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11.19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o23030402
预算金额11.1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博元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伟0472-26696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O23030402 项目名称 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发布日期 2023/03/31 报名截止日期 2023/04/05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3/04/01 -- 09: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3/04/07--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O23030402
2.项目概况
     ZO23030402,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合同签订后500个工作日 银行承兑汇票,在 审核完成并出具委托人认可的成果报告后,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10%;完成全部造价咨询工作并出具委托人认可的成果报告后,委托人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90%。 111,900.00 1,000.00 不含税

     项目概况: 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建有4座55孔5.5米捣固焦炉及配套回收除尘系统。根据2019年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全面加强集气能力建设,确保无可见烟粉尘外逸,对此为降低焦炉装煤、出焦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烟气需对原有装煤、出焦除尘系统进行改造。最高限价:11.19万元(不含税),其中初步设计阶段为 1.18 万元,施工采购阶段为4.44 万元,施工阶段为2.03万元,竣工阶段为3.54万元
(1)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规范性审查、概算对应初步设计的符合性审查(查重复项、遗漏项)、概算指标准确性及深度的审查、概算审查报告的编制与确认(经审查通过的概算须满足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与概算审核相联系的现场踏勘等服务;
(2)施工采购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与确认、招标过程中的相关答疑、与招标任务相关报告的编制与确认,标段分解与概算的对应性把控(要求标段间无重复,分解无遗漏);
(3)施工阶段: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与确认、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核与确认(工程量的认定由监理公司和业主单位负责,但咨询公司须对其中变相的重复报量予以审减并提交甲方校核)、设计变更的投资审核及费用对比统计、现场签证的审核、合同价款的调整与确认、全过程对工程款支付不超合同额、不超概算额进行有效预警(过程结算阀值80%,竣工结算阀值90%)、过程量价对比分析(即:施工图工程量价、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概算量价对比分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相关价格的测算与确认、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费用控制的方案解决、与结算工作相联系的统计和现场服务等工作;
(4)竣工阶段: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确认、项目实际投资与概算的对比分析、相关指标的统计分析、工程咨询资料的整理与归档、项目咨询报告的编制与确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格要求:见下表;
3.3业绩要求:见下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2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钢庆华装煤、出焦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1.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出具发票扫描件或专用增值税发票能力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网页截图;3.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2022年1月至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 具有2020年至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1份,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3/04/05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4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3/04/07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163.com。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黑柳子村
联 系 人:张博元
联系电话:18686190990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李鹏芬 0472-2669661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李广美0472-2669654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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