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zfcg-2023003
预算金额8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盛鑫0901-622555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塔城音乐厅装饰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FCG-2023003 
    项目名称:塔城音乐厅装饰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798116.42  
    采购需求:1.音乐厅改造效果图3张;2.地面拆除760平方米;3.铺地暖760平方米;4.大厅阶梯制作500平方米;5.地面垫层760平方米;6.现有舞台可控视阈内的外延展80平方米;7.舞台木地板260平方米;8.厅内地面处理500平方米;9.高空调音台制作;10.舞台两侧音响斜角改造处理;11.舞台两侧台口楼梯制作;12.大厅两侧墙面中华文化符号设计制作不少于200平方米。 
   标项名称: 塔城音乐厅装饰设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1.音乐厅改造效果图3张;2.地面拆除760平方米;3.铺地暖760平方米;4.大厅阶梯制作500平方米;5.地面垫层760平方米;6.现有舞台可控视阈内的外延展80平方米;7.舞台木地板260平方米;8.厅内地面处理500平方米;9.高空调音台制作;10.舞台两侧音响斜角改造处理;11.舞台两侧台口楼梯制作;12.大厅两侧墙面中华文化符号设计制作不少于200平方米。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6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6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采购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采购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ccgp-bingtuan.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新疆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自治区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新疆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新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磋商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磋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项号+磋商保证金。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7.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新疆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新疆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新疆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8.同级监督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
9.监督电话:0901-6249351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塔城地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辽塔大厦C区6楼
联系方式:0901-62235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901-6225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鑫
电 话:0901-6225551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塔城音乐厅装饰设计项目.docx
96.6K
塔城音乐厅内部装饰项目--清单.xlsx
47.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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