指南(2021版)>的通知》(总站气字(2021)180号)的规定执行。所交的合同标的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采购人有权拒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3、验收标准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通过国家验收。
2.所有仪器设备及集成系统必须符合下列国家标准和规范,规范或文件中有重复的内容按最新规范或文件要求执行:1.采购的产品及服务价格必须合理,质量可靠,仪器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严格杜绝组装拼凑等行为。(一)质保要求:★五、质保、售后服务要求在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无条件协助采购人提供相关材料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审核及对仪器开展的后评估,直至审核及后评估通过;所有仪器设备在安装调试完成后,需与城市站原仪器设备并行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审核通过,所有仪器应保证通过国家验收。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管理应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并按文件规定签署《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供应商承诺书》。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511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X、CO、O3)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21)《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CO、O3)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
5.中标单位供货后,根据其所投货物清单配合采购人完成到货验收。4.中标单位负责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相关工作,以及验收合格前产生的电网接入费、监测仪器用电费等一切相关费用。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一体化监测站房。3.保修期外,保证常用零配件供应,免费升级软件。2.供货厂商终身负责维护维修。在用户提出维修要求2小时内应答,应答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可抗拒原因除外)。1.质保期为货物安装、调试、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厂商免费服务并提供损坏配件。(二)售后服务要求:
2.中标人不能按时按地点交付全部货物时,每逾1日中标人向采购人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10天时。采购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1.中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采购人扣除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足额无息返还。★七、履约保证金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支付总金额的50%;设备到货、开箱验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50%。★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质后审原则,资质审查以招标人审查结果为准。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上述各项均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说明: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注:1.标注“※”项内容为核心产品,多个投标人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型号,按照一个投标人计算,按照综合评分排序确定有效投标人。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 |
3 | 投标人有效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 | 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营业执照应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执照 |
4 |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证明 | 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 |
5 |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开业不满一年的无须出具); | 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符合要求(2)会计师事务所对报价人出具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注会证书。 |
6 | 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会保险的凭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险任意一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 | 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 |
7 | 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税收的凭证(专用收据或银行代收的凭据); | 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 |
8 | 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 | 上传的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保证清晰 ;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
9 |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 | 投标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代理公司提供的保证金交纳的账号和投标人开户行证明的账号相同(如有不同,需开户行做出书面说明)。 |
10 | 投标人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 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
说明:一、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序号 | 内容 | 标准 |
1 | 投标函 | 按照第八部分“投标函格式”填写。 |
2 | 开标报价一览表 |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 |
3 | 对商务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 | 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技术要求”中标“★”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
3、投标人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将给予适当加分。2、采购货物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必须符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需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投标无效。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九部分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5、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4、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九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9、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三、无效投标的情形(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2)投标人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投标人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商务评分(分值9分)技术评分(分值61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五位四舍五入。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中标第一候选人。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产品技术性指标 | 20分 | 1、非标注“★”项技术指标,每有一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满分20分;2、非标注“★”项技术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5分,扣完为止。 注:根据投标人填写的“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进行评审。 |
2 | 产品性能及相关认证 | 5分 | 1、NO2、S02、CO、03、PM10、PM2.5设备,全部具备有效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NO2、S02、CO、03、PM10、PM2.5设备,每有一种产品获得环保行业权威认证并提供证书得1分(如果英文资料需要提供翻译件),最高得3分。 |
3 | 供货安装调试培训方案 | 13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进度计划安排,安装承诺,维修及服务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审,横向比较,分四个档次,分别为:优11-13分、良8-10分、一般5-7分、差0-4分,不提供不得分。 |
4 | 售后服务 | 16分 | 售后服务方案周密详尽,售后服务承诺书有针对性、合理性,服务宗旨明确、服务效率高,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到位,包括项目实施保障、质量保障、培训方案等,根据投标人的响应分四个档次,分别为优14-16分、良10-13分、一般6-9分、差1-5分,不提供不得分。 |
4 | 售后服务 | 7分 | 1、增值服务: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延伸服务、保障措施等优惠政策打分,横向比较,最高得5分;2、提供NO2、S02、CO、03、PM10、PM2.5设备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按期供货确认函、技术服务支持函原件扫描件,全部提供得2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人业绩 | 6分 |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投标截止日止前三年)以下产品(NO2、S02、CO、03、PM10、PM2.5设备)的业绩,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投标人业绩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告(网站截图);(2)投标人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增值税发票或其他项目结算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付款流水复印件、交货验收证明或经签订合同双方确认的项目结算单据(书)等)。 |
2 | 管理体系 | 3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提供的得3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 |
3、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的情形除外;2、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1、未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将通讯工具存入指定地点的;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价格评分(分值3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
1 | 投标报价 | 注:在计算有效评标报价时,对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在投标价格上给予10%的扣除(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
评分注意事项: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评标委员会应记录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 |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12.1—12.6”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支付评审劳务报酬;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8、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7、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6、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4、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的合同标的为:(具体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见合同附件)一、合同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内容及要求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出卖人:买受人:第七部分合同文本
(一)出卖人所供的合同标的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以较高者为准)。三、质量要求:合同价款为固定不变价,包含出卖人将货物运至买受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等)及后续的开箱检验、保修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小写):合同总金额(大写):二、合同价款
(七)质量缺陷责任期不得少于两年。(六)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出卖人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出卖人负担。(五)若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有质量瑕疵的,买受人仍有权要求出卖人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在修理、更换达两次后仍存在瑕疵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货。(四)出卖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和售后服务承诺对合同标的进行保修、维修,在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三)出卖人所供的合同标的开箱合格率达到100%,合格标准连续测试48小时无故障。(二)出卖人按照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标准向买受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等相关工作均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511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指南(2021版)>的通知》(总站气字(2021)180号)的规定执行。(一)所交的合同标的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买受人有权拒收。造成买受人损失的,由出卖人负责赔偿。六、验收标准:五、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出卖人应在年月日前将合格的合同标的交付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四、交货时间:
