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广告宣传印刷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金消采cs2024005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50670980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8
公告正文

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对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广告宣传印刷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编号:金消采CS2024005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合同期限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1

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广告宣传印刷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后壹年或合同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45万元

折扣95%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截至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保存)。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截至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如企查查、天眼查等)核查不同供应商之间是否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本次采购活动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或邮件获取:潜在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供应商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④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jhzx168@163.com,联系电话:王工15067098021)

(三)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转至支付宝账户15906797667(黄益东) ,备注单位简称+项目名称简称+手机号,售后不退。

五、响应截止时间:202462809:00止

六、响应地点: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B座5楼)

七、磋商时间:202462809:00开始

八、磋商地点: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B座5楼)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最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出)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发布。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请各磋商供应商及时关注。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称:兰溪市消防救援大队

址:浙江省兰溪市云山街道拥军路8

项目联系人(询问):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8597019

(二)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女士 EMAIL:jhzx168@163.com

联系电话:13052598703

传真:0579-82028022

质疑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18967983587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B5

(三)采购监督投诉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1998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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