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土建及铺轨工程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4标(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2300.8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7/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17-1240
预算金额12300.89万元
招标联系人敖荣
中标公司广州市国丰混凝土有限公司12300.8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土建及铺轨工程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项目4标(第二次)[项目编号:JG2017-1240]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03-27 17:19 至 2017-03-30 23:59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州市国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州市建筑集团混凝土有限公司 广州市长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投标价(万元) 12300.8952 13172.7991 13219.5509
技术标得分 96 96 70
报价得分 97.32 93.67 93.12
诚信得分 100 81.29 72.52
综合得分 97.08 93.72 85.5

广东信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广州市砼丰建材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不符合商务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第3条(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要求,不通过商务技术标有效性审查。
广州秦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不符合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第2条(材料单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公布表中的相应项目单价)。
广州秦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不符合经济标有效性审查表第2条(材料单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公布表中的相应项目单价)。
广州市砼丰建材有限公司公司投标文件在评标过程中确定为废标,详细理由及依据为:不符合商务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第3条(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要求,不通过商务技术标有效性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敖荣
联系电话:83155503
招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联系电话:020-28866214
招标人名称: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7-03-27 17:19
附件: 二十一号线混凝土4标评标报告20170314(无专家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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