(二)出卖人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一年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足额无息返还。(一)签订合同后支付总金额的50%;设备到货、开箱验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50%。七、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要求:(五)在买受人验收合格后,出卖人应无条件协助买受人提供相关材料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审核及对仪器开展的后评估,直至审核及后评估通过;所有仪器设备在安装调试完成后,需与城市站原仪器设备并行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审核通过,所有仪器应保证通过国家验收。(四)仪器设备关键技术参数管理应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自动监测仪器关键技术参数管理规定(试行)》,并按文件规定签署《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供应商承诺书》。(三)依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511号)要求,所购置的仪器(加“※”)技术性能指标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并通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测,检测证书在有效期内(查询链接http://www.cnemc.cn/gzdt/yqjc/jcdt/),验收时提供检测证书。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CO、O3)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二)所有仪器设备及集成系统必须符合下列国家标准和规范,规范或文件中有重复的内容按最新规范或文件要求执行:(一)采购的产品及服务价格必须合理,质量可靠,仪器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严格杜绝组装拼凑等行为。八、质保、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
(五)保修期外,保证常用零配件供应,免费升级软件。(四)出卖人终身负责维护维修。在用户提出维修要求2小时内应答,应答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可抗拒原因除外)。(三)质保期为货物安装、调试、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出卖人免费服务并提供损坏配件。《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511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X、CO、O3)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
(三)出卖人所交的合同标的质量、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出卖人退还已付的全部款项,并不支付后期款项。同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受人损失的,出卖人仍应予赔偿。(二)买受人逾期支付设备款,每逾1日,买受人向出卖人偿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一)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付设备款的,买受人向出卖人赔偿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七)出卖人供货后,根据其所投货物清单配合买受人完成到货验收。(六)出卖人负责监测仪器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等相关工作,以及验收合格前产生的电网接入费、监测仪器用电费等一切相关费用。负责提供试运行所需的一体化监测站房。
(三)出卖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本合同壹式肆份,买受人贰份、出卖人贰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署完毕后由买受人上传至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平台,予以备案。(一)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章后即行生效。十、其他约定事项(五)出卖人逾期交付合同标的时,每逾1日出卖人向买受人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10天时。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四)出卖人不能按期交付全部合同标的时,买受人有权拒付不能按期交付部分的相应款项,同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三)明细表(二)投标文件(一)招标文件十一、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五)出卖人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如评标时出卖人有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以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为准。(四)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争议及解决方式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不可抗力(六)投标人所承诺的其他条件(五)出卖人提供的最终投标价格明细表或最终项目实施方案(四)投标人答复澄清事项文件
电话地址:全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买受人全称:(公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依法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开户银行:电话:地址:全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出卖人全称:(公章或合同章)
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签约地点:签约时间:账号:开户行行号:
项目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及格式封面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
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
投标人:(盖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职务:
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年月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备案证明三、投标人有效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日期:年月日
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九、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八、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税收的凭证(专用收据或银行代收的凭据);七、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会保险的凭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四险任意一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六、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开业不满一年的无须出具);
(招标人名称):十、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声明。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资料投标保证金有效证明资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贵方可以不予退还我方保证金,我方对此无异议。
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单位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十一、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一)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十二、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函一、投标函商务、技术文件二〇年月日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12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人民币(大写)(¥)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0、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时,我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否则可视为无效。9、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导致投标无效。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16、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1、对贵方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或以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立即予以回复确认。若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责任由我方自负。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投标人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17、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投标无效。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章)E-mail:
报价一览表1、报价一览表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总报价(元) | 供货期 | 质保期 |
货币:人民币/元货物(分项)报价一览表2、日期:年月日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盖章)
序号 | 报价货物全称 | 生产厂家 | 产地 | 品牌 | 型号或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货物单价 | 金额小计 |
1 | |||||||||
2 | |||||||||
…… |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 |
三、对商务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年月日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报价人:(盖章)2、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的供应、运输、交验等所需的一切费用。说明:1、投标人根据货物明细表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各要素必须填写齐全;
注:1、根据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进行填列。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日期: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3、如无偏离填“无”。2、响应情况内容较多时可在表格中标明响应内容所在页码。
2、响应情况内容较多时可在表格中标明响应内容所在页码。注:1、根据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进行填列。(对标注“★”项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非标注“★”项的技术指标或其他要求响应负偏离超过五项(含五项)的,投标无效)。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基本情况表四、基本情况表日期: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3、如无偏离填“无”。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五、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其他 | |||||||||
账号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姓 名 | 学 历 | |||||
年 龄 | 职 务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工作经历 | 担任职务 | 备 注 | |||
项目小组人员配备情况表2、项目小组其他人员配备情况表日期: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专业 | 证书编号 | 备注 |
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六、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日期: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人(公章):注:项目小组人员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 | 招标人单位 | 合同金额 | 验收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注: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提供所投产品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1、节能产品明细表相关附件格式(如适用)八、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七、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 |
合计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适用)注: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确定,提供所投产品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包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依据的标准 |
合计 |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招标代理机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开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适用)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招标代理机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开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币:人民币/元创新服务明细表5、创新服务明细表(如适用)注:中标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创新服务价格合计: |
日期:投标人全称(法人印章):(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注:
投标人:(公章)我公司于年月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交付投标保证金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山西汇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6、账户信息函
单位名称: | |
账 号: | |
开户银行: | |
行 号: |
地址:邮编:质疑投标人: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7、质疑函范本注:为了能及时退付投标保证金,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此函。我公司将依据此信息退付投标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年月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招标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
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