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经开区工程项目(2023年)(二标段)施工
金额
6913.47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13.47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龙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盛永良1739004561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经开区工程项目(2023年)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业主单位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企业自筹、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中的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经开区工程项目(2023年)(二标段)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经开区工程项目(2023年)
(二标段)施工。
2.2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3项目规模及内容:
(1)沿河街雨水管线工程:翻建自由大路﹣武汉路d1200雨水管线,长度508.36米;
(2)大庆路管线工程:翻建自由大路-大庆路管线,长度341.87米;
(3)自由大路排水管线工程:翻建兰州街至洋浦大街d600-d1000雨水管线3171.5米,新建世纪大街﹣洋浦大街d500污水管线,长度1976.7米。
2.4建设地点:长春经开区域内。
2.5计划工期:2023年8月22日—2023年12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6913.476944万元(其中含暂列金550万元)。
2.8合同履行:应执行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修订版本;执行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各专业人员均需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电子证书。
3.3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6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按照招标文件内提供的腾讯会议室号码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朱龙
联系电话:0431-846545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公馆B区1723号房
联系人:盛永良、张永刚
电 话:17390045613
邮 箱:Jlzhzb11@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经开区工程项目(2023年)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2]2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业主单位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企业自筹、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中的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经开区工程项目(2023年)(二标段)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经开区工程项目(2023年)
(二标段)施工。
2.2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3项目规模及内容:
(1)沿河街雨水管线工程:翻建自由大路﹣武汉路d1200雨水管线,长度508.36米;
(2)大庆路管线工程:翻建自由大路-大庆路管线,长度341.87米;
(3)自由大路排水管线工程:翻建兰州街至洋浦大街d600-d1000雨水管线3171.5米,新建世纪大街﹣洋浦大街d500污水管线,长度1976.7米。
2.4建设地点:长春经开区域内。
2.5计划工期:2023年8月22日—2023年12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2.7最高投标限价:6913.476944万元(其中含暂列金550万元)。
2.8合同履行:应执行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修订版本;执行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委托建设管理协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知》吉建办【2021】99号文件的规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各专业人员均需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或电子证书。
3.3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26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按照招标文件内提供的腾讯会议室号码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朱龙
联系电话:0431-8465459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公馆B区1723号房
联系人:盛永良、张永刚
电 话:17390045613
邮 箱:Jlzhzb11@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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