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005001-2023-011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8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
项目编号:1005001-2023-011
作业分项:劳务总包
招标主体: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名开始时间:2024-02-01 17:15: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02-06 17:15: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8 17:15:00
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劳务施工  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建。现招标人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莆田涵江区分公司决定对该项目的  施工劳务专业分包进行内部招标比选,选定专业分包单位,请符合本次资格要求的投标候选人参加本次比选。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      。          
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劳务。
1.2 建设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          。  
1.3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分为涵江区白塘湖片区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两个地块,建设内容分别如下:
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拟建 11 幢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267334.39m2(计容建筑面积210754.8m2),配套建设有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广场、道路及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管线工程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
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拟建 6 幢高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59913.43 m2 (计容建筑面积 44506.15 m2),配套建设有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广场、道路及地面非机动车停车场、综合管线工程、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等。
工程内容及规模具体以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设计文件为准。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劳务分包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建筑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建筑外立面工程、装修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人防、弱电及其他建构筑物等相关配套工程在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本项目总包合同施工承包范围为准),分包驻场人员提供劳务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派遣专职劳务管理人员进驻现场进行管理,配置专用办公电脑、多功能一体机(可复印、打印)等办公用品,并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工程项目日常劳务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的进退场管理工作,办理好手续,收集人员信息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工人工种资料),编制人员花名册,对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并负责配合项目部完成项目劳务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退场考核评价、半年度考核评级和年度考核评价。
2.及时同项目进场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施工班组长签订“施工班组作业责任制协议”、“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 做好劳务人员退场确认书和班组退场承诺书等。
3.做好项目部工人考勤管理,遵守施工标准化的要求,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立考勤打卡机及门禁通道设施,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真实记录现场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出勤天数并于每月5日前在公示栏上公示考勤天数。
4.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工人工资按“一人一卡”实行银行卡实名制发放。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必须核实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工资发放如果是现金发放,必须在劳务员现场见证下,由班组长按工资支付表直接将现金签发给工人,劳务员应协助建立可追溯的影像资料备查;劳务工人工资发放金额须经过项目部和施工班组长确认,张榜公示后发放,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并协助项目部解决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发生的各项纠纷工作。若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发生劳务纠纷,则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5.负责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税率3%的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合招选人办理申请工程劳务款有关手续。
6.劳务分包人应帮助招选人项目部培训施工现场的劳务员,协助项目部对新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后方能上岗。劳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劳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应认真及时做好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及相关资料的建档备查工作,对接项目施工中省、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及建委(综合信用评价检查)相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时的接待及配合工作。劳务公司在劳务管理中应按照建委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求,统一相关表格格式,完善各类表格,并至少应具有下列表格:
(1)务工人员花名册
(2)劳动合同书及工人进场承诺书
(3)××建筑工程劳务公司职工×年×月劳动出勤记录表
(4)×年×月劳务结算单
(5)×年×月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或转账凭证(留存签收记录表)
(6)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每月工资及时上墙公示并拍照留底)
(7)《工人退场确认书》《班组退场承诺书》
8. 劳务分包人应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的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及相关资料的建档备查工作,确保项目施工中被省、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及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厅)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时不被扣分,如有扣分,应接受招标人项目部的处罚,每扣1分罚款 10000元,超过 5 分(含5分),每扣1分罚款20000元。
9.劳务分包人所派的劳资管理员须服从招选人的管理,劳务员必须参加项目部每周生产例会。若出现不称职、不服从招选人管理的,招选人方有权责成劳务分包人调换管理人员。
10.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11.服从承包人相关管理规定。
12.劳务分包人按有关部门及招标人要求,配合项目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七本台账”;
13.配合项目部创建“无欠薪项目部”;
14.劳务分包人应全力配合项目部处理好关于劳务方面一切事宜,包括应对检查递送资料及填报农民工专户银行所需资料等;
15.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办理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有关事宜,具体费用另行协商。
16.本项目总包合同其他劳务要求。
1.5 工期要求: 开工、竣工日期同总包合同要求,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施工工期自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期为830个日历天;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施工工期自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期为470个日历天;专业分包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980天。工期要求符合招标人进度计划要求(含随时调整的要求)。注:根据招标人的实际进度要求,中标人应绝对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组织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机械和人员,及时配合组织实施。满足和服从招标人总体进度要求和进度计划 。
1.6 工程质量要求:(1)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及国家、行业、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通过建设单位的第三方检测、符合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及施工劳务专业分包合同里的规定标准;
(2)施工工地安全文明达到:省级标化工地;
(3)其他要求:
①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②本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为两个地块同时中标,因两个地块开工时间不一致,合同签约时两个地块分开签约。
2、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2.1基本要求:投标人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具备与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经济实力
2.2 参加投标人应在我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2.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或主管单位进行合同履约检查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现场配合受检。
2.4关联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企业联系方式相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活动,只接受最先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人之间存在相互串标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对违规投标人以否决投标文件、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等方式处理,并要求违规投标人支付壹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4资质查询: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下列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证;
2.6注册资本和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  100 万元及以上、成立时间需满  2  年及以上。
2.7 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公告或邀请发出之日的前五年内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或 在建 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800 万元 的 施工劳务 专业工程(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否则业绩不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4  年 1 月 6 日 17 时 15 分至福建建工分包与劳务管理平台(投标人登录网址:http://58.22.7.74:13342/web)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3.2取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将资料私自向外扩散或其它方式进行传播,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3投标人若需要招选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人项目部索取。
4、其他注意事项
4.1 对于一年内累计出现二次及以上报名后又不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将其从合格供应商库中删除,一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入库并要重新审核。
4.2 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标候选人应配合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3 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招标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4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5 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涵江区白塘湖片区项目和涵江区白塘镇前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地址: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  )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邮箱: 837997389@qq.com  、手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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