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的公示
金额
20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6/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6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环保部、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区拟对凯盛光伏材料(徐州)有限公司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及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6月3日
联系人:刘芝梅
联系电话:0516-67037160
传真:0516-83255115
邮箱:xzjjjskfq@126.com
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南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308室(22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及设备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博汇东路东侧 |
建设单位 | 凯盛光伏材料(徐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凯盛光伏材料(徐州)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00万元,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博汇东路东侧建设铜铟镓硒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及配套公辅工程,规模为300MW/a。包括太阳能电池生产车间及配套辅助用房、动力中心,仓库、值班宿舍及食堂等建筑物建设,以及新建一条年产300MW 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组件生产线设备及辅助工程设备的安装。 目前本项目已取得已取得了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资服务中心下发的《凯盛光伏材料(徐州)有限公司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及设备制造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018-320383-38-03-50770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包括纯水制备系统废水(浓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工艺清洗废水、地面保洁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纯水制备系统排水和冷却循环系统排水水质较清洁,作为清下水排放。工艺清洗废水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3中的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大庙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污水管网进入大庙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大庙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一并通过污水管网接入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正常工况下环境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正常工况下,硫化氢、VOCS的网格最大落地浓度的1小时平均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2.58%、0.306%,均小于100%;粉尘、VOCS的网格最大落地浓度的日平均贡献值占标率分别为0.158%、0.278%,均小于100%;粉尘的年平均贡献值占标率为0.0237%,小于100%。 叠加背景值后,硫化氢、VOCS的网格最大落地浓度的1小时平均叠加值占标率分别为5.58%、63.6392%,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标准限值。 PM10的网格最大落地浓度日平均叠加值、年平均叠加值占标率分别为164.82%、170.02%,但PM10出现超标,因计算得到的典型日、年背景值已超标。 2)非正常工况下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非正常工况下,硫化氢、VOCS可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标准限值。粉尘出现超标,主要因计算得到的典型日均背景值超标。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粉尘、硫化氢、VOCS在厂界处短期贡献浓度均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的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生产厂房外100米。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得知,北侧位于厂区内,未超出厂界;西、南、东侧超出厂界分别为60米、46米、40米。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 (3)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镀钼玻璃基板、废盖板玻璃、废铜钠靶材、废铜镓靶材、废硒块、废氧化锌靶材、废铟靶材、废绝缘胶带、废PVB胶片、设备布袋除尘器及高效过滤器收集的粉尘、在线硒化工艺经干式化学吸附后产生失活的吸附剂、背面清洁工序产生的废布、软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VOCS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废镀钼玻璃基板、废盖板玻璃、废铜钠靶材、废铜镓靶材、废氧化锌靶材、废铟靶材将由供应厂商回收;废绝缘胶带、废PVB胶片由相应回收商进行回收;在线硒化尾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失活吸附剂由尾气处理装置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及高效过滤器收集的金属粉尘(含铜、锌、硒、铟、镓)、废硒块、软水和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VOCS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工艺生产中背面清洁产生的废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妥善处置和利用,可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厂界噪声影响贡献值叠加本底值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要求,厂界外200米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2018年10月15日起10个工作日,2018年12月3日起10个工作日在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两次公示;2019年1月21日和2019年1月25日在徐州日报上进行2次公示;2019年3月25日在项目所在地大庙镇、前姚村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意见和信息。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公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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