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速递部同城业务部收寄邮件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速递部同城业务部收寄邮件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速递部同城业务部收寄邮件业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
1.1服务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向供应商外包邮件装卸、打包封装、信息录入等工作服务。
1.2服务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辖区。
1.3人员要求:
(1)供应商入职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供应商提供人员的学历层次应在中专及以上,特别优秀者经供应商同意后可适度放宽;
(3)供应商入职人员必须至县、市及以上或双方约定的医院体检,合格者方可被供应商录用;
(4)外包人员上岗前由采购人配合供应商开展技能培训及考核并取得相应资质。
1.4服务内容:
(1)邮件装卸: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址,按照项目邮件操作要求进行邮件装卸,不能对邮件进行暴力抛、扔等动作。
(2)打包封装:根据业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邮件进行打印面单、打包封装以及粘贴面单。
(3)信息录入:根据详情面单内容,按要求如实在系统录入客户名址。
(4)外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揽收、收寄、名址录入、预分拣、协助贴单、辅助打包、邮件运输、装卸搬运、集包处理的全流程处理环节。
1.5结算方式
(1)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完成外包服务项目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每项业务的月外包费用均由结算费用和考核费用组成,根据考核费用核算最终外包费用,外包费用=结算费用-考核费用,结算费用=相关业务量×结算单价),经考核评价后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2)外包服务费为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全部价款,该价款已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再向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双方应在每月 5 日前核对上一结算周期外包服务费,有关书面记录(如双方确认的业务量、电子系统记录等)作为结算依据,采购人验收确认供应商上月服务是否满足合同约定标准,有无服务质量问题及发生考核扣款、赔偿款项等事项,确定金额后向供应商支付;双方认定不一致时,以采购人认定考核扣款、赔偿款项及采购人/中国邮政新一代寄递业务平台信息系统(据实补充修改)中统计数据为准。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税率发生调整,则合同不含税价款不变,税款和合同含税价款于国家税率变动当日作相应调整。
(4)采购人应当按月支付外包服务费用,支付金额确定后,由供应商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信息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真实有效的且经采购人认可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并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一结算周期外包服务费;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供应商迟延提供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成交原则:
(1)本次项目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按评审后报价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报价得分相同时,按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2)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若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比选小组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4)若两次比选采购公告均无人响应,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重新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具备人力外包服务资质。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列为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和所有采购流程。
三、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 年3月17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3月21日18:00: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2、报名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采购组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30:00。
2、投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1-5810182
电子邮件:496525652@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2023年3月17日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速递部同城业务部收寄邮件业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采购内容
1.1服务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向供应商外包邮件装卸、打包封装、信息录入等工作服务。
1.2服务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辖区。
1.3人员要求:
(1)供应商入职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2)供应商提供人员的学历层次应在中专及以上,特别优秀者经供应商同意后可适度放宽;
(3)供应商入职人员必须至县、市及以上或双方约定的医院体检,合格者方可被供应商录用;
(4)外包人员上岗前由采购人配合供应商开展技能培训及考核并取得相应资质。
1.4服务内容:
(1)邮件装卸: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址,按照项目邮件操作要求进行邮件装卸,不能对邮件进行暴力抛、扔等动作。
(2)打包封装:根据业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邮件进行打印面单、打包封装以及粘贴面单。
(3)信息录入:根据详情面单内容,按要求如实在系统录入客户名址。
(4)外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揽收、收寄、名址录入、预分拣、协助贴单、辅助打包、邮件运输、装卸搬运、集包处理的全流程处理环节。
1.5结算方式
(1)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完成外包服务项目的质量、数量和结算标准(每项业务的月外包费用均由结算费用和考核费用组成,根据考核费用核算最终外包费用,外包费用=结算费用-考核费用,结算费用=相关业务量×结算单价),经考核评价后支付外包服务费用。
(2)外包服务费为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全部价款,该价款已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再向供应商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双方应在每月 5 日前核对上一结算周期外包服务费,有关书面记录(如双方确认的业务量、电子系统记录等)作为结算依据,采购人验收确认供应商上月服务是否满足合同约定标准,有无服务质量问题及发生考核扣款、赔偿款项等事项,确定金额后向供应商支付;双方认定不一致时,以采购人认定考核扣款、赔偿款项及采购人/中国邮政新一代寄递业务平台信息系统(据实补充修改)中统计数据为准。合同纳税义务发生时若国家税率发生调整,则合同不含税价款不变,税款和合同含税价款于国家税率变动当日作相应调整。
(4)采购人应当按月支付外包服务费用,支付金额确定后,由供应商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信息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真实有效的且经采购人认可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并审核无误后2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上一结算周期外包服务费;如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供应商迟延提供发票的,采购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成交原则:
(1)本次项目成交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按评审后报价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报价得分相同时,按服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2)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则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若重新发布比选采购公告后供应商数量仍不足3家,为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不变,为1家时转为单一来源谈判,如现场转变采购方式的,需经所有递交文件供应商书面同意。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经比选小组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进行评审。
(4)若两次比选采购公告均无人响应,则本次采购项目终止。后续处理方式为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重新调整需求,另行组织采购。
二、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具备人力外包服务资质。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列为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和所有采购流程。
三、项目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 年3月17日8:3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3月21日18:00:00(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2、报名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3、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采购组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9:30:00。
2、投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16楼综合办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保爱路66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71-5810182
电子邮件:496525652@qq.com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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