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结余资金修复区盐度分析专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服务内容与要求
辽宁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锦州市大小凌河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退养还湿、盐沼修复和潮沟修复等措施对大小凌河口湿地进行系统修复,改善湿地生态系统内部的连通性,解决修复区域存在的湿地受损、生态割裂等主要生态问题,提升整个大小凌河口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提高其抵御海洋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生态减灾协同增效,促进形成“红滩绿苇、燕鸥齐飞”的人海和谐新局面。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共分为大凌河口湿地、小凌河口湿地和小柳村湿地等3个修复区,拆除侵占自然湿地的养殖池塘,修复翅碱蓬、芦苇等盐沼植被,以小柳村湿地为核心修复毗邻的3条潮沟,形成“三区三廊、彼此连通”的空间格局,在大小凌河口之间初步形成一个贯通的自然湿地体系。项目将完成退养还湿1160 ha,盐沼修复1560 ha,潮沟修复12.6 km。本项服务内容为结合部分修复区的自然环境状况,开展必要的调查,评估相应区域植被种植的适宜性,并给出合理的建议,形成专题评价报告。
具体调查时间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2、成果要求
(1)项目修复措施适宜性评估方案;
(2)修复措施适宜性分析评价报告;
(3)CMA数据集;
(4)现场影像资料。
说明:上述涉及海水、海洋沉积物等现场调查的,应提供以计量认证形式出具的各分项分析报告(即有CMA字样的分析测量报告)。
监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站位数据、测量数据、现场照片视频、无人机原始照片、正射影像、全景影像等上述报告需提供电子版各1份(矢量格式:ArCGIS格式,图片格式:jpg、png等,文字格式:word),纸质版各8份;项目跟踪监测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要求,监测成果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频次提交。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工程现场变化等可按甲方要求调整监测和合同,但不增加合同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