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代发]瘦西湖路598号2号楼房屋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46.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6.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缪女士0514-8798224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瘦西湖路598号2号楼房屋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扬州市维扬区平山农工商总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瘦西湖路598号2号楼房屋提升改造项目标段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瘦西湖路598号
2.2 招标控制价:3466017.30元
2.2工期:120个日历天
2.3招标范围:瘦西湖路598号2号楼房屋提升改造项目,包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以下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4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2024年2月至2024年4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40000元整。
3.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4.1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9日,每天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材料: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报名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翠岗路48号三楼东服务台)。
售价:300元,现金支付(支付宝及微信转账需加收手续费),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获取
方式:报名成功后邮件发至投标人报名登记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翠岗路48号三楼东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网站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维扬区平山农工商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邮编:225001
联系人:缪女士
电话: 0514-87982240
电子邮箱:34983171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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