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电新疆新能源分公司所属十三座场站2024-2026年度风电机组检修项目(共七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1652.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hdtdz046/16-qt-360
预算金额165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峰15699163266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刚010-835658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华电新疆新能源分公司所属十三座场站2024-2026年度风电机组检修项目(共七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36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新能源分公司所属十三座场站2024-2026年度风电机组检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布尔津、吐鲁番、哈密
2.2 项目规模:1652.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年,2024年-2026年(具体见招标文件中技术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为:
(1)一标段:布尔津片区(CHDTDZ046/16-QT-36001):布尔津片区石滩一期33台金风1.5MW直驱机组,二期25台海装2.0MW双馈机组、布尔津吉源33台金风1.5MW直驱机组、布尔津吉源哈巴河站9台金风1.5MW直驱机组进行风机半年、全年检修工作进行外委实施。期限为三年。
(2)二标段:吐乌片区雪湖风场(CHDTDZ046/16-QT-36002):华电新能源分公司所属吐乌片区雪湖一、二、三期99台金风1500kW直驱风机半年、全年定检工作进行外委实施。期限为三年。
(3)三标段:吐乌片区小草湖风场(CHDTDZ046/16-QT-36003):2024-2026年小草湖一期6台华锐1.5MW 风机,小草湖三期33台金风1.5MW 风机,小草湖一期54台、二期66台金风 750kW 风机半年检、全年检工作进行外委实施。期限为三年。
(4)四标段:吐乌片区草湖风场(CHDTDZ046/16-QT-36004):华电新能源分公司所属吐乌片区2024-2026年草湖一期66台金风750kW风机,草湖二期33台金风1.5MW风机半年检、全年检工作进行外委实施。期限为三年。
(5)五标段:三塘湖、新特风电场(CHDTDZ046/16-QT-36005):三塘湖风电场一期33台金风1.5MW直驱机组,二三四期99台金风1.5MW 直驱机组、新特红星风电场66台金风1.5MW直驱机组进行风机半年、全年检修工作进行外委实施。期限为三年。
(6)六标段:淖毛湖、伊吾、苦水风电场(CHDTDZ046/16-QT-36006):淖毛湖一期33台中车1.5MW双馈机组、淖毛湖二期33台金风1.5MW直驱机组、伊吾东方民生风电场66台金风1.5MW直驱机组机组、苦水风电场67台华锐3.0MW双馈机组风机半年、全年检修工作进行外委实施。期限为三年。
(7)七标段:十三间房、烟墩风电场(CHDTDZ046/16-QT-36007):十三间房风电场一二三四期132台金风1.5MW直驱机组、烟墩风电场100台金风2.0MW直驱机组风机半年、全年检修工作进行外委实施。期限为三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布尔津片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风电机组检修合同业绩;
(2)风电机组维护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吐乌片区雪湖风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风电机组检修合同业绩;
(2)风电机组维护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吐乌片区小草湖风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风电机组检修合同业绩;
(2)风电机组维护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吐乌片区草湖风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风电机组检修合同业绩;
(2)风电机组维护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三塘湖、新特风电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风电机组检修合同业绩;
(2)风电机组维护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标段:淖毛湖、伊吾、苦水风电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风电机组检修合同业绩;
(2)风电机组维护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标段:十三间房、烟墩风电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风电机组检修合同业绩;
(2)风电机组维护合同业绩。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11 16:24到2024-09-19 17: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请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访问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完成注册后,开展相关投标业务。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潜在投标人登录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勾选项目,点击“信息登记”,正确填写联系人、电话、开票等信息。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自动开通,潜在投标人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业务主页”,下载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
第三步:移动数字证书申请。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标前质疑提交、开标签到、评标质疑回复等环节均须进行扫码签名,请按照“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移动数字证书APP(华电E盾企业版),APP下载路径:安卓系统手机终端APP进入“服务中心”--资料下载--点击“华电E盾企业版APP(安卓版)”;IOS系统手机终端APP在苹果应用商店中搜索“华电E盾企业版”下载安装。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南下载路径:平台首页“服务专区”或进入“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版块。
第四步:离线投标客户端下载。登录业务系统,点击菜单“电子招投标>参与的项目>招标业务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下载投标客户端和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为确保投标客户端运行正常,建议潜在投标人下载投标客户端后,在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开展投标测试,投标成功后可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步: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被保险人均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华电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除以上外,其他形式不予受理。
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投标保证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购买方式为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一电子招投标菜单一参与的项目一业务主页保证金信息,保险或保函期限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09 09:00。
5.2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开标方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客户端递交至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4-10-09 09:00。
6.3 开标地点: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七、 其他
无。

八、 异议提出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间提出。本招标项目仅接受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异议,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招标异议)→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异议联系人:张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0991-4882163

九、 监督部门
投标人(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进行投诉。本招标项接受仅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异议系统提出的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处理动态。方式如下: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右下角→按照提示完成登录或身份验证→选择类型→选择关联项目→选择阶段→上传支撑文件→维护提出人信息。
投诉联系人:刘军,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0991-4882163

十、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9层
联 系 人:胡青翠(商务)/马旭远(技术)
电 话:18690865258/15699163266
电子邮件:527721541@qq.com/705232810@qq.com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 2号
联 系 人:程刚
电 话:010-83565881(电话无法接通时请发邮件)
诸如技术、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涉及项目的具体问题,需咨询招标人。
电子邮件:cheng-gang@chd.com.cn
招标公司部门邮件:zhaobiaosanbu@chd.com.cn
项目经理无法联系时,可在08:00-20:00拨打物资(招标)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22-8787进行问题登记。

10.3投标保证担保
保险咨询电话:010-85601885、18710239654
保函咨询电话:400-6399580、13948539227。

10.4 平台统一客服
咨询热线:400-622-8787
服务时间:08:00-20:00
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时,可拨打本热线。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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