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米市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凉山州米市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以发改农经〔2023〕1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为凉山州米市水库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及地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省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农经〔2023〕113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依法选取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凉山州喜德县米市镇。
2.2工程规模:米市水库拦河布置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15.7米,坝轴线长534.7米。左岸布置岸边溢洪道,右岸布置泄洪放空洞和引水发电系统,电站厂房布置在坝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200米,死水位2126米,汛限水位2193.5米,防洪高水位2200.8米,设计洪水位2201.17米,校核洪水位2203.82米。水库总库容1.63亿立方米,防洪库容0.25亿立方米,兴利库容1.25亿立方米。电站总装机容量1.5万千瓦。
2.3总工期:48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四川省凉山州米市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工程部分(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与外部交叉段工程、电站35KV线路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大坝碾压监测信息系统等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工作。不包括导流洞工程前期实施部分及临时工程中前期已实施部分,主要为:导流洞工程进口扩散段开挖支护及衬砌、进口闸室开挖支护、有压隧洞段(含施工支洞及封堵工程)、出口控制段、过渡段、消力池、退水渠、进场交通桥、生态及灌溉供水阀室等;临时工程中放空洞出口导流明渠工程(387m)、放空洞出口闸室段导流工况、放空洞出口围堰工程、右岸1#新建公路(泥结石路面,路面宽6.5m)、右岸2#新建公路(泥结石路面,路面宽4.5m)、右岸3#新建公路(泥结石路面,路面宽4.5m)、右岸7#新建公路(泥结石路面,路面宽6.0m)、孙水河大桥(跨度168m,桥面宽8.0m)(大坝右岸)、马多洛中桥(跨度21m,桥面宽6.0m)(大坝右岸)、施工支洞(L=180.18m)、施工房屋建筑工程中应扣除的仓库和油料库部分、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扣除部分。
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的科研勘测设计、土建施工、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水环保监测及验收、消防设计备案和验收、临时占地手续办理(含勘测定界)及耕园地复垦、竣工(完工)验收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5标段划分: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和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近10年(□已完成的 ☑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 口已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1个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类似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业绩:近10年以来(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新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坝高≥70m)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类似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近10年以来(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新建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坝高≥70m)施工项目业绩。
(3)相关负责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以上所有岗位不可兼任。
3.2本次招标 ☑接受 口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联合体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并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应满足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任务相应的资质要求;勘察、设计、施工三项任务中的任何一项任务不能由2个及以上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共同承担。(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本项目其他联合体投标。(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提供。(6)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7)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和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30日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系统登录入口”—“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楼)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出具身份证原件和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凉山州水利局 电 话: 0834-322942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西昌市胜利路124号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省凉山州大桥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昌市胜利南路二段2号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万老师/苏老师
电 话:0834—6113091/0834-6101620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蜀西路52号珠宝中心2A栋707
邮 编:610036
联 系 人:李老师 / 林老师
电 话:028—62302692
传 真: /
2024 年 11月29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000052-76-01-011039
相关资料下载:
- 0.2024.11.28EPC招标文件挂网版本.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